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霸字次公,是淮陽陽夏人。黃霸年輕時學習律度法令,喜歡做官,漢武帝末年以待詔的身份因交納錢財有功被賞給官職,授官侍郎謁者,後來又交納糧食給沈黎郡,被補任左馮翊二百石卒史。馮翊因為黃霸是交納錢財才擔任官職的,所以不讓他擔任高職,而讓他管理郡國錢糧的出入之數。
他管理的簿冊清楚,因廉潔被稱讚,被舉而升任河東均輸長,又因廉潔被察舉擔任河南太守丞。黃霸善於觀察而思維敏捷,又通曉法律條文,溫和善良又能謙讓,足智多謀,善於治理民眾。黃霸擔任河南太守丞時,處事及議論都符合法律,投合人心,太守非常信任他,官吏百姓都愛戴尊敬他。自漢武帝末年,施法嚴厲苛刻。
漢昭帝即位,年幼,大將軍霍光秉持朝政,大臣爭權,上官桀等人與燕王謀劃叛亂,霍光在誅殺他們之後,就遵循漢武帝時的法令制度,用刑罰嚴厲地約束屬下,因此平庸無能的官吏都崇尚嚴酷的刑罰並認為這是才能,而黃霸卻獨用寬厚溫和的政策(進行治理)而出名。正碰上漢宣帝即位,(宣帝)在民間時知道百姓苦於官吏過於苛酷,聽說黃霸執法公平,即位後徵召黃霸讓他擔任廷尉正,(黃霸)多次決斷疑難案件,_廷尉稱讚黃霸(決斷)公平。
(黃霸)暫時擔任丞相長史的職務,因為與公卿聚會議於朝廷之中,知道長信少府夏侯勝非議詔書犯了大不敬,黃霸討好他不檢舉彈劾,他們倆都被下交給廷尉,囚禁在牢獄中應當處死。黃霸於是在獄中跟隨夏侯勝學習《尚書》,又過了一個冬天,總共三年才出獄。夏侯勝出獄後,重新擔任諫大夫,讓左馮翊宋畸舉薦黃霸為賢良。夏侯勝又在皇上面前口頭推薦黃霸,皇上提拔黃霸擔任揚州刺史。三年後,漢宣帝又下詔讓黃霸擔任潁川太守。
原文:
黃霸字次公,淮陽陽夏人也。霸少學律令,喜為吏,武帝末以待詔入錢賞官,補侍郎謁者,後復入谷沈黎郡,補左馮翊二百石卒史。馮翊以霸入財為官,不署右職,使領郡錢穀計。簿書正,以廉稱,察補河東均輸長,復察廉為河南太守丞。霸為人明察內敏,又習文法,然溫良有讓,足知,善御眾。為丞,處議當於法,合人心,太守甚任之,吏民愛敬焉。自武帝末,用法深。
昭帝立幼大將軍霍光秉政大臣爭權上官桀等與燕王謀作亂光既誅之遂遵武帝法度以刑罰痛繩群下由是俗吏上嚴酷以為能而霸獨用寬和為名會宣帝即位,在民間時知百姓苦吏急也,聞霸持法平,召以為廷尉正,數決疑獄,庭中[注]稱平。
守丞相長史,坐公卿大議廷中知長信少府夏侯勝非議詔書大不敬,霸阿從不舉劾,皆下廷尉,繫獄當死。霸因從勝受《尚書》獄中,再逾冬,積三歲乃出。勝出,復為諫大夫,令左馮翊宋畸舉霸賢良。勝又口薦霸於上,上擢霸為揚州刺史。三歲,宣帝下詔以霸為潁川太守。
此文出自東漢·班固《漢書·黃霸傳》
擴充套件資料
寫作背景:
《漢書》,又稱《前漢書》,是中國第一部紀傳體斷代史,“二十四史”之一。由東漢史學家班固編撰,前後歷時二十餘年,於建初年中基本修成,後唐朝顏師古為之釋注。《漢書》是繼《史記》之後中國古代又一部重要史書,與《史記》、《後漢書》、《三國志》並稱為“前四史”。
《漢書》全書主要記述了上起西漢的漢高祖元年(公元前206年),下至新朝王莽地皇四年(公元23年)共230年的史事。《漢書》包括本紀十二篇,表八篇,志十篇,傳七十篇,共一百篇,後人劃分為一百二十卷,全書共八十萬字。
《漢書》記載的時代與《史記》有交叉,漢武帝中期以前的西漢歷史,兩書都有記述。這一部分,《漢書》常常移用《史記》。但由於作者思想境界的差異和材料取捨標準不盡相同,移用時也有增刪改易。《漢書》新增加了《刑法志》、《五行志》、《地理志》、《藝文志》。
由於《史記》只寫到漢武帝的太初年間,因此,當時有不少人為其編寫續篇。據《史通·正義》記載,寫過《史記》續篇的人就有劉向、劉歆、馮商、揚雄等十多人,書名仍稱《史記》。班固的父親班彪(公元3年~公元54年)對這些續篇感到很不滿意,遂“採其舊事,旁貫異聞”為《史記》“作《後傳》六十五篇”。班彪死後,年僅22歲的班固,動手整理父親的遺稿,決心繼承父業,完成這部接續鉅作。
《漢書》的史料十分豐富翔實,書中所記載的時代與《史記》有交叉,漢武帝中期以前的西漢歷史,兩書都有記述。《漢書》的這一部分,多用《史記》舊文,但由於作者思想的差異和材料取捨標準不盡相同,移用時也有增刪改動。
在敘事上,《漢書》的特點是注重史事的系統、完備,凡事力求有始有終,記述明白。這為我們瞭解、研究西漢歷史,提供了很大的方便。至今,凡是研究西漢歷史,無不以《漢書》作為基本史料。
黃霸字次公,是淮陽陽夏人。黃霸年輕時學習律度法令,喜歡做官,漢武帝末年以待詔的身份因交納錢財有功被賞給官職,授官侍郎謁者,後來又交納糧食給沈黎郡,被補任左馮翊二百石卒史。馮翊因為黃霸是交納錢財才擔任官職的,所以不讓他擔任高職,而讓他管理郡國錢糧的出入之數。
