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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職廠觀察

    你好,先糾正一個誤區,現在國有企業已經沒有“編制內”的說法了,“企勞企聘制”已經在最近十年取消了。目前國有企業的用工形式以直接簽訂勞動合同(在國企裡叫“新勞動合同制”)和派遣製為主,但是“派遣制”有“三xing”限制和不超10%的比例限制。所以,像您說的這種情況可以判定為“勞動合同制”員工也就是“僱員”。

    但是這裡有個前提“定向委培”協議簽訂的主體必須是國有企業,也就是說國有企業與學校簽訂協議而且在組織管理這個定向班級。

    如果是勞務派遣公司與學校簽訂的定向委培協議並在運作,那麼最後走勞務派遣的可能性就比較大,如果走勞務派遣的話,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就是勞務派遣公司。在民營企業中,“勞務派遣”還是“正式用工”區別不大,但是國有企業走勞務派遣通常就是我們說的“linshigong”。福利待遇、職業發展都會受到很大限制。乾的是“髒亂差”的活,拿的是僱員低的多的工資。

    但是您也不用太擔心,即使是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務派遣合同,透過努力也有機會轉為正式用工。

  • 2 # z山海

    國有企業定向招生學生上崗後,是編制內還是編制外,正式工還是合同工?

    一、國有企業不存在編制問題。

    首先,明確一個概念問題,就是編制問題,只有黨政機關、國有事業單位才有編制使用問題。

    黨政機關使用行政編制,事業單位使用事業編制,由國家及地方各級機構編制部門管理使用。

    國有企業不僅是現在,就是以前,歷史上從來沒有實行過編制管理。

    一般的可能將國有企業單位實行的定員管理,而誤認為編制管理。

    二、國有企業已經不存在正式工,合同工就是正式工。

    現在,國有企業單位用工形式,已經不存在正式工。

    國有企業全部工作人員、包括高階管理人員,都是“合同制員工”,及“勞務派遣工”兩種用工形式。

    (一)國有企業單位原有的用工形式,基本上有以下幾種形式:

    1.正式工,也稱為固定工、全民所有制工人,曾經讓人無比自豪的用工形式,天字第一號的工人;

    2.合同工;

    3.臨時工;

    4.季節工。

    其中,臨時工、季節工,也可釆用簽訂勞動合同約定,是合同工的一個變種。

    (二)1992年,國有企業進行勞動人事制度改革,企業勞動人事管理制度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轉變,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勞動人事管理制度。

    國有企業中延續幾十年的國家幹部、工人身份成為歷史,不復存在。

    至此,國有企業單位工作人員全部為“合同制員工”,及少部分按職工總數限定比例的“勞務派遣工”。

    1.首先,國有企業國家幹部、工人身份不再存在,代之而來視同幹部身份的是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員工,工人身份為工人崗位員工。

    2.其次,既然國有企業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用工形式由正式工、合同工、臨時工、季節工等幾種形式,轉變成全體職工單一的用工形式,全體職工都是“合同制員工”。

    理論上 ,國有企業單位上至高階管理人員,中間專業技術人員,下至普通工人,全部都是合同制員工,不再有正式工、合同工、臨時工、季節工之分。

    3.勞務派遣工,國有企業還存在另一個種用工形式,勞務派遣工,可以視為原國有企業單位的非正式工。

    勞務派遣工,國家規定,不得超過本企業用工總數的10%限制數量。

    勞務派遣工,實質上也是合同工範疇,只不過是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而已。

    4.農民工,是對農民進廠務工的稱謂,國有企業單位原臨時工、合同工的主體成分,現在實質上也是合同工,不過非城市人口,人員來自農村,農業戶口罷了。

    三、國有企業單位員工的待遇,既然是都是“合同制員工”,勞動工資福利待遇也就是一樣的;

    退休後的待遇,除外政治待遇;經濟生活待遇,主要就是養老金,國有企業單位員工全員參加社會養老保險,退休後從社會保險機構領取養老金。

    養老金的高低,取決於當地社平工資、繳費年限、繳費額度。

    其中繳費年限,實行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前的工齡,為視同繳費年限,在退休計算養老金時與繳費年限同樣起作用,原來的正式工,在這一點上可能佔有優勢。

    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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