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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我已經和別人說好了的,然後跟男朋友提起,他就炸了,一直說我就是攝影師你為什麼還要給別人拍照,我的態度就是,已經跟別人說好了不能反悔,下次不要就是了,但他一直還是那個態度,我真的是無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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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戶部WWW點炕

    戀愛中的男女朋友鬧點矛盾很正常!何況你這個事情也不大,還是找個合適的時機坐下來慢慢溝通交流把話說開!不要把矛盾憋在心理結成疙瘩!只是有幾點我沒弄清楚所以不好貿然亂回答!

    1.男朋友本身專業攝影師不論技術如何,為何要答應其他的攝影師拍照?關鍵是你事前沒有和男友說,這點可能是他比較在意的!找你拍照的攝影師不知道你男朋友是同行嗎?你事前沒有說過你男朋友的職業嗎?同行對同行什麼局面你意識到什麼沒有?

    2.男友說到底肯定是在意你這點不容置疑,但是僅僅是拍照的話也無可厚非,不管是室內室外平面立體或者還是當車模手模腳模還是裸模說明你本身還是具有這方面能力水平和資質條件的!我個人覺得都沒什麼問題!不知你是否有商業性質是朋友幫忙還是收取報酬?

    3.你已經答應他下不為例他態度依舊你還是沒有明白事情的真正癥結在什麼地方啊?!他生氣的根源在哪裡?你是自由的不是他的專屬私人物品,不是有沒有下次的問題而是他不能釋懷的最終心結在什麼地方?我從問題中看不出你男友除職業以外的任何資訊所以我沒法推測!

    其次,我贊同你答應了就要信守承諾的行為準則,這點其實很可貴!雖然你可以跟人家明說也沒有人逼迫你必須完成!(簽了合同除外)

    不管怎麼說,既然兩個人在一起,你的確是有你的個性空間和權利,也沒必要事事通告彙報,但是這件事還是稍微特殊了一點點,事前商量一下會更好!不過出都出了,就好好的坦誠真摯的把原委和心理軌跡好好的跟他說說清楚!不是求他原諒,而是謀求理解!

    兩個人在一起有矛盾爭執都不可怕,可怕的是固執已見,不設身處地的為對方考慮,都自以為是彰顯獨立個性,互不低頭,互不理解,這個坎兒過去了後面坎兒好多著那!

  • 2 # 從耗子胖成豬

    你男朋友是攝影師,而你卻揹著他在外面約別的攝影師拍照,這有兩個問題:

    1、你對你男朋友的攝影水平不認同。

    2、如果你男朋友是職業的攝影師,這種事情傳出去,丟面子不說,還會影響業務。

    第一個問題可能你認為是小事,但其實影響很大,一個男人在女朋友|老婆面前,得不到尊重或者(攝影水平)得不到承認,這是很大的打擊。(連自己的家人拍照都搞不定,還有什麼自信去面對客戶?)

    而第二個問題也是比較敏感的,XX攝影師的水平不行,女朋友要拍照都得找誰誰誰……這種事情傳開了,他還怎麼混?

    再說了,攝影圈裡面,很多私約的1對1拍攝,往往就是男女曖昧的開始。俗話說,雞蛋有縫,蒼蠅就會飛過來……

    你男朋友的反應蠻正常的,作為旁觀者,我倒是對你的表現無語了……

  • 3 # 泥塑的遠方

    我們可以從民法的角度對你這個問題進行回答。

    要稽核你的男友攝影師對你的約束是否合法:我假定你未成年,你的合法監護人必須是你的血親或法律特別指定的自然人。如果你的男朋友與你是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我勸你馬上甩了他,因為法律會禁止你們結婚,但如果你們是不以結婚為目的的戀愛,是否耍流氓你們自已界定,對此暫不評判。如果你男朋友不是未成年的你的監護人,他無權利管理你的正常社交行為,所以無論他炸與不炸,你完全可以充耳不聞。但如果他具有監護人的權利,你就要無可奈何地屈服於他的淫威之下。另外他可以用法律手段嚇得你另約的那個攝影師屁滾尿流,說不定他被嚇尿溼的幾條褲子要你買單。如果你已經成年而又未婚,你男朋友可能存在的監護權會消失殆盡,你可以與其他權利主體(不但可以是攝影師甚至可以是攝影獅)訂立任何攻守同盟的約定而對男朋友不屑一顧。說不定你忽然變成了你男朋友的監護人,這時候讓不讓他按快門也是你說了算,你甚至可以對他進行N種限制,以報復他對你另外約攝影獅的無理跳腳。下一個回答是為什麼你跟別人說定了就是好的?從民法的角度看,你跟別人說定了會形成合法和非法兩種口頭承諾,如果是非法的當然不得覆行,覆行的話會令法律的懲罰會令你很難受。如果是合法的,也可以不覆行,反正約定攝影這種在法律面前無足輕重的口頭承諾真的是無足輕重,所以你跟別人說定了是沒有好壞之分的。接下來我們討論你男朋友為什麼會炸?他的炸合法嗎?⋯⋯他的炸是合法的,但不能超越警界線,如果達到恐怖活動的等級,這可不是鬧著玩的。下次不要是對的嗎?⋯⋯下次不要是不對,理由前面好像已經敘述過。他一直那個態度的原因⋯⋯原因是他有了那個態度。你的無語合法嗎?⋯⋯⋯⋯⋯⋯本號為業餘義務通俗諮詢機構,如對本人意見持不同觀點,可以向專業收費人士另行諮詢。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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