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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白楊樹下談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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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Ishtar000
二戰那個年代,登陸作戰想要成功,最重要的是在充分火力準備的基礎上用最精銳的部隊搶灘。因為登陸艦艇運載能力的限制,首批登陸部隊一定是在作戰人員和後勤方面處於劣勢,而且背靠大海沒有任何退路,只要開始搶灘了就不能退,哪怕有成建制的團滅的風險也要儘可能守住灘頭,等待第二批增援的到來。如果第一批登陸部隊退卻,那整個登陸計劃基本就泡湯了,防守方有充足的時間調集預備隊加強防守,進攻方基本上沒有希望再次進行登陸行動,影響的可不是戰術層面,而是戰略層面。
自從北韓戰爭以來,在美軍軍界有一個不太廣泛宣傳的認知,那就是我軍是他們遇到的最強大對手。在這之前,日本軍隊是他們遇到的最撓頭的對手,尤其是太平洋戰爭後期,他們的暗堡曾是美華人的噩夢。
但是和我軍的坑道比起來,實在是“小巫見大巫”了。
大家或許會有疑問,都是地下工事有什麼不一樣?其實在回答這個問題前,讓我們先回到1943年11月塔拉瓦戰役。
一、暗堡的優缺點。
尼米茲的越島進攻連連奏效,卻讓貝蒂歐島上的日軍地堡給了一記悶棍。戰鬥的第一天,5000名陸戰隊員,陣亡1500名,而他們連貝蒂歐的海灘都還沒有登上。
第二天一大早,情況和昨天一模一樣。有人曾說過美華人打仗不怕花錢,也不怕耗時間,最怕的就是死人。但可以肯定的是,太平洋戰場上絕非如此,因為在付出如此大的傷亡之後,依然前仆後繼,向沙灘發起一輪又一輪猛攻。殺得性起,乾脆將榴彈炮平放,對著地堡直接猛轟,這個方法雖然有效,但實在太多,榴彈炮無法將它們全部消滅掉。
很快,地堡的弱點是霍金斯中尉發現的,他很勇敢,也不蠻幹,很快找到了對付它的方法。他發現這些地下工事的優點是易守難攻,士兵躲在裡面只管射擊,炮火根本拿他們沒辦法。但是最大的優勢,同時也是他們最大的缺點。
為了增強堅固性,工事都修得比較狹窄,子彈很難打進來,即使是一般的炮彈也拿它無可奈何,不過凡事有其利必有其弊,子彈炮彈辦不到的,卻是噴火槍大顯身手的機會,一把火燒進去,裡面的人根本無處可藏,只能眼睜睜地看著自己和同伴被活活燒死。
霍金斯便率領他的小分隊到處尋找地堡,找到一個,就把炸藥包扔過去,然後揚長而去,剩下的事只管留給後來的噴火隊員們。
這個方法果然收到了奇效,一個接一個的地堡被拔掉。令人惋惜的是,就在接近成功的最後一刻,他被迫擊炮擊中陣亡。戰後,美國將貝蒂歐機場重新命名為“霍金斯機場”,以紀念這位在塔拉瓦戰役中做出傑出貢獻的勇敢機智的海軍中尉。這個榮譽,他當之無愧。
二、坑道的作用。
以大家比較熟悉上甘嶺戰役為例,聯合國軍司令範弗裡特為了給陣亡的兒子報仇,下達了代號為“攤牌行動“計劃。
各種炮彈砸在山上,密度比貝蒂歐島多了不知多少倍,躲在地下工事裡計程車兵們卻毫髮未損。美軍開始衝擊時,阻擊陣地射出密集的子彈。他們想到了噴火槍,但是各陣地相互配合射擊,根本碰不到邊。
於是,燃燒彈、毒氣彈全都用上,效果依然不大。而且往往會利用“地下長城”主動出擊,反衝鋒作戰,這下算是徹底把聯合國軍打的沒有脾氣了。到戰爭結束時,也沒能攻佔山頂,最終迫使他們簽訂停戰協議。
上甘嶺成了他們的“絞肉機”、“傷心嶺”,至今他們很少提及這場戰役。
三、兩者的比較。
首先,戰術思想的不同。日本的武士道精神,往往以不惜犧牲生命去贏得勝利,大家都熟悉的自殺式衝鋒、“玉碎”成仁等等,沒有什麼配合意識。就拿地堡來說,一個人或幾個人就是一個固定陣地,防禦面很窄,沒有彼此的相互掩護,美軍發現一個,集中消滅一個,很快就成了“熟練工種”。
作為游擊戰的老手,我軍除了“誓與陣地共存亡”大無畏精神外,更看重戰術的配合。坑道是彼此相通,各射擊位都是按照至少有兩個交叉射擊位相互掩護設定的。一旦對手集中攻擊一個目標的時候,其他的陣地就立刻掩護,讓他們的目的不能得逞。
其次,戰術原則的不同。日本人的暗堡只是單純的防禦,射介面窄,除了有奇襲的效果外,還是很好的對付的。到了後期,美華人連噴火槍、炸藥包也不用了,直接用推土機將他們悶在地下。
坑道就不一樣了,它講究不能讓敵人靠近,在10米到50米的範圍內,是將士們最喜歡的射擊距離。即避開敵人的炮火,又能近距離殺傷敵人,重點先打掉拿著火焰噴射器、火箭筒的美軍。這樣遠距離火器和近戰火器都不起任何作用。
結語
從前兩個戰術角度比較來說,我軍的戰術更加有效,但最根本的問題還是戰略思想的先進。日軍強調是要麼進攻,要麼防禦,所以表面看起來,他們要麼攻擊比較犀利,要麼防衛比較頑強,其實很呆板。
我軍強調的是積極防禦的策略,這不是單純的防禦,它是採取進攻的形式,主動出擊,化解敵人的攻擊,達到更好的防禦。也就是我們常看到的,阻擊部隊會經常的反衝鋒,打亂敵人的攻擊節奏,甚至連第二天敵人的進攻都組織不起來。
這種戰略策略至今無人能敵,這都是先輩集體智慧的結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