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年戰爭(1618年-1648年),是由那個既不神聖也不羅馬更非帝國的神聖羅馬帝國內戰演變而成的全歐參與的一次大規模戰爭。這場戰爭最終演變成歐洲各國爭奪利益、樹立霸權以及宗教糾紛劇化的產物,戰爭以波希米亞人民反抗奧地利帝國哈布斯堡王朝統治為肇始,最後以哈布斯堡王朝戰敗並簽訂《威斯特伐利亞和約》而告結束。
三十年戰爭是以新教徒和天主教徒之間的宗教戰爭開始,後期慢慢演變成資產階級新勢力國家和以哈布斯堡王朝為代表的舊封建勢力的對決。
參戰主要勢力如下:
參戰各方在武器方面並沒有太大的差距,應該說是幾乎沒有差距,但是在戰術上的革新,卻對後期產生了至關重要的影響。
火炮
大約分為加農炮(Kartaunen)和蛇炮(Schlangen)兩種,
加農炮(Kartaunen):炮身較短,炮管較薄,其中以“全加農炮”為代表的攻城炮往往需要十匹以上的挽馬,發射最重可達七十磅(約30千克)以上的實心彈。
(1530年神聖羅馬帝國皇帝卡爾五世的炮隊中有不少採用新式炮車的加農炮)
蛇炮(Schlangen):炮身較長,炮管較厚,其使用壽命和精度都相對較好,但這也導致蛇炮重量往往相當於同等口徑的加農炮兩倍之多。在野戰當中,通常運用較多的是彈重六磅或十二磅的蛇炮。
隼炮(Falkone):彈重低於四磅,往往只需要兩匹挽馬拖曳的火炮,它們通常被稱為隼炮(Falkone)。
臼炮:在攻城戰中使用較多,看似粗短,發射的實心彈和榴彈破壞力巨大。
單兵武器
騎兵:
穿戴著一套覆蓋面積是從頭部到膝蓋的四分之三板甲,而這套板甲一般會被漆成黑色以防止鏽蝕。除了胸板和背板外,他們還戴著各種式樣不同的頭盔:通常是能夠抵禦手槍彈丸的匈牙利式的“龍蝦尾”頭盔或面罩頭盔。一種風格樸素的晚期型面罩頭盔最常被胸甲騎兵們使用,這種面罩頭盔往往帶有人臉般的外形,開有觀察小孔,有時還具有鼻孔或嘴巴;面罩頭盔的一種造型模擬了人類骷髏的外觀,德華人稱之為“死亡之首”頭盔,它還有一個不太為人知的名字叫做薩瓦式頭盔。胸甲騎兵的脖子有護頸甲保護,肩甲、臂甲、護肘甲也一應俱全,包括手部也有著鐵手套。胸甲騎兵的大腿則由鉸接起來的環片腿甲所包裹,護腿甲的長度會一直拖到騎兵所穿長筒皮靴的頂端。
武器方面,主要武器是一對輪簧手槍,這種手槍最初被用於執行“半迴旋”戰術,後來被用於近身混戰。這對手槍通常被插入固定在馬鞍兩側的槍套裡。隨著戰爭的發展,輪簧手槍從十六世紀晚期的“噴煙者”短管手槍逐漸進化為更長的火器,其槍管的長度從30-35釐米逐漸伸長到40-50釐米乃至更長;同時,手槍一開始的圓球形握柄末端也逐漸變為檸檬形或卵形,最終在1620年定型為更寬的“魚尾巴”形狀。
圓球形握柄的輪簧手槍檸檬形握柄魚尾形握柄
除了遠射武器外,所有的裝甲騎兵都裝備有一把直刃劍,該劍的設計既可用於突刺也可用於劈砍。
“瓦隆劍”的劍柄貝殼形護手彎刀帶有大型護板的“辛克萊”彎刀由民用細劍發展而來的巴本海姆劍
步兵:
三十年戰爭在整個戰爭武器演變史上,正好處在冷熱兵器交替的階段,熱兵器開始成為主流,冷兵器雖然依舊存在,但正慢慢退出歷史舞臺。這一時期的熱兵器主要還是以火繩槍為主,雖然燧發槍等武器,已經出現,但製造成本,相對應的戰術還沒有成型,所以並不普及。
冷兵器方面,主要是自衛用的長劍和長矛,見下圖
三十年戰爭時期的戰術,還沒有演化成後期的線列陣,典型的是以西班牙大方陣(Tercio),為代表,這是由西班牙人所研究出來的戰鬥隊形,由貢薩洛·費爾南德斯·科爾多瓦(好熟悉,遊戲裡有?)所創立。部隊會面對敵人排成橫向的長方形,並且在長方形的4個角落配置方陣,中央方陣橫向為100列,縱向則為12至15列,外緣2列是大型火繩槍兵,而中央則是以西班牙長柄槍兵所構成的隊形。位於4個角落的橫5行縱6列小方陣,都是由大型火繩槍兵所構成。一個長形方陣約有3000名士兵,只要士兵數量足夠就會以好幾個長形方陣的狀況來佈陣。雖然是可以朝任何方向發射子彈的無敵隊形,不過朝特定方向的火力卻也因此降低不少,另外排列這個隊形需要花上很多時間,所以機動力也很差。後期,由瑞典古二爺大改革火槍兵比重超越長槍兵。
總的來說,三十年戰爭,各國在戰術的裝備上並沒有大的差距,之所以能夠對後世產生如此大的影響,一個是宗教,另一個就是僱傭兵的大規模使用, 已經以戰養戰導致的大規模貧民傷亡。
