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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趣解網際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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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脈果兒小狄
19年應該是社交電商大爆發的一年,為什麼呢?18年拼多多這個社交電商風頭想過很多人都體驗過,親朋好友砍價的請求。雖然拼多多現在的標籤不太好,但是拼多多的上市卻給社交電商發展做了前站試驗,況且現在不僅拼多多 還有小紅書 雲集微店等眾多社交電商都開始崛起,19年會是社交電商頭部平臺鞏固提升自己地位,小的企業紛紛進場的時候,18年快手 抖音 等一大批短影片平臺造就了一大批網紅,這些網紅所帶流量會尋找變現渠道,也會使得眾多小企業來爭奪的焦點。網紅帶有社交屬性最快變現方式就是結合電商,所以18年的短影片平臺火爆,給19年社交電商爆發做了重要的鋪墊。會使得人們對社交電商重新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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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福建省村網通鄉村振興
年輕朋友要聽清,要想創業回農村;
國家重視網際網路,現在有個村網通;
農村網路已覆蓋,一村一站策劃中;
平臺政策已放寬,免費認領自主張;
站長名額只一人,機會錯過別人贏;
搶到名額有希望,服務鄉村把錢賺;
平臺並非一個站,縱向橫向在打展;
農副產品有指望,想賣就上電商網;
農民生活想方便,服務站裡都齊全;
想要開店也輕鬆,裡面有個小商通;
你的商品全國展,睡覺也能把錢賺;
你的土地沒空管,發個訊息來流轉;
請客聚餐懶忙活,村村都有農家樂;
農村招商在發展,區域管理農業鏈;
小區港來新雲站,地區負責人承擔;
省市區縣的之家,大學港裡把人挖;
農民豐收上直播,老村長來談運作;
易村客有技術課,站長聽了村頭樂;
農村發展好專案, 機會一次莫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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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楊建允151
新電子商務法對微商的影響主要來自兩方面:
1.新電子商務法將微商從業者、直播賣貨、網紅賣貨、代購等各種透過網際網路從事銷售商品與服務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定義為“電子商務經營者”。
2.微商企業端未來會逐漸被定義為“電商平臺”。
嚴格意義和廣泛意義上來講,社交電商同屬於微商的範疇
其中有三點是重點:
1、必須進行登記,所有電子商務經營者都需要營業執照,如果是跨境電商,那麼需要辦理採購國及中國雙方的營業執照;
2、需要繳納稅務,偷稅漏稅需承擔刑事責任;
3、保障買方權益,買家有法可依。
剛看到這個《電子商務法》時,可能很多微商人就開始心慌慌了,覺得自己沒活路了?
但仔細分析法規,我們發現,《電子商務法》的出臺對於微商的整體發展其實是利大於弊。
目前來看,新電商法的出臺對於微商的影響是中長期的:
1.賣假貨、次品的微商會越來越難做;
2.只停留在招商思維層面的微商會越來越難做;
3.能夠超越招商思維,具備產品力和運營力的微商會越來越好做;
4.不合規的微商會被規範運營的微商企業加速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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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春曉君
首先,電商法面對的是所有電子商務從業者,而非傳統電商和社交電商之分,新的電商法出臺以後,衝擊最大的是個人電子商務從業者,目前個人電商從業者主要分佈在淘寶C店,拼多多小店,其它電商社交平臺的中小分銷商,微商,以及海外代購從業者。
我個人認為:在社交電商領域裡,一部分個人電商創業者將迎來新的轉型契機,比如依附在淘寶、拼多多、以及其它社交電商平臺的中小商家,平臺自然會為你們提供一個正規轉型的從業資格,你們只要循規蹈矩的按照流程完成一系列的登記註冊、備案即可正常運營,由於無序競爭者越來越少,你們迎來了新的一波發展契機。而其它那些沒有依靠平臺的個人電商從業者將面臨著更加迫切的轉型,比如:微商、代購的從業者們,由於經營身份只是單純的依靠微信進行商品售賣,沒有任何平臺依附,也沒有任何經營資質,所以你們必須儘快的完成電商從業者的資格認證,或者儘快的完成實體工商的登記註冊,否則你們將不僅沒有春天,還會導致自己微商代購從業身份的完全喪失。
我個人建議:如果在2019年想繼續從事電商行業,無論是傳統電商,還是社交電商,必須儘快搭建多元化的經營模式,符合新電商法的各種要求,儘快完成轉型升級的工作,社交電商對每一個人都是公平的,最快最好完成轉型的電商從業者才能迎來社交電商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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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會是社交電商的一個爆發期,看到這兩年直播帶貨了麼?
今年,抖音這樣的平臺都在佈局電商,今年抖音約200億的收益來自:資訊流廣告+開屏廣告+KOL營銷+商家活動+電商,其中電商,是2019它要發力的重點。
流量來了,自然要快速轉化,且明年5G開始商用,短影片又進入爆炸增長期,期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