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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咚咚鏘的車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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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jsntdzf
看你的問題,應該是在有指標的城市,車輛在被盜之後,失主到公安局報案,失主的車牌號碼隨即被登記錄入到全國公安的車輛盜搶庫中,供路面執勤的交警隨時檢視更新資訊,方便在路面上尋找失車。 一旦失主再重新上之前被盜搶的號牌,就可能會被誤認為使用盜搶車輛,而被民警查扣,造成不必要的麻煩。所以,車輛在被盜之後,車牌不允許繼續使用。實在不行等三年不年檢自動報廢后用原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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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大碗拉麵謝謝
這種情況是丟失了而導致不能年審的,可以報案,走丟失流程,登出掉,否則掛著也不是個事。丟失之後,無法找回,就該及時處理的。
這種情況簡單給你歸納一下:
車被盜後,報案與否、立案與否、結案與否?
從題主後面所述基本推理是沒立案或者結案。
推論如下:
車子還在車主名下。因為車被盜後,該車一直沒有審車或者有違章等一直未處理。此時車主檔案是被鎖定的,同時車主本人資訊也是鎖定的,不了結前車問題,無法辦理任何車管業務。
處理方法及思路:
1.處理掉車管所繫統上的原有車輛問題。
2.因車輛被盜,車子無法找回或者已經滅失,車主可本人憑身份證到車管所辦理無手續登出車輛業務,具體諮詢一下車管所。各地情況有所不同。
3.如果有派出所報案或者立案、結案手續,就更好辦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