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藥物治療的基本原則 臨床藥物種類繁多,不同的藥物有不同的使用方法,從整體上來說,臨床用藥有其基本原則,臨床醫生在進行藥物治療時要遵循和掌握這些基本原則。 ㈠科學原則 用藥的科學原則,主要是指在藥物治療時,應按藥物本身固有的規律辦事。選用藥物應以藥理學理論為指導,以臨床實踐經驗為依據,針對病因、病種、病情、機體功能狀態以及個體特點等不同情況,區別對待,合理用藥。它與臨床上濫用、錯用藥物是根本對立的。 ㈡個體化原則 臨床用藥要注意共性與個性的統一,努力做到一般原則的個體化,既要注意藥的個體化,又要注意人的個體化,尤其是考慮人的個體特點極為重要。根據病因、病種、病情,針對患者年齡、體質狀況和精神狀況等個體差異,區別用藥,稱之為臨床用藥的個體化。 總之,由於以上原因,加之書本不可能將所有的情況一一列舉,這要求臨床治療用藥時遵循科學化原則的同時,充分考慮個體差異,按個體化原則進行選擇藥物,以實現藥物治療個體化。 ㈢最佳原則 臨床用藥,不僅要治病救人,安全可靠,而要求療效高,副作用小。一方面要考慮其近期遠期療效和副作用,同時要考慮病人的病情、經濟負擔、藥源供應、醫療條件等多方面的因素,“兩利相權取其大,兩弊相權取其小”,把有利因素髮揮到最大極限,把不利因素限制在最小範圍,這就是藥物治療的最佳原則。 最佳原則,包含了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是療效最佳,副作用最小;一是經濟合算。 從療效最佳,副作用最小這一方面出發,首先要求臨床用藥應嚴格掌握治療的適應症,儘量做到可用可不用的藥物,堅決不用,一種藥物能夠達到療效,就不用第二種藥物,非藥物治療有效的,就不用藥物治療。當病人生命危急,而療效與副作用發生矛盾時,應權衡利弊,果斷使用。在這種情況下,只要利大於弊,有一定的副作用是允許的。 從經濟合算這一方面來說,臨床用藥不僅要著眼於療效,而且要有經濟觀點,以最少的錢,取得最大的治療效果。因此,能用廉價易得的藥品解決問題,就不用價值昂貴的藥物。何況藥物貴重,不等於療效好,藥物便宜也不等於沒有好的療效,關鍵是看能否對症下藥。 藥物治療的科學性原則、個體化原則、最佳性原則,是臨床選用藥物的出發點,或者說是藥物治療時的思維原則,要落實這些原則,還必須具體掌握藥物的二重性。 二、藥物的二重性 任何事物都具有兩重性。藥物作用於人體,可以出現有利於防治疾病的作用,也可以出現不利於人體健康的作用,凡有利於防治疾病以及在醫療衛生上具有一定應用價值的作用統稱防治作用;凡不利於防治作用,甚至對人體健康有害作用的統稱為不良反應,包括副作用、毒性反應、過敏反應與繼發反應。因此,對於藥物的作用應該一分為二地看待,既看到藥物對人體有利的一面,也要看到藥物對人體有害的一面。這就是藥物的二重性,瞭解藥物的二重性,對於臨床藥物治療具有很大的實踐意義,它可以克服用藥的片面性,防止一種傾向掩蓋另一種傾向,促進合理和安全用藥,杜絕醫療事故,提高醫療質量。 藥物用於治療,可以產生有利於機體的治療作用,同時,也可以產生與治療無關的或有害機體的副作用。然而,它們的區別是相對的。治療作用與副作用、藥與毒之間沒有明顯的界限,雙方在一定的條件下,可以互相轉化。用藥得當,就可以起到治療作用,毒藥可以成為良藥;用藥不當,藥物就會起副作用,可以引起中毒。瞭解和掌握藥物治療作用與副作用、藥與毒的相互轉化規律,有利與臨床醫生恰當而又靈活地用藥,充分發揮藥物的防治疾病的治療作用,減免造成損害的副作用。 辯證唯物主義認為,矛盾雙方的轉化,總是在一定的條件下實現的,沒有一定的條件,轉化就無法實現,藥物的治療作用與副作用,藥與毒的相互轉化,也是在一定的條件下才能實現。這種轉化條件臨床上常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總之,藥物的二重性,主要表現為治療作用和副作用,這是矛盾的兩個方面,是治療作用佔支配地位的主要方面,還是副作用佔支配地位的主要方面,取決於治療過程中的條件,把握這些轉化條件,是臨床正確用藥,安全用藥的保障。 三、聯合用藥,統籌兼顧 聯合用藥是指兩種或兩種以上的藥物同時並用,以達到提高療效,減少藥物的不良反應的目的。聯合用藥,已成為臨床用藥的一個重要趨勢。 聯合用藥的目的是提高療效,減少副作用。因此,在聯合用藥時,應充分注意藥物之間的相互作用,相互關係,儘量選用具有協同作用的藥物聯合應用,避免具有拮抗作用的藥物聯合使用。例如,在抗菌素應用時,應將殺菌類的藥物聯合應用,而不應將抑菌藥與殺菌聯合應用,否則,將適得其反。反而降低了抗菌效果。所以,在聯合用藥中,必須分析藥物的相互作用,要按藥物的作用規律和性質進行合理選配,才能真正起到協同作用,提高療效。
