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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梔子花開64763482

    可以把孩子帶到媽媽管,孩子上學送回去,爺爺管5天回來,奶奶去接5天回來,兩個人來回換!以後孩子沒有管也是一個大問題!

  • 2 # 庭院月季

    你家人夠奇葩呀。十歲的孩子都快小學畢業了還綁著母親做保姆。為什麼不能讓父母親都跟你們在一起生活呢!父母離婚輪的到女兒反對嗎。你沒資格干涉父母婚姻!還是檢討一下自己哪裡做的不對吧。孝順是父母在的時候,不是等清明節拜祭。

  • 3 # 手心裡的夢想

    感謝邀請。母親幫女兒帶孩子與父親分居十年,現在要離婚。女兒該反對嗎?其實,這個女兒才是導火索!是她自己自私自利的行為導致父母離婚!父母已經把你養大,他們的責任已經完成。你自己的女兒需要自己去養育。雖然父母老了,但是他們也是倆人的婚姻。你作為一個成年人,你難道不知道婚姻是兩個人互相陪伴,相互扶持。作為女兒的你,為了自己養育孩子,拆散父母,讓他們長達十年的分居生活!你於心何忍?你難道不為自己的自私行為而感到慚愧嗎?作為母親,也不應該為了溺愛自己的女兒而忽視另一半的存在去幫女兒帶孩子十年,導致夫妻分居十年,最後離婚收場。自己也要為自己的行為買單。女兒已經長大,她的孩子需要她自己去照顧撫養,而不是作為母親的人代勞。女兒的自私,母親的溺愛造成最後父母婚姻破裂。反對又有什麼用呢?早知如此,何必當初呢?

  • 4 # 0老三兩0

    應該反對!您不是自己從天上掉下來的,是父母把您帶到人間,您是他們生命的延續,他們有義務對您的生活負責,您為了父母,可以十年寒窗,您父母為了您,為什麼不能十年分居?您母親又沒有跟您公公偷情,您父親沒權力偷換您“母親”,如果您父母雙方都沒有“偷”的素材,您完全可以理直氣壯地把他們堵在去往民政局的路上。

    不應該反對!您父母先是吃五穀雜糧,有七情六慾的男生、女生,後才成為你的父母,作為你的父母,只是他們非常非常重要的角色,除這個無比重要的角色外,他們在社會生活中,還有五花八門的角色,比如同事同仁、鄉親鄰里、舞伴知己、同學戰友等等,你讓父母分居十年,你殺雞取卵的“孝心”,明擺著是棒打鴛鴦,逼父母更換彼此角色,雖然矩離產生美,但你這距離也太長了,抗戰才八年,你比趕走日本鬼子用的時間還多兩年,你想的也太美了!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限到來各自飛。你是你父母“大限”的製造者,你是你父母“各自飛”的罪魁禍首!你沒有臉堵在父母去往民政局的路上。

    生活是個旋轉的燈籠,燈籠殼上寫滿了是非,站在什麼立場,持有什麼觀點,就算有包公的公正、皰丁的準確性,也很難辯清,唯有一點,已經證明:己生必己養,這是人生最不該省略的操心,無論是留守兒童,還是天涯父母,讓不該操心的人操心,早晚是要還的!

