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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精神科專家梅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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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香國小妹
對於這個問題個人分析下供參考:
1、首先父母都是愛我們的,都希望自己的子女好,當然在找物件方面他們過問一下也是出於關心,這時候我們不能不耐煩的去指責他們來干涉我們的生活,我們應當多去和父母交流,告訴他們你的想法,你所想要.....
2、說個小例子:一個男孩他家很窮,在沒得到父母的許可下,他卻經常帶女孩回家見父母,因為在地方風俗面前,父母見到女孩會給見面紅包,原本不富有的家庭給父母增加了負擔,所以個人認為父母應該教導下,時機成熟了在見面更好。
3、對於父母,可以關心子女生活,但不能過多幹涉,否則影響他們之間的感情,最終會讓子女生活得很辛苦……
總之作為子女應該孝順父母,但不是愚孝。作為父母應當多體諒子女,多尊重他們,明事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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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奶奶149325779
父母不應該干涉兒女姻緣?應該講清利害?由兒女做主方可!父母愛自已的兒女是對的!婚姻自由自主是婚姻法規定應遵守?更應該聽從兒女自己的選擇?是明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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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熊娃大變身
其實,說成孩子,那說明還真是孩子,未到法定結婚年齡,應該干涉。主要的原因就是
1,孩子們還分不清自己是因為什麼對對方有的好感!所有需要幫孩子弄清楚他自己真正的意願,而不是因為朋友都交了一個朋友,自己也要有一個
2,還在讀書的孩子,更應該干涉,到不是反對,而且引導,青春期的孩子,大家都懂,他們並不是為結婚而交朋友,只是為了探索異性之間的一些神秘和相互的比較,孩子盲目的傾慕而已,他們並沒有為以後或者自己真正想做什麼而考慮過,如果不讓他們清醒一下,會耽誤孩子學習時機
3,父母也要有個正確的心態,如果發現孩子早戀,不能怪罪和打罵,而且幫他分析引導,讓他明白現在談不現實,當然不是直接告訴他不現實,因為這樣說了也是白說,
你提問這個問題,我大膽猜你不是孩子媽媽就是你的孩子是女生,所以,我按照這樣的想法來舉例
假如發現女兒早戀,既不能傷她自尊,也不能貶低她的人格,你可以告訴她你的初戀是什麼樣子的,你的感受,你們最後的結果,然後表示對孩子的理解,給她共情,正常情況孩子就會給你說她的感情情況,知道對方是怎麼樣的人,你才能走針對性的想辦法處理,不管對方怎麼樣,初戀成功率是百分之一以下,如果對方人品家教都還可以,不要太過於反對,讓孩子嘗試去接觸,鼓勵她去追求自己的幸福,尤其是在比較優秀的男孩子身上,你要告訴女兒,她應該怎麼做才能有機會把握得住這份感情。比如認真讀書,將來跟對方一起考進某個學校,人家才會珍惜自己等引導孩子自我成長的方向,當孩子得到正確引導,漸漸會發現他們並不適合。
如果是到了結婚年齡的成人孩子,那最好要了解對方,根據情況來定干涉的程度,人品不行的堅決反對,人品不差,不要反對,很中等的就幫孩子分析透徹問題,讓他冷靜幾天自己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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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父母最大的一個問題,是把子女當作私有財產,不願意也不承認孩子是一個獨立的生命體,因此干涉子女方方面面成了理所當然的事。
現在的年輕人最怕過年的時候被父母和親戚逼婚,帶著他們一次又一次去相親。在這些父母看來,子女沒有結婚就是一件不可饒恕的大事,讓他們在親戚面前丟了臉,至於子女們是如何想的並不重要。
從這點就可以看出,應不應該根本就不是有些父母考慮的事,而是需要如何幹涉,怎麼幹涉才能達到自己的目的。這也是為什麼很多父母與子女合不來的一大原因,根本就沒明白子女是一個獨立的個體。
我一位同事,曾經是一個女強人,事業、家庭兩不誤,如今卻活生生的變成了兒子口中的“惡母”。原因就是太想插手兒子的感情,第一個兒媳是她決定拍板的,雖然兒子堅決反對,最終還是止步於母親長年的權威下,沒做過多的瞭解就結了婚。
兒子結婚後才發現,女方一點都不會為人處事,高傲、冷漠,不懂得如何與人溝通。兩人勉強生下孩子之後,便行同陌路,最終離婚了事。在爭奪孩子撫養權時,女方提出只要給兩萬塊,就不爭孩子,但以後也不負擔撫養費。
就這樣的一個女人,我這位同事,還一直認為兒子不該離婚,天天唸叨著復婚。兒子已經非常厭煩母親的長期干涉,乾脆申請調離原工作嬰崗位,遠離家鄉。偶爾回到家裡,也是與母親水火不相溶,次次都是不歡而散。
如今這位女同事變成了怨婦,怨兒子不理解自己,怨老公不幫自己,怨兒媳同意離婚。這就是父母過多幹涉子女感情的後果。
願天下的父母能更尊重子女的選擇,也願天下的子女也能理解父母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