三十年戰爭(1618年-1648年),是由那個既不神聖也不羅馬更非帝國的神聖羅馬帝國內戰演變而成的全歐參與的一次大規模戰爭。這場戰爭最終演變成歐洲各國爭奪利益、樹立霸權以及宗教糾紛劇化的產物,戰爭以波希米亞人民反抗奧地利帝國哈布斯堡王朝統治為肇始,最後以哈布斯堡王朝戰敗並簽訂《威斯特伐利亞和約》而告結束。
三十年戰爭是以新教徒和天主教徒之間的宗教戰爭開始,後期慢慢演變成資產階級新勢力國家和以哈布斯堡王朝為代表的舊封建勢力的對決。
參戰主要勢力如下:
參戰各方在武器方面並沒有太大的差距,應該說是幾乎沒有差距,但是在戰術上的革新,卻對後期產生了至關重要的影響。
火炮
大約分為加農炮(Kartaunen)和蛇炮(Schlangen)兩種,
加農炮(Kartaunen):炮身較短,炮管較薄,其中以“全加農炮”為代表的攻城炮往往需要十匹以上的挽馬,發射最重可達七十磅(約30千克)以上的實心彈。
(1530年神聖羅馬帝國皇帝卡爾五世的炮隊中有不少採用新式炮車的加農炮)
蛇炮(Schlangen):炮身較長,炮管較厚,其使用壽命和精度都相對較好,但這也導致蛇炮重量往往相當於同等口徑的加農炮兩倍之多。在野戰當中,通常運用較多的是彈重六磅或十二磅的蛇炮。
隼炮(Falkone):彈重低於四磅,往往只需要兩匹挽馬拖曳的火炮,它們通常被稱為隼炮(Falkone)。
臼炮:在攻城戰中使用較多,看似粗短,發射的實心彈和榴彈破壞力巨大。
單兵武器
騎兵:
穿戴著一套覆蓋面積是從頭部到膝蓋的四分之三板甲,而這套板甲一般會被漆成黑色以防止鏽蝕。除了胸板和背板外,他們還戴著各種式樣不同的頭盔:通常是能夠抵禦手槍彈丸的匈牙利式的“龍蝦尾”頭盔或面罩頭盔。一種風格樸素的晚期型面罩頭盔最常被胸甲騎兵們使用,這種面罩頭盔往往帶有人臉般的外形,開有觀察小孔,有時還具有鼻孔或嘴巴;面罩頭盔的一種造型模擬了人類骷髏的外觀,德華人稱之為“死亡之首”頭盔,它還有一個不太為人知的名字叫做薩瓦式頭盔。胸甲騎兵的脖子有護頸甲保護,肩甲、臂甲、護肘甲也一應俱全,包括手部也有著鐵手套。胸甲騎兵的大腿則由鉸接起來的環片腿甲所包裹,護腿甲的長度會一直拖到騎兵所穿長筒皮靴的頂端。
武器方面,主要武器是一對輪簧手槍,這種手槍最初被用於執行“半迴旋”戰術,後來被用於近身混戰。這對手槍通常被插入固定在馬鞍兩側的槍套裡。隨著戰爭的發展,輪簧手槍從十六世紀晚期的“噴煙者”短管手槍逐漸進化為更長的火器,其槍管的長度從30-35釐米逐漸伸長到40-50釐米乃至更長;同時,手槍一開始的圓球形握柄末端也逐漸變為檸檬形或卵形,最終在1620年定型為更寬的“魚尾巴”形狀。
圓球形握柄的輪簧手槍檸檬形握柄魚尾形握柄
除了遠射武器外,所有的裝甲騎兵都裝備有一把直刃劍,該劍的設計既可用於突刺也可用於劈砍。
“瓦隆劍”的劍柄貝殼形護手彎刀帶有大型護板的“辛克萊”彎刀由民用細劍發展而來的巴本海姆劍
步兵:
三十年戰爭在整個戰爭武器演變史上,正好處在冷熱兵器交替的階段,熱兵器開始成為主流,冷兵器雖然依舊存在,但正慢慢退出歷史舞臺。這一時期的熱兵器主要還是以火繩槍為主,雖然燧發槍等武器,已經出現,但製造成本,相對應的戰術還沒有成型,所以並不普及。
冷兵器方面,主要是自衛用的長劍和長矛,見下圖
三十年戰爭時期的戰術,還沒有演化成後期的線列陣,典型的是以西班牙大方陣(Tercio),為代表,這是由西班牙人所研究出來的戰鬥隊形,由貢薩洛·費爾南德斯·科爾多瓦(好熟悉,遊戲裡有?)所創立。部隊會面對敵人排成橫向的長方形,並且在長方形的4個角落配置方陣,中央方陣橫向為100列,縱向則為12至15列,外緣2列是大型火繩槍兵,而中央則是以西班牙長柄槍兵所構成的隊形。位於4個角落的橫5行縱6列小方陣,都是由大型火繩槍兵所構成。一個長形方陣約有3000名士兵,只要士兵數量足夠就會以好幾個長形方陣的狀況來佈陣。雖然是可以朝任何方向發射子彈的無敵隊形,不過朝特定方向的火力卻也因此降低不少,另外排列這個隊形需要花上很多時間,所以機動力也很差。後期,由瑞典古二爺大改革火槍兵比重超越長槍兵。
總的來說,三十年戰爭,各國在戰術的裝備上並沒有大的差距,之所以能夠對後世產生如此大的影響,一個是宗教,另一個就是僱傭兵的大規模使用, 已經以戰養戰導致的大規模貧民傷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