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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503209646951

    1、範圍:透過捕捉與挖掘、感受與分析、整合與運用(形體的組合過程、生物的生命過程、故事的發展過程)等方式對客觀或主觀物件進行感知、意識、思維、操作、表達等活動的過程,或是透過感受(看、聽、嗅、觸碰)得到的形式展示出來的階段性結果,都可以成為藝術。

    2、型別:文學藝術(包括詩歌,戲劇,小說等等)、視覺藝術(繪畫,素描,雕塑等)、圖文設計、造型藝術(如雕塑,造型),裝飾藝術(如馬賽克等),表演藝術(戲劇,舞蹈,音樂,相聲)。擴充套件資料:藝術的特點:1、形象把握與理性把握的統一形象,即審美形象。在廣義上包含審美的情境和意境,主要是指藝術活動中能引起人的思想或情感活動的生動、具體、可感的人物和事物形象。形象是藝術活動特有的存在方式,藝術作品作為人的精神生產的產品,依存於一定的物質載體,它必須是直觀的、具體的,能為人的感官直接感知的感性存在。2、情感體驗與邏輯認知的統一藝術中的情感即審美的情感,是一種無功利的具有人類普遍性的情感。情感在藝術活動動機的生成,創造與接受過程中均是重要的因素之一。

    3、審美活動與意識形態的統一藝術的審美特性是區別於其他社會實踐活動的根本標誌。所謂審美特性,是指藝術作品所具有的美學品質和審美價值。藝術作品是藝術家審美理想的結晶,是美的創造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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