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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日子,我在一本教育期刊(好像是人民教育)看到一篇專題文章,介紹國外如何整治校園欺凌,校園暴力現象。其中講到新加坡的學校有權對學生使用鞭刑,而且是法律明文規定的。這是真的嗎?如何看待這一法律規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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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手機使用者教師山河

    這個問題可向推進西方教育模式的專家請教。他們把中國傳統教育模式顛覆了,才出現現在的許多侮師辱師事件,也干擾了學校的教育權和教師的教育權。只能說新加坡等亞洲國家傳承了傳統的方式。只有民族的,才是世界的。

  • 2 # 和諧教育

    我的第一感覺是,絕對有,應該有。找到了一個影片,分享一下。

    新加坡的學校都有體罰制度,鞭刑盛行。而學生犯如下錯誤,就要受到鞭刑,其中包括:打架,抽菸,在測驗或考試時作弊,流氓行為,破壞公物,對師長無禮,逃學或曠課。

    此處劃重點,逃學或曠課,是要受鞭刑的哦!

    學校的鞭打又分為:私下鞭打,課室鞭打和公開鞭打。

    而公開鞭打就是學生在全體師生面前被鞭打,比如禮堂。被當眾鞭打的學生通常都是嚴重地犯了校規的。公開鞭打就為了起到殺一儆百的效果,為的是讓全校學生知道不遵守校規的後果,並讓受罰的學生感到羞恥,以後不再犯規。當然,鞭打不會打的很厲害,不會有監獄服刑的皮開肉綻,但有傷痕是一定的。

    有在新加坡留學的學生,就有這樣的經歷:是不是有身臨其境的感覺。

    除了新加坡,還有美國、南韓、日本等,都有不同程度的體罰學生制度。當然,體罰也是在法律規定範圍之內的,是有嚴格的制約的。

    不知道看到這裡,家長們是怎麼想的?老師們是怎麼想的?同學們是怎麼想的?

    嚇哭了有沒有?

    對老師來說,體罰和變相體罰,已經成為極其敏感的詞彙,不能碰觸,而又時刻在其邊緣徘徊,一不小心,就被淹死。

    對學生的管理,由於國家法律法規的要求,家長的要求,已經上升到了師德的範疇,體罰了,就有違師德,就成為不合格的老師,就應受到社會的譴責甚至法律處罰。

    說多了都是淚。

    但學生的錯誤,尤其是比較出格的錯誤,是不是應該學一學新加坡,只要學生犯錯,就給他一個提醒或者警示,鞭刑只是個形式而已,我們古代的戒尺不也行使了同樣的作用嗎?我們要的是警示,要的是錯誤面前亮紅燈。

    沒有懲戒,何來改正?沒有懲戒,何來警醒?沒有懲戒,何來敬畏?沒有懲戒,何來進步?

    相信社會和家長會有所觸動,起碼今後能夠理解老師吧。

  • 3 # 美麗的紅楓葉

    新加坡的學校有權對學生使用鞭刑是真的嗎?當然是真的,千真萬確! 新加坡的教育舉世矚目,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在於新加坡實行嚴厲的教育懲戒制度。

    2007年左右,新加坡教育部制定了《處理學生紀律問題的指導原則》,明確指出:新加坡所有中小學可以處罰學生,允許授權教師(當事教師除外)鞭打違紀學生。只有校長或校長委託訓育主任可以執行鞭笞,執行時必須有見證人在場,只針對那些違法亂紀、屢教不改、影響惡劣的學生,且只限於男生。 身體不好的學生不能實行;女生不在鞭打之列;只能鞭打手掌和臀部;每次最多隻能打三下;在執行前,教師先對被鞭打學生的腰實施保護,以防傷到學生腰部;執行後必須寫成書面報告,並立刻通知家長。  

    在中國,懲罰學生時,一般採用說服教育的方法,而且經常罰態度,只要承認錯誤態度好,就可以輕罰或者免罰,其懲戒的效果可想而知。

    在美國,違規就罰,絕姑息養奸,並不會因為學生承認錯誤、態度好而輕罰或免罰,這就維護了制度和法律的嚴肅性,有利於讓學生從小養成要遵從遊戲規則的觀念,值得借鑑。

    沒有懲戒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是一種虛偽的教育,不負責任的教育。適當的懲戒更有利於學生矯正錯誤,養成遵規守紀的意識,杜絕校園欺凌事件的發生,保障學生良好的學習氛圍。

  • 4 # 成紹945

    教育部應該明確什麼叫教育懲戒權?包括打學生嗎?如果是,那誰耒打,打在哪裡?用什麼打?誰打?如果不是,只是批評一下,處分一下,記一下過。那麼,這種教育懲戒權,早就有了。等於白說。這種教育懲戒權,老師早有了。所以,等於白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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