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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125878215蜂獾

    謝謝邀請。從古到今戰爭各為其主,只能是你死我活,還不都是為了自己榮華富貴,誰不想吃好喝好,吃得是雞鴨鵝肉山珍海味,穿的是綾羅綢緞,高官任坐,光宗耀祖,當時跟隨劉邦打天下的垓下之戰,參戰漢軍有60萬人,以五口之家計算就有300萬人,他們都擁有特權全家免勞役,所有漢軍被賜大夫爵位,受田5頃也就是500畝。還不是砍下對方的腦袋,不管對方否是老鄉,為了自己升官發財,誰還管對方是不是老鄉友人,一將功成萬骨枯,來染紅自己的頂戴花翎,榮華富貴,他們並沒有什麼敬畏之心,他們心知肚明,自己的榮華富貴是無數士兵將士用鮮血和生命換來的,青山處處埋忠骨,何須馬革裹屍還。

  • 2 # 南宮外史

    古代打仗,如果在戰場上遇到對手是老鄉,也會拼個你死我話,這就是戰爭。

    古代講究“各為其主”,無論士兵,還是將佐,都要講究忠誠。否則,三心二意,就會有性命之憂,不是被敵人殺死,就是被內部處死。

    忠誠,既是做人的準則,也是訓練、整頓軍隊的首要標準。

    既然各為其主,跟隨的主子不同,到了戰場,就是死敵,只能互相拼殺。

    在這種氛圍情況下,在戰場上即使遇到對手是老鄉,也不能念私情,而違反軍紀。否則被處死的就是自己。

    即使到了近代,也是講究軍人以服從命令為天職。命令殺敵,即使是老鄉也得去殺。

  • 3 # 軍武視界

    該動手時不吵吵!在古代國家和國家之間是絕對的對立面,更何況講究各為其主。這種情況下在戰場上見到老鄉,顯然不會手下留情。這個問題,相信戰士在從軍的那一刻起就已經在考慮範疇。在戰場上兵戎相見的只會是敵人,沒有什麼老鄉一說。

    在我們外出打工時,見到老鄉可能會很開心,有親切感。這也就是人們常說的老鄉見老鄉,兩眼淚汪汪!但在戰場上,見到的所謂老鄉,雖然臉還是那張臉,但心早已不是那顆心。正所謂,道不同不相為謀,如此情況下將其當做一個陌生人、當做一個敵人就可以。

    更何況,打仗講究的向來都是快準狠三要素,如果你顧忌情分不對其下手,那很有可能馬革裹屍還的就是自己。這種犯大忌的事,直接牽扯到一個人的生命問題。而古人當兵無非是兩個目的填飽肚子的同時成為將軍想盡榮華富貴,光宗耀祖。其次,就是繼承父輩職業,繼續做一名將軍繼續光耀門庭保家衛國。而不論是以哪種目的為前提,首先要保護好的就是自己的性命,否則什麼都是白搭!

    這個問題實際上就如同現代戰爭中,遇到華裔士兵用不用開槍是一個道理。每個人這一生中都會有諸多的選擇題,但不管走什麼樣的道路,都是自己所選擇的。如此情況下,那註定日後會在戰場上相見,相信其自身也考慮過這個問題。所以完全不需要對你的敵人手下留情。

    事實上,不論是在古代還是在現代,不少士兵都會面臨各種各樣的問題。但作為一名軍人,國家利益至上,你需要做的就是服從命令,收起憐憫心態。

  • 4 # 趙永志67

    自古軍令如山。軍人的天職是服從命令。兩軍交戰,各為其主,別說是普通士兵,即使是將軍、主帥一般也不會為了老鄉貽誤軍情丶戰機。見了老鄉,手下留情者很少。違犯軍紀等於自尋死路,若恂私情,須具備必要條件,還要做到天衣無縫。《三國演義》中,關羽義釋知己恩人曹操,而不惜觸犯軍紀。親兄弟各為其主,反目成仇者比比皆是。慈不掌兵,就是最好的證明。兵也兇也,一將成名萬骨枯,再別說漢奸\走狗之流,為了功名禮祿苟且偷生,大肆屠殺骨肉同胞,豈在乎老鄉不老鄉。所以說,在你死我活的殘酷戰爭中,人性有時都會被扭曲。只有遠離戰爭,才會有永久和平。一味卑躲曲膝,置人民生存於不顧,也換不回和平。

  • 5 # 眾森淼

    在古代打仗幾乎很多時候都是無可避免的,即使是在一個安定的朝代,國家內部十分的安穩,但是也是往往逃不過外界的干擾,當然也是有的時候會在國力強勢的時候,會有著一定的威懾力罷了。

    戰爭

    戰爭往往是十分的殘酷的。在歷史上記載中無數的戰爭,其中極其兇險的戰爭可以說是不計其數。

    尤其是在現代戰爭中,可以說是無數的人都為之喪命,還有就是原子彈的威力,相信也是有著諸多的想象。而古代的戰爭,也是如此,想想趙括紙上談兵的結局。趙國死了多少計程車兵。

    戰爭遇見了老鄉

    相信,在戰場上遇見自己的老鄉其實也不是那麼簡單的事情,但是相信也是有著很多的機率發生的。

    可以分析一下他們的心理。對於老鄉無非有著三種態度,一種是無所謂的,一種是有感情的,還有一種應該就是有仇的。於是這個結局就十分的明顯的。

    對待有感情的,一般也就會手下留情的,而還有無私的人,那麼可能會上手吧。至於仇恨的,那就不用說了,還有就是無所謂的,那就得看際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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