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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1637810412993

    可以用,沒問題。過去把甲硝唑列為孕婦禁用藥物,可是近幾年,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已經把甲硝唑列為B類藥物,孕婦是可以使用的。下面內容供參考—— 不同時間用藥產生的後果不同:在卵子受精後1周內用藥,受精卵尚未種植在子宮內膜,一般不受藥物影響;如受精1——2周內用藥,受精卵已種植於子宮膜,但組織尚未分化,藥物產生的影響除流產外,並不引起致畸,屬安全期。故在孕前或孕早早期服用了一些藥物對胎兒不會有太大的影響,不必過分擔心,也不必因此作人工流產。 受精後3——8周(停經5——10周)是胚胎各器官分化形成時期,極易受藥物等外界因素影響而導致胎兒畸形,屬“致畸高度敏感期”。在此時期不必用藥時堅決不用,包括一般保健品、滋補藥。可用可不用的,或暫時可停藥的,就不用。如必須用藥,一定要在醫生指導下謹慎安全用藥。如繼續妊娠,可在懷孕16——20周進行產前診斷(包括B超),進一步瞭解胎兒生長髮育情況及排除胎兒畸形。 另外,可查閱由FDA(美國食品與藥物管理局,全球藥物審查最嚴格的機構之一)最新頒佈的妊娠藥物分級(共分五級:A、B、C、D、X級),供臨床選擇孕期安全用藥參考。 A、B級藥物,對胎兒無危害或無副作用,孕期一般可安全使用,如多種維生素類,一些抗生素(如青黴素族、頭孢類)等。 C、D級藥物,對胎兒有危害(致畸或流產)但對孕婦有益,需權衡利弊後慎用。如一些抗生素、激素類藥物。 X級,對胎兒有危害,對孕婦無益,此類為孕期禁用藥,如抗癌藥物,性激素(雌激素、合成孕激素)等。 孕期中合併一些常見病,如感冒、腹瀉、尿路感染等,可用一些常用藥。按常規劑量、常用療程及常見方法,一般對胎兒影響不大,不必諱疾忌醫。

    1、感冒等呼吸道疾病,可使用感冒退熱沖劑、板藍根沖劑、雙黃連口服液或頭孢拉定,頭孢氨苄等。

    2、尿路感染,除多飲水外,可服用頭孢類及阿莫西林等藥物。避免使用喹諾酮類藥物(氟哌酸、氧氟沙星、環丙沙星),否則會影響胎兒骨骼。

    3、腹瀉等胃腸炎,可口服黃連素、阿莫西林等,思密達、複合維生素B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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