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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咩咩說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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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終南道玄
李天馥出生於一個官宦之家,他的父親李萬化一直嚴格要求李天馥。進士及第後入官場,他善待下屬,為國舉才。有人向李天馥行賄,他嚴詞斥責。在吏部任職時剛正不阿,一無所私,尤以揚清激濁為己任,選賢舉能,任人唯賢,驅逐黠吏,獎掖後進。在刑部任職期間秉公執法,恤刑愛民。他一生為官清廉,體恤民情,故而得康熙賞識,百姓愛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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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溫陵遊人
李天馥(卒於公元1699年),清初文臣。順治十五年進士,康熙三十一年拜武英殿大學士。
“五部尚書”“五部尚書”的說法其實不準確,李天馥曾任工、刑、兵、吏四部尚書,而他在戶部的最高職為戶部左侍郎。
“包公第二”至於“包公第二”的說法,一是李天馥與包拯同為合肥人。二是李天馥為官清正廉潔,執法公正嚴明,有包公之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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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歷史百家爭鳴
包公,我們都知道是清正廉明的代名詞,是老百姓心目中官員的樣子,而像包公一樣的官員在歷史上也是寥寥無幾。不過在清朝時有個人被譽為是“包公第二”,他就是清朝初年的官員李天馥。
李天馥被譽為“包公第二”,自然是因為他清正廉明,他接連在五部當尚書,可依舊是“濁淤泥而不染”。李天馥當官時,始終是一身正氣,當時的戶部、吏部被人稱作“利藪”,是個油水衙門,官員最容易貪汙腐敗,李天馥剛到戶部,下屬中就有人以“苞苴”進謁,想借此巴結李天馥。李天馥嚴詞拒絕,並警告眾人:“汝曹不畏三尺法,吾在此,乃敢以身試憲?”可見李天馥的正直無私。當他在吏部當官時,他以揚清激濁為己任,驅逐黠吏,獎掖後進,吏部風氣為之一清。而且他非常重視對才子的選拔,尤其是對寒門子弟的選拔。他在刑部當官時,秉公執法,體恤民情,親自查閱案情,為不少百姓平冤,深受百姓愛戴。他在工部為官時,參與對黃河的治理,這也是個容易貪汙腐敗的專案,但李天馥堅持自己的立場,始終為黃河治理操勞,他採取了以疏浚為主的治理方針,提議停止修築重堤,同時疏通下游河道與入海口,得到了良好的成效,減輕了沿岸人民的生活困難。
正是李天馥勤廉為民,不拿百姓一針一線的品德,使得他獲得了不少人們的愛戴,也讓他擁有了“包公第二”的美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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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天馥提倡“清靜和平,與民休息”的制度理念,認為:“變法不如守法,想糾正弊端未必就能使弊端消除。履行已有的法律規章,並且能夠盡職盡責、不失分寸,這才是用以報效國家的方法”,得到了康熙的認可。 他為官杜絕苞苴,嚴峻一無所私,銓政稱平,可謂典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