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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1692471985152

    比較優勢論是日本一橋大學教授、經濟學家小島清在70年代中期提出來的。

    小島清認為,各國經濟情況均有特點,所以根據美國對外直接投資狀況研究出來的理論無法解釋日本的對外直接投資。他認為,日本對外投資之所以成功,主要是由於對投資企業能夠利用國際分工原則,把國內失去優勢的部門轉移到國外,建立新的出口基地;在國內集中發展那些具有比較優勢的產業,使國內產業結構更趨合理,促進對外貿易的發展。由此,他總結出“日本式對外直接投資理論”,即對外直接投資應該從投資國已經或即將陷於比較劣勢的產業,即邊際產業依次進行。概括他的比較優勢理論,可突出以下三方面內容:1、摒棄了“市場不完全競爭”的觀點,提出了從投資國的具體情況出發,據以制定切實可行的對外投資策略。2、摒棄了“壟斷優勢”的觀點,強調了比較優勢的原則,繼續維護傳統的國際分工原理。3、摒棄了“貿易替代型”的觀點,提出了“貿易創造型”的發展戰略。這種從國際分工角度來解釋對外直接投資的理論,與其他理論相比顯然有其獨到之處,對傳統的國際直接投資無疑是一種衝擊。小島清在區別日本式對外直接投資與美國式對外直接投資的不同方面,在闡述邊際產業向外轉移方面,以及在提出的政策主張方面,都只是反映和解釋了60-70年代尚處於初期階段的日本對外直接投資狀況。這種理論既不能解釋當時處於鼎盛階段的美國 的對外直接投資活動,也不能完全解釋80年代以後日本迅速崛起的新的對外直接投資情況。可以說,這種理論具有較強的時代特色。國際直接投資理論的系統研究始於美國經濟學家斯蒂芬·海默(S.Hymer)的壟斷優勢論,該理論被稱為當代對外直接投資理論的基石。這一理論是由美國麻省理工學院的海默在其撰寫的博士論文“國內廠商的國際化經營:一項對外直接投資的研究”中首先提出來的。該理論認為美國跨國公司之所以對外直接投資,是其壟斷優勢決定的。這些優勢主要包括: 1 資金優勢。為適用規模經濟和克服對外直接投資較高風險的需要,企業一般需要具有資金方面的優勢。這種優勢可來自於下面兩個方面:一是企業擁有的鉅額資金二是有較強的籌資能力。其中第二個方面是最主要的,海預設為美國跨國公司憑藉其龐大的規模和良好的信譽度可較容易的從各金融機構獲得貸款,包括東道國銀行和其他跨國銀行的貸款,這一點是一般企業難以做到的。2 技術優勢。新產品和新工藝是技術優勢中最實質性的組成部分。跨國公司透過其龐大的科研隊伍和雄厚的資金不斷開發出新產品和新工藝,使其生產效率成倍甚至幾十倍的提高,從而抵消跨國投資成本高的不利因素 3 規模優勢。跨國公司透過垂直的或水平的一體化對外直接投資,可以取得東道國企業不能達到的生產規模,從而可以降低成本,獲得競爭優勢。4 組織管理優勢。優秀的管理人才、統一的管理體系和具有良好市場反應的組織結構,以及快速、全面獲取全球市場資訊的能力,使得跨國公司擁有普通企業所不具備的組織管理上的優勢。5 信譽和商標優勢。悠久的歷史和顯赫的信譽度以及由此產生的馳名商標成為跨國公司鞏固老市場和開拓新市場的銳利武器,這一點也是一般企業難以具備的。以上五種優勢即是海默在理論中提出的跨國公司的壟斷優勢,他認為,跨國公司對外直接投資並非是追求直接的利潤,或者說利潤的差異不能解釋對外直接投資,壟斷優勢才是跨國公司對外直接投資的根本原因,它可望獲得長期利益。後續的研究指出,知識資產優勢更為重要,認為技術知識是企業資產中最核心的部分,這種觀點符合當今資訊經濟時代或知識經濟時代的特點。他認為跨國公司進行直接投資的動機源自市場缺陷。首先,不同國家的企業常常彼此競爭,但市場缺陷意味著有些公司居於壟斷或寡佔地位,因此,這些公司有可能透過同時擁有並控制多家企業而牟利;其次,在同一產業中,不同企業的經營能力各不相同,當企業擁有生產某種產品優勢時,就自然會想方設法將其發揮到極致。這兩方面都說明跨國公司和直接投資出現的可能性。海默還進一步指出,從消除東道國市場障礙的角度看,跨國公司的優勢有一種補償的作用,亦即它們起碼足以抵消東道國當地企業的優勢。海默的導師金德伯格對此作了進一步引申,列出了各種可能的補償優勢,如商標、營銷技巧、專利技術和專有技術、融資渠道、管理技能、規模經濟,等等。壟斷優勢論從理論上開創了以國際直接投資為物件的新研究領域,使國際直接投資的理論研究開始成為獨立學科。這一理論既解釋了跨國公司為了在更大範圍內發揮壟斷優勢而進行橫向投資,也解釋了跨國公司為了維護壟斷地位而將部分工序,尤其勞動密集型工序,轉移到國外生產的縱向投資,因而對跨國公司對外直接投資理論發展產生很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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