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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姐以前是遠嫁,一直過得不好所以離婚,現在我們幫忙帶小孩,她一個人在外面又交往了一個外地的,給她講不要走老路,可是不聽,孩子不想給她帶了,為這事跟老公也鬧得不愉快,我沒有義務給別人帶有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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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天天新視角

    首先,我們必須正視一個觀點:我們沒有義務幫別人養孩子。

    你也說了,是離了婚的姑姐的孩子。

    從親戚關係上來說,她有父母,孩子有爸爸爺爺奶奶,外公外婆,輪到誰養,也輪不到你。

    如果,她沒有能力好好照顧自己的孩子,為什麼不把孩子交給孩子父親,交給孩子的爺爺奶奶。

    她只是你丈夫的姐姐,而你自己也有自己的家庭,有自己的孩子需要照顧。

    天下的父母向來是疼自己的孩子多,姑姐的孩子你幫忙養,該怎麼對待呢?

    是當客人,還是當自己孩子一樣?

    犯了錯,能不能教育?

    更現實的是,孩子的撫養費怎麼算,你自己的工作怎麼辦?

    總的來說,這是一件費力不討好的事情。

  • 2 # 初心微視界

    我的建議是:給老公商量可以給她點資金上的幫助,然後你出面給姑姐把事情攤牌了,她自己的孩子她應該自己負責。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沒有限度的幫助遲早有一天你們會因為力不能及會找她攤牌,與其這樣,長痛不如短痛,這話說得有點殘忍,但,實際上是在幫助她。

    要說錯,你錯就錯在,一開始就不應該答應姑姐幫她看孩子,一看還看半年之多。所以,儘快把孩子給她送回去,幫她從現在的錯誤的沼澤中脫出來,踏實過好現在的生活。

    幫助可以,但是不能沒有邊界,事實上,表面是在幫助,實則是在害她

    現在姑姐離婚女兒讓你們帶著,老公可能出於對姐姐的同情,無原則地對姑姐施以幫助,但是,這個幫助什麼時候是個頭?孩子已經幫她帶了半年,這半年的時間姑姐第一應該做的事情就是解決她現在的困境,事實上她把自己的孩子放在別人家照顧,自己卻在談戀愛,這樣的做法本來就不符合常理。

    為此事給老公鬧得不愉快,是因為老公還沒意識到他實際上在是幫姑姐倒忙。如果不記取教訓,她還會一如既往在老路上走下去,她在前面不停地犯錯誤,你們在後面跟著不停地為她收拾殘局,這是對她最好的幫助嗎?這隻能是害她。姑姐是成年人,該她承擔的責任,必須讓她承擔起來,至少她得先把自己的孩子歸置好了,才可以開始新的一段戀情。

    所以,可以從這個角度和老公談談,爭取和老公達到一致的觀念,兩個人一起給姑姐一些實質性的幫助,而不是幫她帶著本應該她來照顧的孩子,卻放任她一個人在外面做著不著調的事。

    孩子不是放羊,姑姐也不能隨便放養,自己的孩子自己帶

    你自己照顧兩個孩子的壓力已經夠勉為其難了,還再多一個,試問,你自己能照顧過來嗎?不要以為,養孩子好比放養,放一隻也是放,趕一群也是轟,每個孩子都是一個獨立的孩子,並不是每天給她吃好喝好睡好就完事,孩子還需要學前教育,你能做到嗎?你能做到了,有沒有問過孩子,她願意嗎?

    你擔當不了她媽媽的職責,所以,長期把孩子放在你家,孩子的心理會造成陰影。這一點也需要給你老公說明白,他不要以為,你們幫她照顧孩子就是對她最好的幫助,必須要考慮孩子的健康成長。

    可以提供一些資金上的幫助,姑姐可以考慮把孩子託管,自己要想辦法掙錢養家

    其實,照顧孩子的渠道有很多,把自己的孩子全盤交給別人是最差的一種選擇。自己應該承擔的責任就應該自己來承擔,別人可以給以物質、資金上的幫助,但是,孩子必須在自己身邊才是最好的選擇。

    姑姐完全可以白天把孩子託管到幼兒園,託兒所之類的機構,這樣她白天工作,晚上把孩子接回來,兩不耽誤,為什麼非要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之上。自己沒能力、不想做的事情,完全不考慮別人的感受就綁架了別人的生活,這樣做不合適。

    一點都不給自己壓力,有事就往外推,總有一天,總有一件事是不能推出去的,到時候承受得了,承受不了也得自己接著。自己有能力把事情做到現在的樣子,就得有能力改觀或者繼續。這誰都幫不了,也沒有責任來幫。

    所以,當自己有了困難,向別人伸出援助之手時,其實一定要考慮清楚,哪些幫助是沒法讓別人來幫的,自己的事情是沒法讓別人來替你承擔的。反過來也一樣,當有人向你提出援助之手時,提供資金、物質上的幫助應量力而行,幫忙帶孩子這樣的,不是幫忙,而是替人承擔他的責任,這責任其實是擔不了的,尤其是看孩子這事。孩子的安全責任你是擔不起的。

    懂得拒絕,也是一種禮貌。不要一股腦全承攬過來後,才知道自己力不能及,也沒有責任。給自己平添煩惱不說,有些責任真不是你想擔就能擔得起的。建議你們把孩子儘快送回到姑姐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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