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卷是書畫橫幅中比較長的,因為不便於懸掛,只便於用手邊展開、邊欣賞、邊卷合,所以叫手卷;又因為“手卷”比較長,所以被人們稱為“長卷”。
手卷這種品式晉代就已經有了,它是由秦漢的“經卷”、“卷子本”演化而來的,手卷的內容可以是完整的一篇文章或一首詩詞,或由多幅獨立的字聯結而成。如果是由獨立的字、幅組成,字型可以是統一的,也可以是楷、行、草、隸、篆都有的。也可由多件各自獨立的字混合穿插聯結起來,這種型別的手卷既可以是多位書法家的共同創作,也可以是一位書法家的作品。如果是一位書畫家,自己做詩,自己書寫,自己根據詩的意思作畫,這就是人們所說的“三絕”。
手卷的尺寸比較短的一般也有八、九米,長的能達到二十米以上,它的高度一般在三十到五十釐米之間,從南宋開始,一般的手卷高度都將近三十釐米,現在手卷尺寸也大概如此。
一、手卷的形式
手卷是一種特殊的書法形式,因為手卷作品的形狀總是橫幅的,不是豎幅的,而且高度一般在30—60釐米之內,長度至少在2米以上才行。如歷史上懷素的《自敘貼》、草書《千字文》,孫過庭的《書譜》,宋人黃庭堅的《廉頗藺相如列傳》、米芾的《蜀素貼》等均為典型的手卷佳作。它們有共同特點,一是有長度,起碼3米開外,高度在50釐米以內為宜。二是有完整的內容。三是書體統一。
手卷是書法創作、裝裱的一種形制。有整幅一體的橫式作品,也有小幅多件作品透過裝裱而成的。古代,手卷和長卷混稱問題不大,現在應將長卷、手卷分開來叫。手卷,一般以三四十釐米左右的高度為宜,其長度短則幾米,長可達十數米。
二、手卷的內容
完整的手卷包括了引首、正文、拖尾等部分。引首用來題寫手卷的名稱,其內容有作品的題目、手卷作品作者的姓名、題寫時間、題寫者姓名等。拖尾是裱於手卷後面的空白幅面,留給鑑賞者題字的。現在,也有不少手卷作品,連引首帶拖尾由作者一人完成。拖尾的內容由他人的品鑑變為正文的介紹、作者的介紹、書寫的緣由、書寫的感想等。
如手卷的引首、正文、拖尾三個部分由一個人完成,更要防止出現單調。手卷引首如果字大,宜大方端正,可以橫書一行,字多可佈置為兩行。拖尾的書寫,可在字型、大小、工細、疏放上與正文有區別變化。
書法手卷內容可為一篇文章,一首長詩,數篇短文、一組詩詞,範圍廣泛,並無定規。單篇詩文要有一定的字數,以保證達到一定的書寫長度。多篇詩文就好辦多了,可視情況以增加或減少書寫篇數。如是多篇詩文,最好題材有一致性。如“唐名家詩選鈔”、“宋名家詞選抄”等按時代定,“歷代山水詩抄”、“歷代詠物詩抄”等按品類定,或“××詩選抄”、“×××格言選鈔則按作者定,曾見有作者將詩文寫在一起,詩與詞混抄等,感覺內容雜亂,亦不便讀者查對。
今天的手卷書法在創作上應注意:一是內容的選擇,內容要有長度,展開手卷開篇處與收尾處字的大小、風格要統一,如有的作品開始很認真,寫得好,但寫到末尾處,卻很粗糙,頭尾不統一,或字的大小不統一,這些都是不完美的。三是紙張色調的統一與和諧。當今的書法創作,多用色宣,用得好,也會增加視覺的藝術效果,但要多用一些過渡性的色彩,不可用反差較大的顏色來拼接,儘可能地淡雅清新,將色彩與書寫高妙地和諧統一。
三、手卷書法的特點
首先,它是三段式(引首、正文、尾跋)的佈局,既增加了手卷書體的多樣性和觀賞的可看性,同時也增加了手卷的文化含量。其次,從書寫的方式而言,手卷適合書寫各種書體,從二字一行起,到七八字、十幾個字一行不等。有畫烏絲欄的,或縱筆如入無人之境的,也有各字均勻的,還有大小字變化相差好多倍的寫法。所以說,手卷的書寫形式是豐富多樣的。
雅緻才是手卷的特色。當代人創作手卷作品,形式比較豐富,在一件手卷書法作品中,即有小型的扇面、條幅、斗方等形式,還可以一節一節地寫成小冊頁形式,辦法比較多,但也容易“寫花”。
手卷書法作品的創作,一般採用中、小型字形。在墨色上不宜有大的變化,枯筆亦不可過多;手卷上濃墨、漲墨及枯筆過多,都會給人“花”的感覺;總之,手卷書法作品的創作,用筆、用墨要以清剛潤朗為宗。
手卷書法作品的創作,首先要其字數要長,給人以浩瀚連綿、起浮跌宕的藝術效果,內容或古今遊記或詩詞數首或散文雜記,無不可入卷興翰。其次應強化手卷書法作品的創作形式。當今的手卷書法創作,應在形式上有所創新。
