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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填道通平

    正常的戀情不管在任何場合發生,只要是法律無禁止的皆可行,辦公室在正常辦公時間段內不宜發生戀情,其他時間段只要有條件均可進行。當然了,一些機關單位的辦公室是不允許的,例如軍營、公安機關、檢察院、法院以及黨政機關辦公室是嚴格禁止的。

  • 2 # 鉅子天明

    我認為辦公室戀情不該公開。

    在同一個環境工作久了,因為早不見晚見的關係,很容易跟同事產生愛慕之情,然後順其自然的發展成為情侶關係。

    熱戀中的少男少女都是比較羞澀的,既想讓周圍的人知道自己已經名花有主,又擔心被大家知道了影響不好。

    我曾經上班的公司就有一位中層管理,急於想把自己嫁出去,而平時工作又太忙沒有交際時間,在公司社招進來一位總監的時候兩人很快對上眼確定了戀愛關係,平日工作裡兩人經常膩歪在一起,下屬想辦點事都要踩好時間點,時刻擔心撞上他們的親密瞬間而讓彼此尷尬。

    後來在老闆出面和人事調解下,他們兩人中一人選擇了離職。

    1.辦公室戀情公開弊大於利

    周圍的同事都知道以後,會不自覺的把你們之間劃上等號,平時在工作上也會主動的給你們創造二人世界,久而久之,與大家的關係會慢慢的疏遠,不利於自己的職業發展。

    站在公司的角度而言,如果兩人處在很重要的工作崗位上,一旦其中一人離職,大機率兩人會同時離開,公司不得不做出調整和應對措施,對公司而言是個定時炸彈。並且如果兩人合謀從公司謀利益,公司也是防不勝防,無奈之下公司可能會主動出擊打擊這份戀情。

    一旦公開了戀情,周圍的同事都知道了以後,如果兩人後面覺得彼此之間不合適,也會迫於周圍同事的眼光和看法而維持這層關係,對彼此而言都不是一件好事。

    2.不公開更有利於彼此的發展

    周圍的同事不知道這份戀情,就不會戴著有色眼鏡來看待當事人,彼此有更多的隱私空間。

    公司也不會因為風險問題而做出調整,工作起來沒有後顧之憂。

    總結

    戀愛本來就只是兩個人的事情,沒有必要做到人盡皆知,不能因為是辦公室戀情就另眼相看,只要兩個人感到幸福,何必公開給彼此添堵呢。

  • 3 # 臉肥肥的艾青

    如果能避免,儘量避免,也不是說不支援,畢竟愛情是沒有對錯的,我只是從朋友角度來看,如果成了皆大歡喜,如果不成怕你們日後相處尷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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