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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寡言心有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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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小宋史趣
很榮幸回答您的問題。
首先了解一下君主立憲制,我們可以站在封建君主專制的對立面想,即君主有限制。君主立憲制度在保留君主的前提下,透過立憲來擴大人民權力,限制君主權利。
這樣的君主立憲制度又可以分為兩種,第一種是君主實權制的君主立憲制度。這種制度仍然保留君主的最高的權利,由君主組織內閣,可以讓各階級的人參與到內閣的決策中來,但君主有最後的決定權,內閣實質上仍然是君主意志的體現。第二種是議會權力制的君主立憲制度。這種制度雖保留君主,但君主只是國家象徵性的最高統治者,並沒有實權,權力都是由議會來決定,這樣的君主立憲才更能體會人民的意志。
瞭解這一方面,我們對於形勢就更好理解了,假如晚清要實行君主立憲,第二種議會制的君主立憲根本不可能發生,不管是晚清的統治者慈禧、光緒還是朝中新派貴族載灃,他們的立憲出發點僅僅是想挽救一下當時大清的局面,轉移一下國內矛盾。如果要他們真正卸下權力,拱手相送,那是萬萬不可能實現的。所以,如果有可能實施,也只能是君主實權制的立憲制度。
1905年,清政府派載灃等五大臣留洋考察君主立憲的可行性。第二年回來,載灃等給慈禧太后呈交了一份君主立憲制的可行性報告。報告的結果是可行,歸結為三點原因就是,第一皇位永固,第二外患漸輕,第三內亂可平。於是在這樣由結果主導原因的情況下,1906年9月,清廷宣佈預備立憲。
預備立憲,清政府最看重的就是預備兩個字,意思就是說,我大清政府現在鄭重告訴你們國民我們國家要實行君主立憲,但是政府要準備,你們都不要亂,要耐心等待,給政府幾年時間,到時候一定會實行真正的君主立憲。這種司馬昭之心的宣言,以及在預備立憲中實行的各項不合時宜的矛盾政策均暴露了清政府對於立憲的隱瞞和欺騙。這種情況更加劇了國內的矛盾和革命黨人的憤慨。
之後,慈禧太后光緒接連病亡,宣統帝即位,載灃領頭成立內閣,內閣十三人當中,滿人佔八個,其中皇族就佔了四個名額。這樣的皇族內閣一誕生,更是直接點燃了當時漢族權力貴族不滿情緒,更令一心憧憬人民內閣的革命黨大失所望,辛亥革命在怒火中上演,加速了滿清滅亡的程序。
所以,即使立憲提前,在當時不觸動清政府統治根基,在由一幫代表滿清政府利益的貴族主導立憲的情況下,這樣的立憲終會失敗。並且,立憲的時間表越提前,清政府滅亡的時間也會更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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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賣山灰翁
大清依舊會滅亡。
君主立憲的目的是為了改變君主一人說了算,防止君主獨斷專權,以內閣為代理,增加政策實施前的君民協商機制,減少政策對民眾的不利,也減少民眾對於政策的誤解。對上,內閣代表民眾,向君主爭取民眾的權利,爭取政策更傾向於民眾;對下,向民眾解釋說明政策的統一性,以及需要面向全國施行政策的普適性。取得民眾與君主之間的共同點,形成更廣泛的共識,達成面向全國的施行的政策。這不僅需要民眾的讓步,同樣的而且更難的是需要君主讓渡部分甚至大部分已有權利,若非情非得已,群情難奈,很難說服君主讓渡。無論是英國《大憲章》的頒佈,還是二戰後日本天皇還原為普通人,都有特定歷史條件下的萬不得已。和英皇或者天皇的個人素養高低沒有任何關係。
當時的君主立憲制有兩種模式,一種是君主實權制,一種是君主虛權制。從載灃實施預備立憲的內閣人選來看,內閣成員13人,滿族8人,皇族4人。載灃根本沒有實施君主立憲的意願,所謂的預備立憲不過是虛晃一招,用以安撫或者說就是欺騙岌岌可危的民意而已。連皇族不入內閣這一點都做不到,更何況讓君主讓渡權利。所以,即使載灃立即實行了君主立憲,也必定是實權制君主立憲,這根本無法達成君主與民眾的共識,本應作為代理人的內閣被皇族把持,既無動力為民眾爭取權利,也無必要為君主政策的實施做出必要的釋疑,民眾與君主的對立勢成必然。退一萬步說,即使實權制君主立憲施行了,皇族內部的權力之爭也是無法避免的。只有限制了皇權,虛權君主,才能較好的解決皇族內耗及其與民眾的平衡,除此之外,別無他法。最近的也是最有說服力的可以參看尼泊爾的皇族內鬥。
所以說,即使載灃實行了君主立憲,大清的滅亡依舊不可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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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認為:革命的苗頭已經出現了,再君主立憲,革命黨人答應嗎?以孫中山為首的就一個目的,清帝退位一邊待著去,剩下的事可以另說。要搞君主立憲的最佳時機是慈禧那會,老太太還可以鎮的住場子,她要是有這覺悟,滿清還可以再續一下。咸豐那會手握大權,憑什麼君主立憲?所以同治光緒年間搞一下君主立憲是最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