他管理的簿冊清楚,因廉潔被稱讚,被舉而升任河東均輸長,又因廉潔被察舉擔任河南太守丞。黃霸善於觀察而思維敏捷,又通曉法律條文,溫和善良又能謙讓,足智多謀,善於治理民眾。黃霸擔任河南太守丞時,處事及議論都符合法律,投合人心,太守非常信任他,官吏百姓都愛戴尊敬他。自漢武帝末年,施法嚴厲苛刻。
漢昭帝即位,年幼,大將軍霍光秉持朝政,大臣爭權,上官桀等人與燕王謀劃叛亂,霍光在誅殺他們之後,就遵循漢武帝時的法令制度,用刑罰嚴厲地約束屬下,因此平庸無能的官吏都崇尚嚴酷的刑罰並認為這是才能,而黃霸卻獨用寬厚溫和的政策(進行治理)而出名。正碰上漢宣帝即位,(宣帝)在民間時知道百姓苦於官吏過於苛酷,聽說黃霸執法公平,即位後徵召黃霸讓他擔任廷尉正,(黃霸)多次決斷疑難案件,_廷尉稱讚黃霸(決斷)公平。
(黃霸)暫時擔任丞相長史的職務,因為與公卿聚會議於朝廷之中,知道長信少府夏侯勝非議詔書犯了大不敬,黃霸討好他不檢舉彈劾,他們倆都被下交給廷尉,囚禁在牢獄中應當處死。黃霸於是在獄中跟隨夏侯勝學習《尚書》,又過了一個冬天,總共三年才出獄。夏侯勝出獄後,重新擔任諫大夫,讓左馮翊宋畸舉薦黃霸為賢良。夏侯勝又在皇上面前口頭推薦黃霸,皇上提拔黃霸擔任揚州刺史。三年後,漢宣帝又下詔讓黃霸擔任潁川太守。
原文:
黃霸字次公,淮陽陽夏人也。霸少學律令,喜為吏,武帝末以待詔入錢賞官,補侍郎謁者,後復入谷沈黎郡,補左馮翊二百石卒史。馮翊以霸入財為官,不署右職,使領郡錢穀計。簿書正,以廉稱,察補河東均輸長,復察廉為河南太守丞。霸為人明察內敏,又習文法,然溫良有讓,足知,善御眾。為丞,處議當於法,合人心,太守甚任之,吏民愛敬焉。自武帝末,用法深。
昭帝立幼大將軍霍光秉政大臣爭權上官桀等與燕王謀作亂光既誅之遂遵武帝法度以刑罰痛繩群下由是俗吏上嚴酷以為能而霸獨用寬和為名會宣帝即位,在民間時知百姓苦吏急也,聞霸持法平,召以為廷尉正,數決疑獄,庭中[注]稱平。
守丞相長史,坐公卿大議廷中知長信少府夏侯勝非議詔書大不敬,霸阿從不舉劾,皆下廷尉,繫獄當死。霸因從勝受《尚書》獄中,再逾冬,積三歲乃出。勝出,復為諫大夫,令左馮翊宋畸舉霸賢良。勝又口薦霸於上,上擢霸為揚州刺史。三歲,宣帝下詔以霸為潁川太守。
此文出自東漢·班固《漢書·黃霸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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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作背景:
《漢書》,又稱《前漢書》,是中國第一部紀傳體斷代史,“二十四史”之一。由東漢史學家班固編撰,前後歷時二十餘年,於建初年中基本修成,後唐朝顏師古為之釋注。《漢書》是繼《史記》之後中國古代又一部重要史書,與《史記》、《後漢書》、《三國志》並稱為“前四史”。
《漢書》全書主要記述了上起西漢的漢高祖元年(公元前206年),下至新朝王莽地皇四年(公元23年)共230年的史事。《漢書》包括本紀十二篇,表八篇,志十篇,傳七十篇,共一百篇,後人劃分為一百二十卷,全書共八十萬字。
《漢書》記載的時代與《史記》有交叉,漢武帝中期以前的西漢歷史,兩書都有記述。這一部分,《漢書》常常移用《史記》。但由於作者思想境界的差異和材料取捨標準不盡相同,移用時也有增刪改易。《漢書》新增加了《刑法志》、《五行志》、《地理志》、《藝文志》。
由於《史記》只寫到漢武帝的太初年間,因此,當時有不少人為其編寫續篇。據《史通·正義》記載,寫過《史記》續篇的人就有劉向、劉歆、馮商、揚雄等十多人,書名仍稱《史記》。班固的父親班彪(公元3年~公元54年)對這些續篇感到很不滿意,遂“採其舊事,旁貫異聞”為《史記》“作《後傳》六十五篇”。班彪死後,年僅22歲的班固,動手整理父親的遺稿,決心繼承父業,完成這部接續鉅作。
《漢書》的史料十分豐富翔實,書中所記載的時代與《史記》有交叉,漢武帝中期以前的西漢歷史,兩書都有記述。《漢書》的這一部分,多用《史記》舊文,但由於作者思想的差異和材料取捨標準不盡相同,移用時也有增刪改動。
在敘事上,《漢書》的特點是注重史事的系統、完備,凡事力求有始有終,記述明白。這為我們瞭解、研究西漢歷史,提供了很大的方便。至今,凡是研究西漢歷史,無不以《漢書》作為基本史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