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老蔣閒言
-
2 # 京益企業法律顧問
你好,債務人過世,不一定就是由子女來承擔債務,雖然古代有父債子還的說法,但是從法律角度來講並不是這樣的。
債務人過世的,其子女繼承了相應的遺產時,那麼同時也就繼承了債務,所以子女要想繼承遺產就要償還債務,那麼另一種情況就是其子女可以放棄繼承遺產,那麼該債務就與債務人的子女沒關係了。
你好,債務人過世,不一定就是由子女來承擔債務,雖然古代有父債子還的說法,但是從法律角度來講並不是這樣的。
債務人過世的,其子女繼承了相應的遺產時,那麼同時也就繼承了債務,所以子女要想繼承遺產就要償還債務,那麼另一種情況就是其子女可以放棄繼承遺產,那麼該債務就與債務人的子女沒關係了。
要是按照華人的傳統,如果父母欠債的話,有父債子還這一說。但是,要按照法律的規定,就是一人做事一人當,就沒有父債子還這一說詞了。
華人是講信譽的,這也是華夏民族的優良傳統,那個子女也不希望父母背上不講信譽的臭名聲去見閻王。為父母償還債務,保住父母一生清白的好名聲,子女走在路上,頭也會昂到讓人高看一眼。除非,作為子女的喪失了勞動能力,沒有任何經濟來源,不得不當老賴,那隻能是迫不得已的無奈了。
就如樓主所提,債務人過世,子女是否有承擔償還債務責任的這個問題,我們就不能用道德來綁架任何人來回答這個問題了,只能依據法律的規定來說事。
依據法律規定,欠債人的配偶是有償還債務的責任的,父母,子女就沒有償還債務的責任了。
依據婚姻法規定,在婚姻期間內,夫妻任意一方的收入都是屬於雙方的共同收入,對共同收入,雙方享有平等的消費權和處置權。同時,在婚姻期間內發生的欠債,屬於夫妻的共同欠債,也就是說,在經濟上,法律把夫妻看成是一榮俱榮,一損俱損的共同體,雙方都有償還債務的責任。
如果父母都已亡故,父母的欠債只能用他們的遺產來償還。償還欠債的剩餘部分遺產,才由法定繼承人平等繼承。如果父母的遺產不夠償還債務,只要遺產繼承人放棄對遺產的繼承權,就沒有償還債務的責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