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假期時間拿學生證去買火車票是不可以享受優惠的。學生票乘車時間限為每年的暑假6月1日至9月30日、寒假12月1日至3月31日。根據《鐵路旅客運輸辦理細則》第十七條 發售學生票除要求出示相應的證件外,還應按如下原則發售:1、普通大、專院校,中、小學和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是指符合政府教育部門所規定的年限、學期和課程等制度並經相應級別的教育機關注冊的院校,不包括各類職工大學、電視大學、業餘廣播大學、函授學校。2、“沒有工資收入的學生”,是指沒有固定工資收入的學生。學生有無工資收入,由學校確定,鐵路憑學校發給的減價優待證售票。如能夠確認有工資收入的學生持減價優待證購票時,車站可以拒絕發售學生票,並通知學校處理。3、學生父、母都不在學校所在地,並分兩處居住時,由學生選擇其中一處,並登記在學生減價優待證上。如學生父母遷居時,根據學生申請,經學校確認,可將學生減價優待證上的乘車區間更改並加蓋公章或更換新證。學生回家後,院校遷移或調整,也可憑學校證明和學生減價優待證,發售從家庭所在地到院校新所在地的學生票。 4、學生每年僅限於購買四次單程減價票,當年未使用的次數,不能留作下年使用。5、學生票應按近徑路發售,但有直達列車或換乘次數少的遠徑路也可發售。學生購買聯程票或乘車區間涉及動車組列車的,可分段購票。學生票分段發售時,由發售第一段車票的車站在學生優惠卡中劃銷次數,中轉站憑上一段車票售票,不再劃銷乘車次數。《鐵路旅客運輸辦理細則》第十三條 有計算機售票裝置的車站,除系統裝置故障等特殊情況外,不得發售手工車票。發售車票按以下規定辦理:1、車站發售客票時,不能使用到站不同但票價相同的車票互相代替。2、在軟臥車有空餘包房的條件下,車站可根據列車長的預報發售軟座車票。發站給中途站預留的包房,可利用其發售最遠至預留站的軟座車票,但涉及夜間(20點~7點)乘車,不得超過2小時。3、發售去邊境地區的車票時,應要求旅客出示國務院鐵路主管部門、公安部規定的邊境居民證、身份證或邊境通行證。
不是假期時間拿學生證去買火車票是不可以享受優惠的。學生票乘車時間限為每年的暑假6月1日至9月30日、寒假12月1日至3月31日。根據《鐵路旅客運輸辦理細則》第十七條 發售學生票除要求出示相應的證件外,還應按如下原則發售:1、普通大、專院校,中、小學和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是指符合政府教育部門所規定的年限、學期和課程等制度並經相應級別的教育機關注冊的院校,不包括各類職工大學、電視大學、業餘廣播大學、函授學校。2、“沒有工資收入的學生”,是指沒有固定工資收入的學生。學生有無工資收入,由學校確定,鐵路憑學校發給的減價優待證售票。如能夠確認有工資收入的學生持減價優待證購票時,車站可以拒絕發售學生票,並通知學校處理。3、學生父、母都不在學校所在地,並分兩處居住時,由學生選擇其中一處,並登記在學生減價優待證上。如學生父母遷居時,根據學生申請,經學校確認,可將學生減價優待證上的乘車區間更改並加蓋公章或更換新證。學生回家後,院校遷移或調整,也可憑學校證明和學生減價優待證,發售從家庭所在地到院校新所在地的學生票。 4、學生每年僅限於購買四次單程減價票,當年未使用的次數,不能留作下年使用。5、學生票應按近徑路發售,但有直達列車或換乘次數少的遠徑路也可發售。學生購買聯程票或乘車區間涉及動車組列車的,可分段購票。學生票分段發售時,由發售第一段車票的車站在學生優惠卡中劃銷次數,中轉站憑上一段車票售票,不再劃銷乘車次數。《鐵路旅客運輸辦理細則》第十三條 有計算機售票裝置的車站,除系統裝置故障等特殊情況外,不得發售手工車票。發售車票按以下規定辦理:1、車站發售客票時,不能使用到站不同但票價相同的車票互相代替。2、在軟臥車有空餘包房的條件下,車站可根據列車長的預報發售軟座車票。發站給中途站預留的包房,可利用其發售最遠至預留站的軟座車票,但涉及夜間(20點~7點)乘車,不得超過2小時。3、發售去邊境地區的車票時,應要求旅客出示國務院鐵路主管部門、公安部規定的邊境居民證、身份證或邊境通行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