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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平凡中的你我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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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貸玩家
已經分配完股權的創業團隊,有新的人加入到核心團隊,怎樣處理?
答1:最股份有限公司更多強調人合性
股份有限公司更多強調人合性。所以肯定是要整個團隊同意的。同意可以以兩種形式進行,一種是從初期股份中增減。但是考慮到團隊人多的時候從每個人手裡拿一點手續上比較繁瑣,如果要真正去辦理工商變更登記那種,考慮一下增資吧。
如果不是非要去工商登記的話,方案就比較靈活。甚至可以透過重新簽署合作協議的方式來達成差不多的效果。缺點是這樣風險就比較高。當然,主要風險在隱名股東。
答2:新投資者要付出大於原有投資者的出資額,才能取得與原投資者相同的投資比例。
雖然只是普通的創業團隊,但是還是要 考慮資本溢價,在企業創立時,出資者認繳的出資額叫做實收資本,在企業的發展過程中,遇到企業重組並有新的投資者加入時,相同數量的出資額,由於出資時間不同,對企業產生的影響也不一樣。
在創立時投資,不但投資風險性很大,而且資本利潤率很低,而新加入的投資者既避開了產品試生產,開闢市場的風險,又享受了企業經營過程中業已形成的留在收益。所以,為了維護原有投資者的權益,新加入的投資者要付出大於原有投資者的出資額,才能取得與原投資者相同的投資比例。
答3:最公平的方式就是由新的激勵員工向創業公司增資
意思就是沒有預留期權池或者股權。
(1)最公平的方式就是由新的激勵員工向創業公司增資,考慮到激勵性質,增資價格可以按照面值1塊錢或者公司淨資產(網際網路公司就算了)或者其他較低的價格定價。優點是稅負低。
(2)創業公司現有股東等比例向新激勵員工轉讓股權。在定好了給激勵員工股權的股權比例,大家等比例轉,價格一樣比較低。缺點是有股權轉讓個人所得稅,如果是初創公司,沒怎麼賺錢的,稅也不是問題。
(3)大股東向激勵員工轉。大股東股份多,拿點出來搞激勵很正常,也比較常見。
(4)就搞點虛擬股份吧。參考上述三種方式,不做工商登記。給員工一定的股份,到時候分紅,缺點是隱名的,有道德風險。
(5)實在不行。給現金。
答4:首選增值,其次期權過度
首選增值,這樣保護了前入者的利益。
其次,要是還不穩定,那就先做期權過度。等待發展好了再做股權分配。
第三種,別把留在核心人員都和股份捆綁一起。還有很多其他的東西需要去考核和丈量。
如何方向目標默契都不是很吻合,那給再多的股權都沒有意義,反而會帶來麻煩。所以還是平穩過渡一下,在做定奪。
答5:沒有設定期權池,只能透過稀釋股份來解決
如果原來沒有設定期權池,需要對新加入的核心團隊給以股權時,就只能從全部或者部分股東那裡分出了,即各股東可以等比例稀出股份給新員工,也可以按照約定從個別股東那裡稀出股份給新員工。
股權激勵不是讓公司所有人成為股東,而是讓公司所有人都有機會成為股東。股權激勵的核心目的並非僅僅在於培養了多少個股東,而更在於打造了多少個像老闆一樣思考和行動的小老闆、合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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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財經大叔
對於設立公司時,持股比例設定的建議:
(1) CEO>50%,具體比例按未來團隊各成員重要性進行分配;
(2) 種子輪、天使輪、A輪、B輪可能各自會有0-20%的股權稀釋(稀釋0%表示公司跳過了此輪融資),建議A輪close時CEO>51%,建議B輪close時核心團隊>51%且CEO>35%,以此倒推公司最初時應設定的股權比例。
(3) 通常的做法有:創始人是50%~60%,所有的聯合創始人(通常為COO、CTO、CMO,且一個崗位僅設定1人)一共佔20%~30%,期權池佔10%~20%。
期權池通常:
①由CEO代持;
②集體預留出來,未來同比例稀釋;
對於後續加入公司的核心成員,股權分配建議:
(1) 總體建議是:以【未來】該成員能為公司帶來的貢獻為依據,而非參考【過往】、【現在】的情況;
(2) 給予的是【期權】而非【股權】,期權分階段轉化成股權。常見的分階段轉化的條件:
①公司融資輪次,或公司估值;
②新成員實現了某些業績(如銷售額、產品開發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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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選增值,其次期權過度
首選增值,這樣保護了前入者的利益。
其次,要是還不穩定,那就先做期權過度。等待發展好了再做股權分配。
第三種,別把留在核心人員都和股份捆綁一起。還有很多其他的東西需要去考核和丈量。
如何方向目標默契都不是很吻合,那給再多的股權都沒有意義,反而會帶來麻煩。所以還是平穩過渡一下,在做定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