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度的定義與兩個概念有關,第一路程,第二經歷的時間。
其中經歷的時間可以認為就是時間間隔。
即 。
那麼瞬時速度是啥? 從定義可知應該是某個時刻的速度。但是由於某個時刻沒有歷時性,對應到數軸是一個點,而速度的中經歷的時間對應到數軸是一個間隔或區間長度。
那麼問題來了,在某一時刻,運動物體是“定”在某點的。這裡不能說靜止在某點,因為當我們說靜止的時候,包含著歷時性在裡面,即一個時間段內一直在某一點。而對於某一時刻,並沒有歷時性在裡面。
所以透過速度定義求得永遠是一段時間間隔內的速度。
那麼我就想知道某一點速度是啥呢?那麼就需要重新定義瞬時速度,這裡瞬時速度只能說與速度有關,但瞬時速度並不是“速度”。
或者說,速度是速度,瞬時速度是瞬時速度,瞬時速度並不是某一種特別的速度;但瞬時速度的計算要透過速度的概念。
如何定義速度呢?實際上使用了數學上成為之極限論的內容,即無窮小。為了求取一點的速度,我逐次的令包含某一時刻 的時間段 變小,即 是逐漸變小的。那麼其根據包含某一時刻 的時間段 內所經歷的的路程,就可以求取一系列的速度 。那麼根據物理或數學書上定義, 所趨近的值 就是所謂的瞬時速度。在大多數情況下, 並不等於一系列的速度 中的任何一個速度。
實際上,在求取一系列的速度的過程中,時間間隔 和路程間隔在數值上都是越來越接近0,甚至是可以想象的任意小的數,可以認為是 。那麼瞬時速度就是透過 求取得,這就是神奇的極限論。
事實上,進入大學以後,會學習導數,導數就是透過增量比的極限來求取的,上述求取瞬時速度就是導數概念所對應的物理影象。
結論,在現有教學條件下,瞬時速度可看做時間趨於無窮小時的平均速度的說法是正確的。
速度的定義與兩個概念有關,第一路程,第二經歷的時間。
其中經歷的時間可以認為就是時間間隔。
即 。
那麼瞬時速度是啥? 從定義可知應該是某個時刻的速度。但是由於某個時刻沒有歷時性,對應到數軸是一個點,而速度的中經歷的時間對應到數軸是一個間隔或區間長度。
那麼問題來了,在某一時刻,運動物體是“定”在某點的。這裡不能說靜止在某點,因為當我們說靜止的時候,包含著歷時性在裡面,即一個時間段內一直在某一點。而對於某一時刻,並沒有歷時性在裡面。
所以透過速度定義求得永遠是一段時間間隔內的速度。
那麼我就想知道某一點速度是啥呢?那麼就需要重新定義瞬時速度,這裡瞬時速度只能說與速度有關,但瞬時速度並不是“速度”。
或者說,速度是速度,瞬時速度是瞬時速度,瞬時速度並不是某一種特別的速度;但瞬時速度的計算要透過速度的概念。
如何定義速度呢?實際上使用了數學上成為之極限論的內容,即無窮小。為了求取一點的速度,我逐次的令包含某一時刻 的時間段 變小,即 是逐漸變小的。那麼其根據包含某一時刻 的時間段 內所經歷的的路程,就可以求取一系列的速度 。那麼根據物理或數學書上定義, 所趨近的值 就是所謂的瞬時速度。在大多數情況下, 並不等於一系列的速度 中的任何一個速度。
實際上,在求取一系列的速度的過程中,時間間隔 和路程間隔在數值上都是越來越接近0,甚至是可以想象的任意小的數,可以認為是 。那麼瞬時速度就是透過 求取得,這就是神奇的極限論。
事實上,進入大學以後,會學習導數,導數就是透過增量比的極限來求取的,上述求取瞬時速度就是導數概念所對應的物理影象。
結論,在現有教學條件下,瞬時速度可看做時間趨於無窮小時的平均速度的說法是正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