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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穎子老師O柒禾夜

    適度的懲戒一直是教育的應有之義,中小學生正處於世界觀形成時期,我認為老師正面的引導和相應的懲戒在一定程度上是有助於增強教育效果的。

    懲戒重在“戒”,意味著“懲治過錯,警戒未來”。它不同於體罰之處在於:體罰重在“罰”,意味著“損害身心健康,處罰違規行為”。教育的目的在於“育人”,所以要求老師的懲戒目的是明確而正當的,並有助於達成預期教育目的。

    2020年4月29日,備受社會各界高度關注的《廣東省學校安全條例》塵埃落定。廣東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表決通過該條例,在全國率先通過立法明確賦予教師教育懲戒權,並用專章作出詳細規範。這意味著相關的法律制度將越來越完善,有了法律的規範、家長的配合,教師們才能真正做到手中有“戒尺”,心裡有分寸。

  • 2 # 車馬轔轔說教育

    【車馬轔轔】的獨家觀點:“沒有規矩,就沒有方圓。”現實生活中,成人的行為,還需要法律法規來規範。何況學生,未成年的孩子,少年氣盛,血氣方剛,處在知與不知,是與非的模糊認識中,不是更需要有規矩擺在眼前嗎?簡而言之,教師需要懲戒權,是因為有無法無天的熊孩子存在。

    緊箍咒又叫“定心真言”,很明顯,有了它,孫悟空開始學著收心、定心、定性,由猴向人的轉變。這個緊箍咒簡直就是可以行走的“五行山”,是對孫悟空的磨練與考驗,也是孫悟空戴咒的修行,唯有如此,才能迴歸正途,修成正果。

    但是觀音菩薩在孫悟空每次前去求助時,總會說,“都是你這潑猴惹下的禍。”看來,觀音菩薩對自己人並不護短,在幫助的同時,不忘教育,這不僅是位救苦救難的菩薩,還是位智慧的菩薩。想想也只有這樣的菩薩才懂得送給唐僧緊箍咒的必要性。

    國家可以是觀音菩薩,家長也可以是觀音菩薩,送給老師懲戒權,將是對玩劣孫猴子最大的救贖。

    結語:欲“出格”,必先“入格”。欲獲自由,必先受限。當摘下金箍之時,就是自由出格、任意馳騁之際。

    -END-

  • 3 # 漫話神州

    教師作教育工作者,承擔著教書育人責任,因此在積極履行教育義務同時,應當合法擁有教育懲戒權。但是教師運用懲戒權時,必須明確懲戒的客體、方式、方法和策略,嚴格地依法、守規、循德執行,做到有理、有節、有序和有效。

    一方面,教師應當擁有必要的懲戒權,是因為:(1)理論上,擁有教育懲戒權是履行教育義務的重要保障;(2)現實上,教育物件的基礎和素質表現千差萬別;(3)實踐上,教育懲戒手段具有矯正和保護雙重作用;(4)實質上,教育懲戒權具有否定、抑制和排除的功能。

    但是,另一方面教師運用懲戒權必須正當,是因為:(1)目標上,維護一切教學教育活動的正常秩序;(2)前提上,確保所有學生的正當權益不受侵犯;(3)主觀上,教師教育認識和經驗存在不足之處;(4)客觀上,教師運用影響學校教學教育工作的效果。

    所以,教師正確地運用教育懲戒權,努力實現現代素質教育目的,要求做到:(1)樹立高度的教育事業心、責任心和使命感;(2)掌握教育、心理和管理等基礎理論;(3)熟悉教育法規、方法和技能等應用課程;(4)接受學生、家長、學校和社會的監督與質詢。

