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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多多說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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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東友律師團
中國法律對於“父債子還”、“子債父還”等都是不支援的,因為每個人都屬於獨立的民事行為人,債務不會出現混同,所以親屬對於欠款人的個人債務並沒有償還的義務。
所以對方欠債人死亡,其家人並不承擔償還義務,可以用欠款人的遺產來償還他的生前債務,如果欠款人的遺產已由繼承人繼承,那麼就有繼承了遺產的繼承人來償還債務,遺囑繼承的首先償還,不足償還的由遺囑繼承償還,仍不足償還的由遺贈繼承償還。
特別提示:欠款人如果是由於事故死亡,並且得到死亡賠償金,死亡賠償金並不能作為遺產用來償還債務。
什麼情況下會欠債?可能性有很多,而最常見的就是貸款(包括民間借貸),但貸款也不是無條件就可以貸到的,一般都要有“人”和“物”做擔保才可以,也就是擔保貸款,此外也有信用貸款、甚至無條件的高利貸等。如果欠下貸款的人死了,根據貸款的條件債權人可以如此處理——
1、擔保貸款——保證也就是說有保證人給你做擔保,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不過保證又分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一般保證的意思是債主要先經過訴訟途徑判定欠債的人沒有償債能力了,才可以由保證人頂上,要是發現他老家還有一套房子車子,那得先把它們賣了償債,剩下的才是保證人來還;而連帶責任保證就不用經過法院這一道程式,債主認為誰有能力還錢就找誰,比如欠債的人死了,債主不想麻煩直接找擔保人,那麼擔保人就要承擔還債義務。
保證人還不上的話,抱歉了,徵信報告就會花掉,以後自己想買車買房就會面臨大問題,更嚴重的還有可能要坐牢。
2、擔保貸款——抵押是指債務人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本法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抵押品一般與借款數目的價值相當,一般都比較貴重,比如房子。如果債務人家屬不願意房子被沒收了,可以選擇償還金錢,從而收回抵押物。
3、擔保貸款——質押抵押與質押的區別就是財產是否寄存在債權人處,也就是不動產與動產的區別,不動產轉移比較麻煩,比如房子就只能抵押,而動產的轉移方便很多,像珠寶、古董就可以質押了。
這種情況下,如果債務人死亡,債權人有權依照本法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當然,家屬也可以選擇償還金錢。
4、擔保貸款——留置是指在保管合同、運輸合同、加工承攬合同中,債權人依照合同約定佔有債務人的動產,債務人不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履行債務的,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規定留置該財產,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5、擔保貸款——定金這種情況在借錢中比較少見,是指合同當事人一方為了擔保合同的履行,預先支付另一方一定數額的金錢的行為。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回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6、信用貸款憑信用借的款,比如信用卡。由於沒有任何的擔保,日後要是發生什麼事死去了,那麼按照繼承法第三十三條:
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也就是說,繼承人或繼承死者的遺產,但死者不一定有遺產,繼承人也不一定願意繼承。如果欠債的人有遺產,家屬繼承了欠債人的遺產的話,家屬是需要替欠債人還債的。但是,家屬還債的限度不能超過所繼承遺產的限度。如果欠債人沒有遺產或家屬放棄了遺產繼承權的話,那麼其家人就沒有還債的義務了。債權人在沒有繼承人的情況下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債務人的遺產,執行所得用於清償債務,超過債務的部分歸還給債務人的繼承人,不足的部分債務就此作罷
另外補充一點保險金的繼承問題,保險金如果是指定受益人的話,不用償還債務,如果是法定繼承的話,就要先償還債務再繼承剩下的。一般申請信用卡的時候,所髮卡行會以申請人的名義,為其投放保險,條款裡都有說明,如果投保人出現意外,那麼將會採取減免甚至直接免除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