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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5546805325038

    在《菸草專賣法》第一章總則第二條中提到,本法中提及的菸草專賣品,指的是:捲菸,雪茄煙,菸絲,復烤煙葉,菸葉,捲菸紙,濾嘴棒,煙用絲束,菸草專用機械九項。

    其中捲菸,雪茄煙,菸絲,復烤煙葉統稱菸草製品。

    值得一提的是,因為IQOS所使用的煙彈中含有菸草,因此也被歸類為菸草專賣品,受到相應的管制。

    其中,IQOS的煙彈應該歸類為菸草製品,而煙桿等部分應被歸類為菸草專用機械。

    這也是為什麼在國內沒有正規渠道售賣IQOS及其煙彈的原因之一。

    而其它電子煙,不論是蒸汽煙還是最近較為風靡的小煙電子煙,暫時還不屬於《菸草專賣法》中的菸草。

    這也說明了目前整個電子煙市場實際上並未得到更為系統與嚴格的管控。

    因此,我個人是非常希望在不遠的將來,至少能夠讓電子煙也得到系統的嚴格管控,這對於整個市場的發展都是百利而無一害的。

    我也支援將電子煙歸入《菸草專賣法》中進行相應的管控。

    原因主要有以下幾點:

    1,電子煙是作為替煙產品而出現的。

    電子煙被髮明伊始,就是作為一種替煙產品而出現的,或許很多人不知道,但電子煙實際上算是華人發明的一種產品。

    “電子煙之父”韓力就是那個發明了電子煙的人,他發明電子煙的初衷,也就是因為對吸菸的危害有了深刻的理解——他父親因吸菸導致的肺癌離世——而他本人也是個老煙槍,苦於沒有強大的意志去戒菸,因此想到了尼古丁替代療法,進一步想到了“電子煙”的雛形,利用超聲波裝置霧化尼古丁與丙二醇溶液,並進行吸入。

    這也是目前市面上除IQOS以外所有電子煙使用的原理,利用霧化器對電子煙液進行霧化。

    它原本就是一種為了替代普通香菸而存在的產品,那麼將它歸類進《菸草專賣法》我覺得自然是一件無可厚非的事。

    2,絕大多數電子煙中都含有尼古丁。

    IQOS因為它的煙彈原本就是菸草製品,因此必然包含尼古丁;而使用霧化器的電子煙,它的口糧是“煙油”,也叫電子煙液。

    儘管確實存在不新增尼古丁的煙油,因為煙油最為必要的組成成分為甘油與丙二醇,尼古丁,香精等都只算得上是新增劑。而出於口感的考量,這兩部分通常是不可或缺的。

    再加上電子煙原本“替煙”的屬性,尼古丁可以說是電子煙產品的標配,那麼自然的,它就具有一定的成癮性,既然戒菸的人可以把它當做一種攝入尼古丁的替代品,普通人自然也有可能會因為電子煙對尼古丁成癮。

    有很多商家和研究學者認為,人們並不會因為對電子煙中尼古丁的成癮,轉而去吸食香菸。

    但從邏輯的角度而言,電子煙的價格通常要比普通香菸更貴,相對而言香菸就變成了一種更為廉價的尼古丁攝入方式,我們很難去保證人們完全不會因為為了獲取更“廉價”的方式而轉向普通香菸。

    因此,僅從成癮性的角度而言,至少只要包含尼古丁的電子煙產品,就應該接受《菸草專賣法》的相關管制。

    3,電子煙的危害性。

    電子煙並非是完全安全無害的!

    電子煙並非是完全安全無害的!

    電子煙並非是完全安全無害的!

    重要的事情一定要說三遍,作為替煙產品的尼古丁,目前唯一有官方背書的安全性宣告,是英國公共衛生署2015年的一份報告。

    報告宣告,電子煙相比傳統菸草而言,大約減少95%的危害。

    注意這裡的對比,是拿電子煙與傳統菸草相比,也就是說,菸民吸電子煙比吸傳統菸草要健康很多,僅僅保留了5%左右的危害。

    而對於普通人而言,只要你接觸電子煙,這5%的危害也會實時的反應在你的身上。

    況且目前還有一個更為重要的問題,電子煙在霧化煙油被我們吸入的過程中,到底會產生什麼樣的危害,還沒有一個明確的官方監測機構進行披露。

    未知的危害才是最可怕的事情。

    也正是因此,電子煙市場與相應產品,才確實需要更嚴格與全面的管控。

    說起來要想將電子煙歸類為“菸草製品”其實還是有些困難,比較成分其實完全不同,但要說歸類為菸草專賣品,我認為還是有一些可能的。

    目前有很多企業都非常雞賊,因為他們也並不清楚電子煙到底會有什麼樣的危害,唯一清楚的只是尼古丁的成癮性危害,因此也都“自發性”的在各自的網站,產品包裝上標註了產品包含尼古丁以及尼古丁成癮的資訊。

    也有的企業自發性的標出了產品不向未成年人售賣等資訊,但現在這樣的面子工程太多了,哪怕是傳統菸草,也並沒有真正做到“不向未成年人售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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