  • 4 # 教培圈小五

    懲戒權能夠維護教師威嚴

    教師在學生心目中應該是要時間堅持敬畏的形象,一旦教師在學生心目中失去了必要的威信,教師威嚴不在,學生敬畏之心不在,這就會影響教育活動的進行。

    懲戒權能標準學生行為

    固然,有許多人是不支援教師“懲戒權”的,這其中其實也存在許多難以界定的問題,但有一點,懲戒權必然能夠標準學生行為,關於那些上課打鬧、影響其他學生學習、不守校規、不尊重老師等行為的學生,必定程度的懲戒是必要的,回想自己讀書時,沒少被罰站,如果教師略微有點懲戒之意,而家長立馬護子心切,這種狀況其實也是“懲戒權”難以得到廣泛認同的原因之一。

    懲戒權能標準教師行為

    將“懲戒權”寫入法律法規,一方面是保證廣闊教師可以入情入理的行使正當權利,一方面也能起到監督效果,不能排除有部分老師懲戒過度,從而給學生形成不必要的心理傷害,這是不應該的,因此,懲戒權不僅需要,並且必須可以界定一個懲戒的程度,更好的標準教師懲戒行為。

    懲戒權是為了教育久遠之計

    孩子的成長是一個漫長的過程,在家靠爸爸媽媽教育,在校靠學校教師教育,而關於那些“熊孩子”,無論是爸爸媽媽仍是教師都必須及時監督,及時改正孩子的不正確行為,這是關乎小孩未來發展的久遠之計。

  • 5 # 春風桃李成長錄

    您想多了!教師並不關心懲戒權!

    從問題的設定“為什麼要給教師懲戒權”來看,很多人會誤以為“教師需要懲戒權”,而事實上,懲戒權並不是教師的第一需要!或者是,讓教師擁有懲戒權的呼聲不應該來自於教師,而是全社會。

    長久以來,懲戒學生成為媒體追蹤報道的熱門話題,幾乎每報道一個,都會在全網迅速發酵,乃至井噴。新聞熱度給媒體帶來巨大的收益,讓社會抨擊教師有了一個發洩桶,然而,更讓廣大教師“傷心到了極點”乃至“噤若寒蟬”,因為兔死狐悲的心理大家都有,而“惺惺相惜”之感也是人之常情!往往在教師陷入懲戒事件後,相關部門對教師一律嚴懲不貸,教師猶如被扔出去喂狼的孩子,無助而傷心,很多成為犧牲品!

    我們不排除一部分實行懲戒的老師的做法辱師德,乃至觸犯法律,但是,更多的老師只是行為失當,卻屢被“輕罪重罰”!

    長期生活在這種環境下的教育工作者,早已經隨之“進化”為不用懲戒權的說教型教師!

    因此,不要問“為什麼要給教師懲戒權”這樣的問題了!至少要寫明白“為什麼全社會求教師實行懲戒權”!

  • 6 # 老呂教育

    有這麼一個放蕩不勒的小猢猻,它有幸遇到菩薩,菩薩教悔它,點化它,並賜給它收斂野性,規範行為的緊箍咒,於是,它成為鬥戰勝佛,享受世代香火。

    這緊箍咒就是接受懲罰的戒尺,沒有緊箍咒猢猻依舊是猢獼,不可能成為悟空。如今的教育同樣需要懲戒這個緊箍咒,沒有它,孩子們難以成材,而某些行為己開始放任的熊孩子將更“熊",其給社會帶來的危害無法低估,大量慘痛的教訓己經證明,沒有懲戒,只能是虛無的教育空想!

    可是,提起懲戒,便天下共吐槽,似乎這一重要的教育手段己與文明社會格格不入,誰行使了懲戒權,誰就沒有師德;誰動用了戒尺,誰就踐踏了法律,輕則賠理道歉,重則身陷囹圄,身敗名裂!直弄得學校遇“懲"心虛,教師談“戒"變色。以至某些學生打著未成年人這個保護傘,為所欲為,毫無低線地踐踏著法律的底線!

    當然,懲戒不是目的,不是為懲戒而懲戒,而是通過懲戒這一手段,達到教育的目的。懲戒當然有尺度,而不是漫無目的,隨心所欲的體罰!

    教育需要懲戒,沒有懲戒的教育是教育的最大缺憾!