手卷是書畫橫幅中比較長的,因為不便於懸掛,只便於用手邊展開、邊欣賞、邊卷合,所以叫手卷;又因為“手卷”比較長,所以被人們稱為“長卷”。
手卷這種品式晉代就已經有了,它是由秦漢的“經卷”、“卷子本”演化而來的,手卷的內容可以是完整的一篇文章或一首詩詞,或由多幅獨立的字聯結而成。如果是由獨立的字、幅組成,字型可以是統一的,也可以是楷、行、草、隸、篆都有的。也可由多件各自獨立的字混合穿插聯結起來,這種型別的手卷既可以是多位書法家的共同創作,也可以是一位書法家的作品。如果是一位書畫家,自己做詩,自己書寫,自己根據詩的意思作畫,這就是人們所說的“三絕”。
手卷的尺寸比較短的一般也有八、九米,長的能達到二十米以上,它的高度一般在三十到五十釐米之間,從南宋開始,一般的手卷高度都將近三十釐米,現在手卷尺寸也大概如此。
一、手卷的形式
手卷是一種特殊的書法形式,因為手卷作品的形狀總是橫幅的,不是豎幅的,而且高度一般在30—60釐米之內,長度至少在2米以上才行。如歷史上懷素的《自敘貼》、草書《千字文》,孫過庭的《書譜》,宋人黃庭堅的《廉頗藺相如列傳》、米芾的《蜀素貼》等均為典型的手卷佳作。它們有共同特點,一是有長度,起碼3米開外,高度在50釐米以內為宜。二是有完整的內容。三是書體統一。
手卷是書法創作、裝裱的一種形制。有整幅一體的橫式作品,也有小幅多件作品透過裝裱而成的。古代,手卷和長卷混稱問題不大,現在應將長卷、手卷分開來叫。手卷,一般以三四十釐米左右的高度為宜,其長度短則幾米,長可達十數米。
二、手卷的內容
完整的手卷包括了引首、正文、拖尾等部分。引首用來題寫手卷的名稱,其內容有作品的題目、手卷作品作者的姓名、題寫時間、題寫者姓名等。拖尾是裱於手卷後面的空白幅面,留給鑑賞者題字的。現在,也有不少手卷作品,連引首帶拖尾由作者一人完成。拖尾的內容由他人的品鑑變為正文的介紹、作者的介紹、書寫的緣由、書寫的感想等。
如手卷的引首、正文、拖尾三個部分由一個人完成,更要防止出現單調。手卷引首如果字大,宜大方端正,可以橫書一行,字多可佈置為兩行。拖尾的書寫,可在字型、大小、工細、疏放上與正文有區別變化。
書法手卷內容可為一篇文章,一首長詩,數篇短文、一組詩詞,範圍廣泛,並無定規。單篇詩文要有一定的字數,以保證達到一定的書寫長度。多篇詩文就好辦多了,可視情況以增加或減少書寫篇數。如是多篇詩文,最好題材有一致性。如“唐名家詩選鈔”、“宋名家詞選抄”等按時代定,“歷代山水詩抄”、“歷代詠物詩抄”等按品類定,或“××詩選抄”、“×××格言選鈔則按作者定,曾見有作者將詩文寫在一起,詩與詞混抄等,感覺內容雜亂,亦不便讀者查對。
今天的手卷書法在創作上應注意:一是內容的選擇,內容要有長度,展開手卷開篇處與收尾處字的大小、風格要統一,如有的作品開始很認真,寫得好,但寫到末尾處,卻很粗糙,頭尾不統一,或字的大小不統一,這些都是不完美的。三是紙張色調的統一與和諧。當今的書法創作,多用色宣,用得好,也會增加視覺的藝術效果,但要多用一些過渡性的色彩,不可用反差較大的顏色來拼接,儘可能地淡雅清新,將色彩與書寫高妙地和諧統一。
三、手卷書法的特點
首先,它是三段式(引首、正文、尾跋)的佈局,既增加了手卷書體的多樣性和觀賞的可看性,同時也增加了手卷的文化含量。其次,從書寫的方式而言,手卷適合書寫各種書體,從二字一行起,到七八字、十幾個字一行不等。有畫烏絲欄的,或縱筆如入無人之境的,也有各字均勻的,還有大小字變化相差好多倍的寫法。所以說,手卷的書寫形式是豐富多樣的。
雅緻才是手卷的特色。當代人創作手卷作品,形式比較豐富,在一件手卷書法作品中,即有小型的扇面、條幅、斗方等形式,還可以一節一節地寫成小冊頁形式,辦法比較多,但也容易“寫花”。
手卷書法作品的創作,一般採用中、小型字形。在墨色上不宜有大的變化,枯筆亦不可過多;手卷上濃墨、漲墨及枯筆過多,都會給人“花”的感覺;總之,手卷書法作品的創作,用筆、用墨要以清剛潤朗為宗。
手卷書法作品的創作,首先要其字數要長,給人以浩瀚連綿、起浮跌宕的藝術效果,內容或古今遊記或詩詞數首或散文雜記,無不可入卷興翰。其次應強化手卷書法作品的創作形式。當今的手卷書法創作,應在形式上有所創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