    作為女兒,你怪不得別人,只能怪你自己太驕貴,太矯情,太不負責任。

  • 5 # 檢子

    必須反對,每個人都要忠誠於家庭,這是做人的基本底線。

    離婚自由是法律規定,但做人要忠誠於家庭,這是最基本的底線

  • 6 # 茂盛之家

    做兒女的應該反省一下自己,不要太自私了,換位思考,你和你老公明天在一起的時候,也想想你父母天各一方,是什麼滋味。

  • 7 # 客家人

    這種女孩子她不會認識到因幫她帶孩子而導致父母離婚的錯,她的心中只有她自己、父母幫她是理所當然的,不信、你們問她。

  • 8 # 漫遊沒目標

    謝邀。以上問題我認為是因人而異,不能一味地指責女兒讓母親幫著帶孩子。我身邊也有很多這樣的事情,各人家庭情況不同原因也是各異,有些父母確實早就是關係不好,在老家時候就已經分居多年,就差去辦手續了,不過為了兒女們還有一個完整的家和麵子,沒有辦理手續,但實際上的婚姻早已是名存實亡,各過各的。這樣子的情況不能說是女兒的過錯吧,也有的是女兒這邊確實需要有人幫忙看孩子照顧家,但是請不起保姆或者是不放心外人整天在家裡,所以說不得不讓母親來幫忙,但是做父親的一般都不願意去別人家生活,特別是時間長了更不願意,外面別人家再好也是別人家,不如自己在家自由自在,何況還有抽菸、喝酒、打呼嚕、小賭博等等嗜好,別人都會討厭受不了的,這樣子時間長了的話,習慣成自然,老兩口子分居就沒有感覺到不合適了,但在別人看來一定會有說法,懷疑他們有問題。還有的是農村家裡有雞鴨豬等活物需要有人照看,還有幾分地需要耕種,所以說男人離不開去不了,開始可能不適應,但是月復一月,年復一年,時間長了也就會習慣了,不知不覺中就過去了多少年。綜上所述,家家情況不一樣,戶戶都有難唸的經,做女兒的只要心裡能過得去,能平衡不覺得自己做的有錯的話,外人怎麼能去斷定呢。至於父母要離婚,做兒女的盡到心盡到責就行啦,由他們去吧,自己的活法自己負責。

  • 9 # 使用者李寶源

    為什麼要離婚,父親要自重,母親是去帶孫子,孫女外孫女的,明白嗎?家就是這樣,讓年輕人安心工作,父輩們要有擔當。

    說真的,我和家屬從有了孫女,孫子,外孫女開始一直分居到現整整14週年,我不是好好的,更何況我一個月還有幾千塊養老金,難道把天拆了不成,家必須有人捨得自己一切,父輩們應少為自己著想,多為下一代著想,家道一定會如日中天,常言講的好:家和萬事成!

    老年們:讓你我為後輩們做個楷模,捨得咱輩的一些行為擔當。

  • 10 # 那片映山紅又開

    就憑你這句提問是無法下結論的,自便吧。如果父母親就你這個獨生女,問題就出在你自己身上,老人家還有多少個十年,他有妻有女,卻十年孤獨生活,你卻過著孩子有人帶,家務有人做,自己享福,父親卻被遺忘,你怎麼就不能將父親一同接過來呢?作為父親,他當然會往返你家和自家,兩頭可顧上,他雖然會很累,但樂在其中,不至遭冷落。

    如果你有兄或弟或姐或妹,你單佔母親就十年,其他的怎麼看法,家家有本難唸的經,你父親定是難做人了。再者是你父親還是你母親提出要離婚,問題提得含糊不清。

    總之原因就是你的主責,至於你父母親該不該離婚,先問責一下你自己的良心!!!

  • 11 # 瀟灑2720

    母親在幫你帶孩子的10多年裡,是不是在附近找個老頭?現在時機成熟了,她就要離婚!不過,你也幸福了,有人幫你帶孩子、做飯、打掃衛生……。你真“聰明”。

  • 12 # 老有所樂9915

    這個問題,首先是女兒的問題,你不能太自私。為了你小家綁架了十年的媽。

    怎不讓你婆婆給你看孩子?也可以讓婆婆和媽倒班也行呀。怎麼就累你媽?

    若你是他倆親骨肉,你媽給你看孩子你爸一樣疼閨女,一樣支援才對。

    一般老丈人不願在姑爺家住,情有還原,但不能長期綁架你媽,拆散老夫妻倆。

    你媽在你家待侯你大人孩子三年足以,孩子上幼兒園了還不放她回家。你有小家,你爸也需要家,家裡沒老婆那是家嗎?

    你若真心疼你爸,怎不替他想。你媽呆十年間。你這親閨女是怎麼做的,對你爸虛寒問暖了嗎?有過回家照顧你爸了嗎?任何親閨女疼老爸是不可言喻的,你怎捨得讓你老爸一人在家孤獨十年。

    給閨女看孩子多了,哪家老兩囗都是為了成全孩子,心甘情願犧牲二老幸福,沒有一對老夫妻為給閨女看孩子鬧離婚的。聞所未聞都新鮮。

    除非是二婚,兩人感情不牢靠,另當別論。那還聽你媽的意見在決定。

    總歸老倆口離婚是因你而起,二老離婚你有很大責任,把錯都攪自己身上,看在女兒份上,若是親爹親媽堅決反對離婚!!!

  • 13 # 珊桃和露

    母親幫女兒帶孩子竟然與老伴分居十年,看到這個問題我心裡有些酸楚。

    我們村裡的郝大姐也是這種情況,她女兒在上海生活打拼,女婿家裡在搞養殖業,婆婆走不開。

    女兒有了孩子以後,根本不敢考慮請保姆,就讓自己媽媽來幫忙帶孩子,留下爸爸和奶奶在家裡。

    一年兩年還沒有什麼,過年的時候,女兒還會帶著孩子和郝大姐回來看看。假期就幾天,婆家待二天,孃家也待不了兩天,感覺每次回來都匆忙。

    後來女兒就說不用每年都回家吧,太累了,等孩子大點再說。現在又不時興寫信,就只有打電話,郝大姐和老伴打電話的時候,當著全家人,又不知道說什麼,就聽聽聲音,後來索性老兩口子電話也很少了。

