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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嘿椒父

    其實在職場中不建議採取合夥人模式,因為,作為創業型的新公司,招聘過來的人員,大家彼此不夠熟悉,也沒有信任基礎,一旦急於採取合夥人模式,只會讓大家在工作安排,管理許可權,甚至是責任劃分上完成矛盾,所以,還是應該遵循合夥人三要素:充分互補,目標高度一致,文化水平相當。當然,最重要的是:經歷過錢財和事的交集,有充分的信任基礎

  • 2 # 土木萬姐

    如果個人有資源有人脈,當然選擇自己幹。

    但是如果個人沒資源沒人脈,那就選擇合夥人了,俗話說:三個臭皮匠,勝過諸葛亮。但一定要先小人後君子,利益分配先談好,為什麼a拿的多,b拿的少,c比d拿得多等等,先要講清楚,不然到一定時期就會有人抱怨做得多拿的少了,矛盾就來了。

    然後要明確各種責任劃分,確定決策者。相互多溝通交流,有情緒時想想初心。

  • 3 # 馮總聊職場

    職場合夥人計劃是可行的

    因為創業是一條特別孤獨且充滿荊棘的路,一個人的能力、精力、格局、人脈、資金等等終究是有限的,如果能找到志同道合的人共同開疆擴土,成功機率一定會增加。畢竟這不是一個靠單兵作戰的時代,現在越來越多的成功背後都是團隊的成功。但是話說回來,任何事情都有利和弊。想要找到一個合適的合夥人,難度不亞於找一個可以結婚的物件,萬一哪天一言不合“離婚”了,後果也真是更難承受。

    找適合自己的合夥人建議

    1.儘量不要找自己的朋友合夥做生意

    很多人找合夥人第一反應就是找身邊的朋友,但這是很不明智的選擇。首先,既然選擇從商,做很多事都是靠利益驅使的,如果是朋友間合作,算的太清傷感情,算的不清那就是分配不均。所以,很有可能最終創業沒成功,朋友卻沒了。其次,並不是所有人都適合創業,強行組建的團隊韌性是不夠的。

    2.找合夥人一定要找可以互補的

    如果你是性格急躁的人,你的合夥人一點要沉穩;如果你是性格內向的人,就要找個性格外向的人;如果你擅長銷售,就要找一個擅長管理的。否則,你們的缺點會被無限的放大。

    3.合夥人是彼此可以信任的人

    信任是所有合作的基礎,只有你們彼此相信對方,趕把自己的底牌給對方看,才能把資源利發揮到最大化。也不會因為自家後院起火而亂了陣腳。

    4.人品好,沒有不良嗜好

    一定要認清對方的人品,確認是個靠譜的人。眼高於頂,做人沒有底線,為達目的不擇手段的人千萬不要合作。還有,遠離嗜賭、嗜色、嗜毒的人,因為他們隨時可以把你拖到地獄裡。

    5.要有目標有信仰

    其實,很多人創業的目標都是錢,但是創業不能只為了錢,否則你一定走不遠。永遠記住,交易的本質是等價交換,所以你的成就由你的價值決定。艾默生說,這個世界有兩件事我最憎惡:一個是充滿信仰的愚昧無知,一個是沒有信仰的博學多才。一個沒有信仰的人,很難把一件事情堅持到最後。

  • 4 # 不孤散人

    綁著炸藥包前進!

    這種合夥人計劃在當前根本行不通,第一、不人道;第二、不科學;第三、不符合國情。多方合夥人採用這種方案的目的是什麼?融資?技術控制?市場壟斷?忠誠度捆綁?就算是這些目的,也不需要採用合夥人這種原始的模式來實現。

    1、不人道

    誰敢保證你所在的公司一定盈利?人有旦夕禍福,禍兮福所倚,福兮禍所伏。我想大家都不會否認世事無常。在中國沒有個人破產的法律條款,合夥人須擔負無限責任。一旦公司經營出現問題,合夥人因為擔負無限責任將對家庭生活的穩定造成破壞性、甚至毀滅性影響。僅僅為了佔有股份、增加話語權,因此不考慮妻兒老小的生活安定,值得嗎?

    2、不科學

    同股同權並不見得一定科學。在一個團隊中,尺有所短寸有所長,各自有自己的長處,如果僅按同股同權去做決策,不管是人事安排、戰略規劃、經營計劃難免會帶有各自的主觀情緒,並且也增加了決策難度,扯皮拉筋的現象嚴重影響了運營效率。

    3、不符合國情

    利可共而不可獨,謀可寡而不可眾;獨利則敗,眾謀則洩。華人還說:艄公多了打破船。華人對於不認識、不認同的事物相對比較堅持自己的觀點,並且在投票決定後還會因情緒而不配合,甚至設障礙。你乾脆給一份薪水乾一份活,決策的事情少操心,這樣效率反而高。

    當然,也有些合夥人制度可以靈活調整,做一些細節性的約束。只是我就想,公司制度有那麼多先進的模式,並且也是稍加修改就能非常適合當下國情、時代的環境,大可不必演繹這種“破釜沉舟”般的悲壯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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