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是只能罷免業委會委員啦,不過,可以是罷免業委會里的一名或者幾名委員,也可以是罷免全部委員。只不過,當罷免全體委員或者半數以上委員的時候,很多人就認為是罷免業委會了。嚴格來說,這樣的理解是不對的。
不過,在還沒有完全弄清楚情況的時候,最好還是少組織罷免居民小區業委會成員的活動,這樣會讓小區陷入混亂之中,同時,更會讓以後的小區的業委會產生帶來嚴重影響,甚至根本沒有人願意進入小區業委會。到了這個情況的時候,那小區的事情就變得複雜和麻煩啦。
題主在提問中提的是“業主對業委會成員工作不認可”,這就有問題了,是對部分成員的工作不認可,還是對全體成員的工作不認可?是對部分工作不認可,還是對所有的工作都不認可?不可能對所有工作都不認可吧!
還有另一個問題是,題主所說的“業主”指的是個體業主呢?還是部分業主,還是大部分業主?另外,你們不認可的工作合規嗎?
從本人多年任小區業委會主任的經驗總結看,在罷免之前,你有替代方案了嗎?
現實中,包括本小區在內,有個別人對業委會的部分工作橫挑鼻子豎挑眼的,甚至在業主群裡叫業委會委員不幹、幹不了就走人的。對於這種指責,本人認為是極為糟糕的,因為他在指責別人不對的時候,並沒有拿出對的方案啊。他在嚷叫別人走人的時候,也沒有能耐說:“你走開,讓我來!”的氣魄啊,因此,對於這樣的人,在小區裡是挺讓人反感的。
在本小區裡,我歷來主張,歡迎所有業主就來砸濫業委會這個舊世界,但是在你要砸之前,你最好拿出一個建設一個新世界的方案出來,並且取得多數業主的支援後,那你就大膽的砸吧。為此,本人提出了小區業主參與小區事務的指導思想和行為準則:“主導者拿出解決方案,支援提出補充方案,反對者擺出替代方案。”,僅僅是為了反對而反對,卻沒有替代方案的反對者,是很讓人討厭的,他們就是小區裡的蒼蠅。當然了,如果你有替代方案擺出來,並且通過了多數人的支援後,我是很造成這些反對者的。
當然是只能罷免業委會委員啦,不過,可以是罷免業委會里的一名或者幾名委員,也可以是罷免全部委員。只不過,當罷免全體委員或者半數以上委員的時候,很多人就認為是罷免業委會了。嚴格來說,這樣的理解是不對的。
不過,在還沒有完全弄清楚情況的時候,最好還是少組織罷免居民小區業委會成員的活動,這樣會讓小區陷入混亂之中,同時,更會讓以後的小區的業委會產生帶來嚴重影響,甚至根本沒有人願意進入小區業委會。到了這個情況的時候,那小區的事情就變得複雜和麻煩啦。
題主在提問中提的是“業主對業委會成員工作不認可”,這就有問題了,是對部分成員的工作不認可,還是對全體成員的工作不認可?是對部分工作不認可,還是對所有的工作都不認可?不可能對所有工作都不認可吧!
還有另一個問題是,題主所說的“業主”指的是個體業主呢?還是部分業主,還是大部分業主?另外,你們不認可的工作合規嗎?
從本人多年任小區業委會主任的經驗總結看,在罷免之前,你有替代方案了嗎?
現實中,包括本小區在內,有個別人對業委會的部分工作橫挑鼻子豎挑眼的,甚至在業主群裡叫業委會委員不幹、幹不了就走人的。對於這種指責,本人認為是極為糟糕的,因為他在指責別人不對的時候,並沒有拿出對的方案啊。他在嚷叫別人走人的時候,也沒有能耐說:“你走開,讓我來!”的氣魄啊,因此,對於這樣的人,在小區裡是挺讓人反感的。
在本小區裡,我歷來主張,歡迎所有業主就來砸濫業委會這個舊世界,但是在你要砸之前,你最好拿出一個建設一個新世界的方案出來,並且取得多數業主的支援後,那你就大膽的砸吧。為此,本人提出了小區業主參與小區事務的指導思想和行為準則:“主導者拿出解決方案,支援提出補充方案,反對者擺出替代方案。”,僅僅是為了反對而反對,卻沒有替代方案的反對者,是很讓人討厭的,他們就是小區裡的蒼蠅。當然了,如果你有替代方案擺出來,並且通過了多數人的支援後,我是很造成這些反對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