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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文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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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亦有所思
一開始的時候,情可以理解為形容詞,指感情,這種感情可以是同性的,比如友情,如鮑照“回軒駐輕蓋,留酌待情人”,也可以是異性,如蕭衍“寄語故情人,知我心相憶”,也可以變成僅僅是人,比如“願天下有情人”,儘管這種“有情人”的主體不是人,而是“有情”!
但是,即使這個“情人”的範圍也不是唯一的,它可以是唯一指向的妻子或者丈夫,也可以是指非定向的現有的戀人,或者下一個戀人!也就是說,在古詩詞裡,這個情人已經不具有唯一性,僅僅是戀愛中的人,至於這個戀愛是否可以開成花朵,結成果實,則肯定不在這個“情人”的概念之內。
一旦升級為妻子或丈夫,詩詞中也就更換了名稱“羅敷自有夫”“老妻畫紙為棋局”,“夫唱婦隨”,“妾在深宮哪得知?”等等,這反而從另一個角度證明了哪怕是古詩詞中,這個“情人”可以是不用承擔形式上的責任,和現在的男友,前男友,女友,前女友沒有任何區別。只不過看上去更單純,更唯美一些。
隨著西方思潮的湧入,正常的男女愛情之間的關係叫戀人,顯然更精準一些,要求未婚或沒有配偶。那麼原來的情人也因為不夠精準,所以擱置了起來,可是隨後人們發現了情人的另一重含義,就是這個情原來可以是動詞,即讓你“動了情”的人。但為了與戀人進行區別,於是就單獨挑出來情人這個詞的非唯一性做為核心,如果戀人是未婚或沒有配偶,那麼情人就是已婚或者存在主要的正常的戀愛關係。
也就是說,當戀人歸屬於“正當”以後那麼情人就歸劃到“不正當”裡。這個情人因為加了一個“情”字,顯得很無辜,頗有些“恨不相逢未嫁時”的無奈感。彷彿為了這種婚外行為,找了一個很高尚的理由,情人嘛,總是要動感情的!否則怎麼能稱之為情呢?即然動了真感情,似乎就意味著,有一定的道德允許的空間!
所以,從字義上講,情人要高於外遇,插足,小三這些淡化情感強調新鮮的詞彙,只因為帶了一個情字
這是一個非常好的藉口!
小可認為,情人從古至今的變化,只是一種文字上的心理需求,或者是表達上的精準需求,實際上,這個詞從古至今都沒有變過,無非是隨著時代的不同,隨著精準詞彙的出現,而不斷地被剝離,被淨華,被過濾,而變得各有側重點。
說到底
情人,就是所有“有感情的人”裡面最後一個被剩下,被放棄,被剝離的那個詞!其中的嘲諷意味宛若天成,讓人不勝唏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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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湖北章洪波
古代情人是指男女之間的有情人,就是現在說的戀人,相愛的人。而現在的情人多指除夫妻關係以外的不被法律和倫理認可的不正當的男女關係。
回覆列表
古代的情人比較寬泛,可以指戀人,就像我們現代談戀愛的男女。也可以指特別好的朋友,這裡可以男男,也可以女女。
現代的情人,對中國來說,一夫一妻制,情人說的就是那種沒有法律承認關係的情況,大多還是指男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