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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樹梢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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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Xyz薛玉重
火災年年防,日日防,還是不斷髮生。由火災造成的經濟損失與人身傷亡有多大,應引起我們每一個人的高度重視才行。
我們還是先從責任說起吧!一般來說,火災有三種責任:刑事責任,行政責任,民事責任。房子失火屬於失誤所致,不是主觀故意縱火,不屬於刑事責任。不屬於行政責任,因為必須有行政機關為相對人。你這個失火主要承擔民事責任。致於是否賠償,要根據火災發生的原因,如果是他人或鄰居故意或過失引起的火災,他人或鄰居給於賠償。如果是不可抗拒或其他原因非責任的原因,不需賠償。
根據你的描述,是因為他人過失造成火災,把你家的房子及財產燒光。根據《民法通則》規定:公民、法人由於過錯侵害國家的、集體的財產,侵害他人財產、人身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由此,他人或鄰居完全有責任賠償你的一切損失。
需要提醒的是:關健是要看起火的原因,是否是過失、過錯所導致的火災。要透過消防部門的火災原因認定書來確定責任。對他人、鄰居、上下、左右樓住房,承擔恢復原狀或折價賠償民事責任。
根據以上規定:你的一切損失可由當事人來賠償。透過評估單位作出評估,雙方可協商處理。如協商不成,對方不承擔責任,不給賠償,可直接民事訴送法院。由法律判決,來賠償你的經濟損失。
當然是由責任人(過失方負責任)負責任 不管他們家是因為電氣原因還是燃氣原因導致的失火 都要負全責 。有多少家連帶受損 他就得賠多少家。所以說 消防安全 關係到千家萬戶 安全意識要從每一個個體抓起 只有防患於未然 才能有一個舒適、安全的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