  • 7 # 吳偉2361

    教師懲戒權的悖論。

    加速中小學應試教學改革,變記憶學習為智慧學習,放棄陳舊的教學理念和形式,實施新的教學理念和形式,提高應試效率和成績,構築符合時代要求和法律要求的現代文明師生關係。

    亦師亦友亦同學。

    打老師的視訊放到了網上,判一年六個月;罵學生的錄音公佈於眾,該判幾年?

    中小學老師不能成為打手,二十年後的悲劇不能重演。

    師道尊嚴是老師們辛勤幹出來的,不是打出來的,也不是乞討來的,更不是祖傳的。

    加快中小學教學改革,構建“亦師亦友亦同學”的文明師生關係。

    二十年前,年輕力壯的老師打了十三歲的弱小學生,二十年後年輕氣盛的“學生”暴力回敬了暮年的老師,詮釋“二十年河東,二十年河西”。有人支援老師,認為學生不聽話可以打;有人支援學生,認為老師暴打學生後,學生可以有樣學樣地打回去。法律說老師和學生都應該受到譴責和懲罰。

    “教不嚴,師之惰。”古人如是說,其中的“嚴”包括對學生的打與罵。“老師打學生是為學生好,學生應該感激涕零。”“一日為師,終身為父。”“父父子子,君君臣臣。”“州官放火,百姓點燈。”但是,現代法律不認可古人的共識。打人犯法,老師如此,學生亦如此。

    師生如父子過時了,而師生如朋友應該是文明社會的標配,即“亦師亦友”是趨勢。老師怎麼做學生的朋友呢?顯然學生從師必須獲益,身心愉快。“極限施壓”的教學理念和形式很難成為“亦師亦友”的支撐,原因是學生的生理和心理痛苦,如果應試成績再上不去,“朋友”一定沒得做,“亦師亦友”成為笑談,師生矛盾會積累和遞增,“二十年後的悲劇”可能重演。

    中小學教學必須改革,用新理念和新形式替代“極限施壓”,幫助學生“智慧學習”,而不是“刷題記憶學習”。這樣“記憶”的痛苦就會緩解,應試效率和成績就會提高。學生高興了,家長高興了,社會高興了,快樂學習成為現實,“亦師亦友”還不成立嗎?學生成績好,就有成就感,就願意學習,他們一定會追著老師交“朋友”,尊敬老師,感謝老師,唯老師馬首是瞻。二十年後師生相聚,把酒言歡,這樣的視訊放到網上,一條條好漢,一枚枚淑女,催人淚下。

    我們倡導中小學教學改革,推動教學新理念和新形式的實施,課堂上學習氣氛熱烈,應試成績節節攀升。誰是老師?誰是學生?都是老師,都是學生,“亦師亦友亦同學”,換了人間。

  • 8 # 英語老師海豚

    看了一圈別人的答案,很多人還是持贊成態度的。我個人也認為教師需要懲戒權。

    什麼是“懲戒權”?個人認為,這是國家教育機構賦予教師的一種最基本的權利,主要包括老師對學生的批評教育。

    何謂師者?所以傳道受業解惑也。除了教書,還要育人。在育人的過程中,如果學生犯錯誤了,老師至少得擁有基本的批評、教育學生的權力,體罰除外。

    但是說實話,現在的教育大環境,對老師很不友好。很多同事都戰戰兢兢,如履薄冰,我也不例外。

    因為現在的家長很有主見,動不動就會投訴老師。有一次,隔壁班一個小朋友又一次沒寫作業,那個語文老師當時可能在氣頭上,就直接把他的本子給撕了,罵了他幾句。回家之後,小朋友就跟家長告狀,說老師把他的本子撕了。

    家長聽了很生氣,直接到校長處投訴了這位老師。結果可想而知,這位老師被名批評,直接扣了當月的績效。

    知道這個家長的厲害之處,那位語文老師也不太敢管這個孩子了,他寫不寫作業也只能由他去了。很明顯的,接下來孩子的成績在慢慢下滑,但是有些奇怪的是,這位家長竟然不太在意。

    這個結果是誰都不願意看到的。我就不信了,如果老師不是為了這個孩子好,為什麼會催促他寫作業?

