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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下班睡不著覺

    前提:老王賣瓜,2元錢一個,5元錢可以買3個! 話說有三個人同時過來買瓜,每人買了一個,每人付了2元錢!老王共收到6元錢,但老王是個實在人,事後,老王感覺多收了1元錢,應該收5元就可以了,所以就打發他的孫子拿了1元錢去退給這三個人。小孫子在外面感覺口渴,就花了4毛錢買了一個冰棒,所以找到這三個人的時候就只剩餘了6毛錢了,所以就給每個人退了2毛錢! 現在開始算帳:那三個買瓜的人每人花了2元錢,後來又每人收到退回來的2毛錢,也就是說每人花了1.8元錢,三個人共計花了:1.8*3=5.4元,加上小孫子在外面買冰棒的花掉的4毛錢,只有5.4+0.4=5.8元!!那這剩餘的0.2元去了哪裡了呢?首先:三個人共計花了:1.8*3=5.4元,加上小孫子在外面買冰棒的花掉的4毛錢,只有5.4+0.4=5.8元!!。這種計算方法是不合理的,因為:1.8*3=5.4元,這 5.4 元是 3 個買西瓜的人支出的錢,而 小孫子 買冰棒的 0.4 元 就是 這 5.4 元的一部分。用這 5.4 中的 0.4 加上這5.4 是沒有意義的。換一個角度講, 從最後的結果來看,3個人拿了 5.4 元給老王,老王 拿了 5 元,剩下的 0.4 元留給小孫子買了冰棒即可所以,問題中所問的 “消失的 0.2 元” 根本就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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