一、藥物治療的基本原則 臨床藥物種類繁多,不同的藥物有不同的使用方法,從整體上來說,臨床用藥有其基本原則,臨床醫生在進行藥物治療時要遵循和掌握這些基本原則。 ㈠科學原則 用藥的科學原則,主要是指在藥物治療時,應按藥物本身固有的規律辦事。選用藥物應以藥理學理論為指導,以臨床實踐經驗為依據,針對病因、病種、病情、機體功能狀態以及個體特點等不同情況,區別對待,合理用藥。它與臨床上濫用、錯用藥物是根本對立的。 ㈡個體化原則 臨床用藥要注意共性與個性的統一,努力做到一般原則的個體化,既要注意藥的個體化,又要注意人的個體化,尤其是考慮人的個體特點極為重要。根據病因、病種、病情,針對患者年齡、體質狀況和精神狀況等個體差異,區別用藥,稱之為臨床用藥的個體化。 總之,由於以上原因,加之書本不可能將所有的情況一一列舉,這要求臨床治療用藥時遵循科學化原則的同時,充分考慮個體差異,按個體化原則進行選擇藥物,以實現藥物治療個體化。 ㈢最佳原則 臨床用藥,不僅要治病救人,安全可靠,而要求療效高,副作用小。一方面要考慮其近期遠期療效和副作用,同時要考慮病人的病情、經濟負擔、藥源供應、醫療條件等多方面的因素,“兩利相權取其大,兩弊相權取其小”,把有利因素髮揮到最大極限,把不利因素限制在最小範圍,這就是藥物治療的最佳原則。 最佳原則,包含了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是療效最佳,副作用最小;一是經濟合算。 從療效最佳,副作用最小這一方面出發,首先要求臨床用藥應嚴格掌握治療的適應症,儘量做到可用可不用的藥物,堅決不用,一種藥物能夠達到療效,就不用第二種藥物,非藥物治療有效的,就不用藥物治療。當病人生命危急,而療效與副作用發生矛盾時,應權衡利弊,果斷使用。在這種情況下,只要利大於弊,有一定的副作用是允許的。 從經濟合算這一方面來說,臨床用藥不僅要著眼於療效,而且要有經濟觀點,以最少的錢,取得最大的治療效果。因此,能用廉價易得的藥品解決問題,就不用價值昂貴的藥物。何況藥物貴重,不等於療效好,藥物便宜也不等於沒有好的療效,關鍵是看能否對症下藥。 藥物治療的科學性原則、個體化原則、最佳性原則,是臨床選用藥物的出發點,或者說是藥物治療時的思維原則,要落實這些原則,還必須具體掌握藥物的二重性。 二、藥物的二重性 任何事物都具有兩重性。藥物作用於人體,可以出現有利於防治疾病的作用,也可以出現不利於人體健康的作用,凡有利於防治疾病以及在醫療衛生上具有一定應用價值的作用統稱防治作用;凡不利於防治作用,甚至對人體健康有害作用的統稱為不良反應,包括副作用、毒性反應、過敏反應與繼發反應。因此,對於藥物的作用應該一分為二地看待,既看到藥物對人體有利的一面,也要看到藥物對人體有害的一面。這就是藥物的二重性,瞭解藥物的二重性,對於臨床藥物治療具有很大的實踐意義,它可以克服用藥的片面性,防止一種傾向掩蓋另一種傾向,促進合理和安全用藥,杜絕醫療事故,提高醫療質量。 藥物用於治療,可以產生有利於機體的治療作用,同時,也可以產生與治療無關的或有害機體的副作用。然而,它們的區別是相對的。治療作用與副作用、藥與毒之間沒有明顯的界限,雙方在一定的條件下,可以互相轉化。用藥得當,就可以起到治療作用,毒藥可以成為良藥;用藥不當,藥物就會起副作用,可以引起中毒。瞭解和掌握藥物治療作用與副作用、藥與毒的相互轉化規律,有利與臨床醫生恰當而又靈活地用藥,充分發揮藥物的防治疾病的治療作用,減免造成損害的副作用。 辯證唯物主義認為,矛盾雙方的轉化,總是在一定的條件下實現的,沒有一定的條件,轉化就無法實現,藥物的治療作用與副作用,藥與毒的相互轉化,也是在一定的條件下才能實現。這種轉化條件臨床上常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總之,藥物的二重性,主要表現為治療作用和副作用,這是矛盾的兩個方面,是治療作用佔支配地位的主要方面,還是副作用佔支配地位的主要方面,取決於治療過程中的條件,把握這些轉化條件,是臨床正確用藥,安全用藥的保障。 三、聯合用藥,統籌兼顧 聯合用藥是指兩種或兩種以上的藥物同時並用,以達到提高療效,減少藥物的不良反應的目的。聯合用藥,已成為臨床用藥的一個重要趨勢。 聯合用藥的目的是提高療效,減少副作用。因此,在聯合用藥時,應充分注意藥物之間的相互作用,相互關係,儘量選用具有協同作用的藥物聯合應用,避免具有拮抗作用的藥物聯合使用。例如,在抗菌素應用時,應將殺菌類的藥物聯合應用,而不應將抑菌藥與殺菌聯合應用,否則,將適得其反。反而降低了抗菌效果。所以,在聯合用藥中,必須分析藥物的相互作用,要按藥物的作用規律和性質進行合理選配,才能真正起到協同作用,提高療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