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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子的時候,如果在正常使用,沒有人為損壞的條件下,電器或傢俱產生了質量問題責任怎麼劃分?比如租客搬用桌子的時候桌子腿壞了,熱水器使用過程中壞掉了之類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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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實現一個曉目標

    這個事很簡單。房東把房子和物品交付使用時是完好的。合同期滿租客還給房東的時候也應該必須是完好,可以正常使用的。

    在這些細節方面,房東因為不夠專業,往往定合同時未必能考慮到。成熟完善的中介公司,基本此方面無漏洞。家電類一般都是保修期3個月。過後東西壞了,誰用的誰負責修。傢俱類似乎保修期更短。都是當面雙方驗收無誤。接手使用後任何問題都是租客的。說白了就是:東西你看好了,給你時是好的。所以此類扯皮推諉責任問題在中介公司根本就不會發生。

    和房東直接租一手房,從價格上本身就比較優惠,這類事應該換位思考,本著互諒互讓的角度去協商解決。

  • 2 # 長短租運營

    第一:損壞原因

    如果是傢俱本身就是垃圾300塊錢的貨,造成的自然損壞,毫無疑問房東承擔

    租客自己作,非要把傢俱給大卸八塊!該怎麼賠償就的賠償

    第二:合同約束

    如果租房的時候已經明確劃分責任,就按照合同執行即可

    第三:已經扯不清楚

    直接報警,要麼房東自己買單吧!

  • 3 # 大疆無界1

    正常是租客負責!

    出租前,房東因維護好傢俱及電器完好,有毛病的東西因及時維修好,切誤“帶內傷”出租

    租客租房前因認真檢查好物品完整性,有任何過於陳舊物品因向房東提出維修或更換,特別是壞的東西,一定叫房東維修好!

    入住一週或十來天,如果發現物品使用不正常,因向房東提出維修,房東因無條件維修或及時更換!

    過了維護期,若租客沒有提出物品損壞問題,就算正式“移交”之後出了問題責任由租客負責!

    個人見解,僅供參考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我是分期買車划算還是融資租賃汽車比較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