崑山寶馬紋身男提刀砍人反被砍,如果說:當初紋身男沒有失手直接砍死電動車車主。按照某律師的話說,故意殺人叛處10年以上或死刑,據紋身男的過往經歷,各網友覺得該怎麼判?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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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老方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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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阿倫體育
什麼要判刑?
已經特事特辦,崑山警方認定正當防衛,電動車男餘某無罪釋放!
感謝崑山警方!
全國有正義感的人們長舒一口氣!
打臉那些認為餘某要判刑的律師,尤其是北京周保民們。
嚴格說目前對該案判刑結果進行預判的為是過早,理由:
一、至今為止,警方沒有公佈權威的細節,提供給我們比較可靠的案件情況只有沒有聲音的影片,而一些關鍵性的語言對案件的定性也非常重要。
二、對正當防衛的認定尺度如何把握爭論至今還沒有權威的說法。《人民網》轉發的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繆因知在《北京青年報》上發表的題為《砍人兇漢被“反殺”案應適用“無限防衛”》的文章,雖然引起了強烈的共鳴,但是《人民網》必定只是權威媒體,只能引起最高司法機關的重視,並沒有決定性意義。感覺近日應該會有最高法權威人士出來解讀正當防衛的認定問題。
三、對騎車男的行為定性為防衛行為不會變,是否定性為防衛過當無法預判,仍然在兩可之間。
根據刑法第《刑法》第二十條第二款:“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第三款:“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等等規定,假定定性為防衛過當,僅憑直覺,最後法院會判處騎車男: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宣告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