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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豆丁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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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硬核教練
雖然威少是媒體評選的“最佳裝獎”,我還是更喜歡從穿著打扮到打球風格都放蕩不羈的艾弗森。
在現在的NBA比賽當中,上不了場的球員們西裝革履地坐在場邊是很正常的事情。而事情的起因正是NBA在斯特恩主政時期的著裝令,當時就是為了限制以艾弗森為代表的嘻哈派的衣著風格。當時的艾弗森不僅在賽場上影響了很多人,在場下,他的嘻哈風格穿著打扮更是被無數人效仿。
一頭標誌性的地壟溝辮,oversize的大T恤,寬鬆的牛仔褲,隨時變換的棒球帽,再加上亮閃閃的大鏈子,這就是艾弗森獨特的嘻哈穿搭風格。不管是覺得它很時尚,還是覺得無法接受,必須承認艾弗森的穿衣風格始終具有自己的個性,始終堅持自己的風格。
隨著聯盟著裝令的出臺,像艾弗森一樣穿搭的球員越來越少了,NBA球員們現在穿衣都會選擇合適的尺寸,像艾弗森這樣穿著寬大衣服的風格已經消失不見了。在NBA球員個性越來越千篇一律的年代,小編還是非常懷念AI的放蕩不羈,懷念那個人人都有個性的N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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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柒劒下天山
羅德曼說第二沒人敢說第一!麥當娜,各種名模名媛爭搶恐後的往羅德曼身上鋪!為啥?羅德曼太時尚了,花樣太多了!花褲子,花衣裳,髮型,耳釘,唇釘,手鍊!各種搭配!只有你想不到!後輩現在只有爭相模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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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大毛侃球飲冰室
艾弗森的風格是嘻哈的風格,他把髒辮、大金鍊子和大褲腿子帶進了NBA,在他之前,這些東西固然有人穿,但並非潮流,而艾弗森,以他單挑晃過喬丹後仰命中的一舉成名,以他獨一無二的時代影響力,讓這類風格蔓延到整個NBA球迷群體。
從他開始,NBA球員著衣風格變得自由古怪,充滿個性。
固然艾弗森的時尚並非他獨有,但是這開天闢地的壯舉卻無人可以超越,他只是穿了一些自己習慣的、最喜歡的衣服,然後就影響了全世界。
從他開始,一切在背後的球員的喜好,都可以拿到檯面上來。
在艾弗森這裡,大金鍊子是必備之物,寬鬆的T恤、喇叭褲腿,都是常有的東西,春秋兩季再加上一件瞅上去堅硬無比的紋路花紋稀奇古怪的夾克,就好像戰士的盔甲那樣自然。
有時候甚至連西裝、球衣都是大號的。
再搭上一副一年四季都漆黑的墨鏡了事~~
羅德曼的風格則在無拘無束方面比艾弗森走得更遠,遠道大家一看到他就覺得很厲害、很奇怪,他的著裝從未達到艾弗森那樣的影響力,因為他那種給自己臉上穿一堆孔的自由讓大部分人望而卻步。但無論誰看到他,打內心的都會羨慕這個人,因為他活成了自己想要的樣子,而不是做給人看。
不做給人看的羅德曼反而引發了更多的人的注目,但卻鮮有人模仿,作為奇裝異服的象徵,作為徹底的表率,作為在自由的道路上走到極端的人物,我想如果僅論大膽和誇張,羅德曼遠勝艾弗森,但無論在什麼時代,無論在何種社會環境裡,羅德曼的著裝永遠都只是少數人的選擇。
最起碼在我們已經經歷過的時代和歷史裡面是這樣的。
都佩服他,但都不敢成為他,這大概可以算羅德曼在著裝方面輸給艾弗森的理由。
不過這樣的評價對於羅德曼而言無關緊要,他只是在對自己負責任!
至於塔克、哈登和威少,都可以算是一類風格,在新時代有著無數設計師圍繞打造出來的新風格,看似自由、看似無拘束,其實全都框限在時代和設計師的腦海裡面。
比起艾弗森和羅德曼,他們三個差得不是一星半點。說他們的著裝風格好看嗎?我想是非常好看的,量身打造,各色搭配,什麼風格都有,可是你說他們自由嗎?我覺得並不一定。
就好像是櫥窗裡面擺好造型的人偶模特,身上套著按比例製成的嚴絲合縫的布料,不一定舒服,但一定合身好看。
那問題就在於,我們著裝,究竟是為了自己舒服還是為了讓別人看著覺得好看呢?!看起來,威少等人的著裝風格比起艾弗森、羅德曼更加誇張和無厘頭,可實際上他們的著裝已經被現代的網路和工業化所包圍,只不過是做出誇張的樣子,讓大家產生這樣的誤會罷了。
那著裝自由究竟是自己內心自由還是讓大家覺得你自由呢?!當然是內心自由,活在別人的眼裡便意味著與自由無緣。
這東西關乎選擇,每個人的答案都不同,但在我心裡,關乎NBA的著裝,只有那個唯一的答案——阿倫·艾弗森。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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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要看如何定義“時尚”了,如果奇裝異服是時尚,威少之前穿著的一款奇大無比的衣服是時尚,那羅德曼是最時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