    開始大家都沒有注意,後來村裡一位好姐妹和郝大姐影片聊天的時候,說“你不在家裡,你家老黃可自在了,每天帶著這些半老孃們跳廣場舞,還買了音響裝置。”

    女兒還說“爸爸太會生活了,這麼最好,免得一天抱怨媽媽不在家裡。”

    再後來,就有人說老黃的電動車後座上經常坐著一個女人,還用手摟抱著他的腰。

    郝大姐心裡打起了鼓,這才想起已經很久沒有接到老伴的電話了。

    看著才五六歲的孫子,她是放不下這頭,又牽掛著那頭。女兒說不然再等等,等到孩子上小學了,就回去一趟看看。

    心急如焚的郝大姐,好不容易等到了孫子上小學,忙著趕回家,看到自己家院子裡晾曬著女人的衣褲,難受的揪心。

    老黃說“這麼些年,我一個50多歲的大老爺們單著,你們誰想過我的感受?”反而埋怨了郝大姐一番。

    傷心無語的郝大姐,問老伴現在怎麼辦?是離婚還是繼續生活?

    老伴說,就這麼著吧,你繼續去上海帶孫子,我在家裡伺候我媽,不行的話有人幫忙。

    郝大姐明白老伴是想吃著碗裡看著鍋裡,幾頭都佔著呀!這頭的事情還沒有辦好,那頭女兒來電話說孩子哭著吵著要姥姥。

    你說,郝大姐該怎麼辦?

    離婚,不現實,女兒家裡不是長住之地,等孩子大點自己還是要回老家。

    不離婚,眼看著老伴做下的事情,不問不理任他們繼續發展?現在他們兩口都還是一個屋簷下過著分居的生活,不知道隨著時間的遠去,心裡的疙瘩會不會散去,再回到從前的日子。

    郝大姐說,自己只是怕老了回來,連個窩都沒有可怎麼辦?

    母親幫女兒帶孩子與父親分居十年,現在要離婚,女兒該反對嗎?

    一、母親提出來

    如果是母親提出來要離婚,是不是母親和父親以前生活就有芥蒂,現在又已經習慣了和你們在一起的城裡生活,不願再回到從前?

    二、父親提出來

    是父親不堪忍受夫妻分居兩地,倍感孤獨,出的下策?比如給母親施加壓力,讓她儘快回來;還是他已經找到了相好的,不願再和母親這麼耗著,提出的離婚?

    女兒該反對嗎?

    女兒只能夠馬上彌補他們的生活所需,反對是不起作用的,讓他們老夫妻儘快團圓,結束分居生活。

    他們在一起生活一段時間看看,能夠複合是最好的,如果不能也只有順其自然了,過於反對,反而會傷感情,老人容易走極端。

    十年,足以把一個人的情感磨平,再有感情,十年分居也是很痛苦的事情,作為兒女為什麼不體諒父母?

    不光是年輕人需要情感交流,老年人更加需要;人老了,不怕病痛,最怕的就是孤獨和寂寞,這就要身邊的子女能夠多關注他們的心理需求,而不是滿足一日三餐就可以了。

  • 14 # 山上人279

    你這個女兒太自私了,為了給你帶孩子怎麼好意思讓你母親與老爸一下分居十年?要知道你爸媽也是血肉之軀,凡夫俗子,都有七情六慾的。你硬生生把他們夫妻倆拆散十年,試問才又承受得了?更何況你父母也都是四十似虎的年齡?

    父母幫兒女照顧孩子無可厚非,一般父母也樂意帶孫輩的,可是可以待小孩斷奶以後把孩子送到鄉下父母處,讓父母共同帶領。待到小孩要上幼兒園或上學後再領回去。並且有條件可請保姆或鐘點工接送小孩,也可讓公婆輪換一下。絕對不可以把父母一下子拆散十年的。

    人生苦短,大好的年齡又有幾個十年?那十年不僅孤單在家的父親度日如年,就是你媽在你家這“十年保姆生涯”也是煎熬?難道非等你自己做了奶奶或外婆才有親身體會嗎?

    現在作為女兒的你一方面馬上“釋放”你母親回家與你父親團聚,另方面好好做做父親的工作,儘量讓他打消與你媽離婚的念頭。另外你和你老公應好好回報你父母,要有孝心。照目前我們這裡去帶孩子的保姆工資,吃住在僱主家單工資已漲到七千元一月了。就照前些年最便宜四千元一月計,你想想單那經濟賬你媽就要給你們省下了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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