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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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光芒萬丈34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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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扶風朋友圈圈主
劉強東首先應當起訴女當事人,是其報案為強姦。
其次起訴美國警方,是警方全部公開資訊和資料。
只有這樣,方顯英雄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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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乾州蕞娃
每個人都有言論自由,但必須以不影響他人生活,不憑藉個人主觀臆斷對他人聲譽帶來不良影響為前提。也就是要以不觸犯法律,不違背道德為底線。
公民有言論的自由,可以發表個人看法,可是也不能超越法律底線。
劉強東首先是個中國居民,並不是“土皇帝”不能被人罵,犯了錯被人罵也正常,如果認為對方罵的錯了,可以公開證據,告對方侮辱誹謗,然後再向對方索賠。
比如網友說劉強東強行“性侵”女留學生,劉強東就要拿出證據證明自己沒有強行“性侵”女留學生,而不是在官司沒打完,就先告網友侮辱誹謗他,並索賠三百萬。
如果美國法院最後判劉強東強行“性侵”成立,劉強東是否要賠網友三百萬?
苦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
中國大部分人是善良的,都有正義感,看到一個23歲的女留生告劉強東強行“性侵”,都會不自覺地替她發聲,譴責劉強東“仗勢欺人”,並要為女方討回公道,本身並沒有任何過錯。
相反到是劉強東,犯了錯,不是第一時間認錯,而是透過京東發表宣告,說自己沒有違反美國法律,自己是清白的,對敢誹謗汙辱劉強東者,會採取法律措施。
可是當女大學生不怕威脅勇敢地站出來,並拿出有劉強東精液的床單時,劉強東馬上慫了,馬上承認自己犯了錯,可並沒有犯法。
導致女大學生趁勝追擊,要劉強東認錯並賠償損失,法院近期也公佈了雙方證據,其中女方有一段描述是:劉強東舉起她的雙腿,用生殖器插入,歷時兩分鐘。
這就坐實了劉強東“性侵”的事實,到底有沒有“強行性侵”,是要劉強東提供證據,有沒有“強行性侵”,而不是要求女方提供證據。
劉強東如果提供不了影像證據證明自已沒有“強行性侵”,女方說你有,劉強東怎麼證明自己沒有“強行性侵”?
那劉強東怎麼能告網友汙辱誹謗他呢??
兩分鐘是丟中國男人的臉,可你劉強東也應知道,一個男人與女大學生獨處一室會發生什麼??
盜亦有道。
華人是最講規矩的,三百六十行,行行都有行規,誰敢破壞行規,就會成為整個行業的公敵。
身為中國網際網路行業的京東領導人,半夜帶著司機女助理去女大學生家,並且支開司機女助理到女大學生家過夜,本身就不妥,幹了人家不給錢就更不妥,還不賠償道歉跟女大學生打官司,就更加不妥。
誰給劉強東權利,可以白乾不給錢??
如果劉強東有房間影像錄音證據證明自己被女大學生“仙人跳”,那就可以反告女大學生汙辱誹謗他,要求女大學生道歉並賠償自己三百萬。
可現實是劉強東敢嗎??
劉強東去美國遊學,是帶著老婆女兒丈母孃去的,其間還要抽空去女大學生家過夜,並幹出了對不起老婆女兒丈母孃的事,說出來都丟中國男人的臉。
男人和雄性動物的區別就是“心中有責任,頭上有神靈”,唐僧也是中國男人,可為了普度眾生去西天取經,經過女兒國才能坐懷不亂,才能因此受到民眾的敬仰,願意接受他帶回的大乘佛教。
正道成功!!
可劉強東卻在美國“性侵”了一個女大學生,並且被女大學生緊咬不放,一定要劉強東還給自己一個公道,就說明女大學生對劉強東有多恨?
能讓一個23歲女留學生,一個家庭富裕,一個有文化的女生不放過劉強東,就說明劉強那晚在她閨房裡對她做的事有多讓她憤怒,憤怒到寧可不要名聲,也要與劉強東同歸於盡。
劉強東在美國出事後,中國沒一個互聯大佬為他發聲支援,連“奶茶妹妹”都一聲不吭,就證明他犯了行規,行業人士都不願與他為伍。
可劉強東卻認為自己比“竇娥還冤”,是女方勾引他,還給他洗澡,還給他指路,還很滿足,雙方是“兩情相悅,情不自禁”。
可華人民沒看到有說服力的影像啊??
大家現在更相信女方的證詞,更加相信劉強東只有“兩分鐘”的戰鬥力,除非劉強東拿出醫院證明,並有“奶茶”妹妹證詞,才能說服華人民,認為是女大學生在說謊。
現在離911還有一個多月,這個“性侵”案還八字還沒一撇,劉強東就急不可耐地告中國網友汙辱誹謗他,是不是“別有用心”。
劉強東為什麼不告女大學汙辱誹謗他?為什麼不告美國政府打擊抹黑他?
一個只會對華人下手的男人算什麼本事?
有種劉強東讓京東不要沃爾瑪,谷歌的投資,宣佈從此與美劃清界線,永遠不踏入美國半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