    綜上所述,個人認為,老師擁有“懲戒權”還是很有必要的。但是請所有的老師們注意:

    第一,在熊孩子面前,請保持一顆平常心。

    第二,教師解決問題時三思而後行,不要先亂了自己的陣腳,不要被一時的氣憤衝昏了頭腦。

    第三,發現學生問題時,應該及時與家長進行溝通,爭取得到家長的配合,不要因此產生不必要的誤解。

  • 9 # 語文老師楊子

    教師應當應有一定程度的“懲戒權”。

    首先,無論在家裡還是在社會亦還是在學校。都有相應的責任和擔當!現在國家倡導素質教育,是為了學生的全面教育,不是為了養那麼多玻璃心,有些家長的心理承受力還比孩子還差。這樣會使孩子的承受能力更差。如果做錯事不受到懲罰而是鼓勵,或者口頭上的警告都覺得是傷害了孩子的自尊心的話,這世界不就亂套了嘛?

    教師的“懲戒權”,不光光是為了懲罰孩子,而是教會他做人是需要有擔當的,如果不從小讓他學會有擔當,不讓他知道做事情是有代價的。那他以後做事情就不會考慮周全,就會胡亂搞一通 ,雖然說不是所有的老師都會合理的使用自己手中的權利,但絕大部分的老師是會教好孩子的,不要把個例說成是普遍,也不要僅僅是為了噴而噴。很多人就是這樣,僅僅是為了自己的嘴巴快。有些家長又特別的護短。

    我在的鎮上小學開家長會,老師就說你們的孩子是不是同意我使用一些皮肉懲罰?因為女老師實在是很難管住那些皮孩子。有部分家長就說懲戒權在老師手裡他們放心,有部分家長又說他家孩子金貴不能打,我就呵呵了。又要老師教好你家孩子德智體美勞都好,還不能給他一點人生成長中的教訓,我覺得這真的是很無理的要求。最後有家長提議簽字,同意老師嚴加看管的就不要找老師麻煩,不同意的就不用簽字。那些不同意的家長又不簽字,最後還是老師把這個事情給圓了過去。

    所以,我個人覺得把“懲戒權”交給老師是非常有必要的。有些網友說老師上課不講輔導班講,我覺得這就是扯淡,學校不給孩子排名次,但是班級的平均分就是教師排名,誰會願意背一個庸師的稱號在一個學校混?所以不要用你那綠豆大的眼睛把人小看了。

  • 10 # 大眼看教育

    關於老師“懲戒權”的問題,我覺得非常有必要,這也是當今教育最需要解決的問題,為什麼這麼說呢?

    一、老師需要知道自己管的限度在哪裡

    我們不難發現在網路上傳播的很多老師因為體罰學生被家長投訴並被廣泛傳播,即便老師是為了孩子好,也好少有人能夠站出來替老師說句公道話。其實,每個行業都有一些個別的人,他並不代表全部,而個別老師的行為通常被認為是普遍現象。於是完成了現在“老師不敢管”的局面。所以“懲戒權”能夠讓老師知道管教的限度在哪裡。

    二、老師地位需要有法律的保證

    總感覺老師的義務比權利多。都要求老師應該做什麼,沒有想到過老師有什麼權利。“懲戒權”能夠讓老師在教育孩子過程中知道該怎麼做,至少老師在行使權利的時候,又法律在為自己撐腰。

    三、教育過程需要有懲戒

    家長、學生都應該明白,其實老師和你們並沒有什麼過節。所以老師不會針對哪個孩子,當老師批評孩子的時候,就是因為孩子犯了錯,所以老師要幫他們糾正,以免孩子走彎路。這是老師的職責所在。

    總之,老師應該需要有懲戒權,這樣老師能夠管理的限度,有了這種限度,老師能夠更好的做好教育。但是行使“懲戒權”要有度,不是棍棒交加,而是用情感和道理去說服。同時,全社會應該明白老師為什麼要嚴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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