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滅火救援對環境造成的影響
1、滅火劑的使用對環境造成的汙染
中國消防部隊常用滅火劑有蛋白泡沫滅火劑、氟蛋白泡沫滅火劑、水成膜泡沫滅火劑。蛋白泡沫滅火劑在使用的過程中雖然可以100%被生物降解,但是由於它具有特有的黑顏色和臭味,蛋白泡沫滅火劑在被生物降解的過程中,伴隨著一些含氯、含氮氣體的溢位,會給大氣造成一定的汙染;氟蛋白泡沫滅火劑具有腐蝕性強、易腐臭變質,保質期短的特點。使用過程中若流入水體中,往往會導致水中魚類死亡,水生植物大量繁殖。水成膜泡沫滅火劑在環境中非常穩定,不易降解,在人類和動物體內會長期積聚而造成危害。
2、滅火方法不當對環境造成的汙染
隨著全球性環境意識的加強,消防人員在火災撲救過程中,如何注意保護環境,已成為不容忽視的課題。儘管滅火是消防員的天職,但有時不瞭解可燃物的性質,見火射水往往不是最佳選擇,對這個問題消防人員在實際滅火中應引起足夠的重視。如1986年11月1日,瑞士巴塞爾市聖多日化學倉庫發生火災,消防隊員救火時使用了幾百萬加侖的水,結果滅火用水與約30噸農藥和其它化工原料混合流入西歐著名的萊茵河,造成大量魚類和其它水生動植物死亡,嚴重破壞了生態環境。該河流沿岸的法國、聯邦德國、荷蘭等國家也深受其害,這起事故是有史以來汙染環境最嚴重的火災。
3、廢水控制不當對環境造成的汙染
消防部隊在處置化工火災事故時最常用的滅火劑就是水,混雜了化學危險物品的消防廢水一旦處置不當,就會構成對環境的汙染,但往往消防部隊在處置過程中對水的汙染估計不足,重視不夠,未提出防控措施和要求,常常會忽略對汙水的控制,任由其經排水管網流入地表、河流、海洋中,導致環境汙染。2005年11月13日,中國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雙苯廠苯胺二車間發生爆炸事故。嚴重的爆炸事故不僅帶來人員傷亡,其排入松花江的苯類汙染物總量達到79.95t,在處置過程中伴隨消防用水進入松花江,導致80公里長的高度汙染水順松花江而下,嚴重威脅黑、吉兩省數百萬民眾,也給沿江地區的經濟發展和居民生活帶來了很大的影響。
二、減少滅火救援對環境汙染的對策
1、使用環境友好型滅火劑
細水霧滅火劑既具有氣體滅火和水滅火的雙重優點,同時又彌補了兩者的缺點,細水霧適合撲救的場所,A類固體火災;B類液體火災;E類電氣裝置火災。同樣兩類滅火劑都適合撲救的火災,細水霧與泡沫滅火劑相比較。
如可燃液體儲存室發生火災時使用細水霧滅火,幾乎無水漬損失滅火用水量少,系統不需要龐大的儲水裝置;滅火後幾乎無水漬損失,對環境、保護物件、保護區人員均無損壞和汙染;有效吸收和降低火災區煙氣中的固體懸浮顆粒濃度,提高能見度,減少煙粒對人體的損害;降溫作用強,火場周圍的環境溫度低。而使用泡沫滅火劑滅火,滅火使用泡沫量大,滅火後殘留物不易清除,容易對環境造成汙染,透過比較更能體現出細水霧滅火劑的環保性。
2、貫徹不見明火不射水原則
不見明火不射水是防止水漬損失和減少環境汙染的基本原則,要遵循這一原則,首先必須認真進行火情偵察,查明燃燒物的性質、範圍、用水滅火的可能性、射流和水對臨近物資裝置的影響程度,這樣就可避免因盲目射水而造成的水資源的浪費和用水過量造成的汙染。
3、現場消防用水迴圈使用
重大火災長時間滅火作戰,火場積水嚴重,而現場消防用水又不足,若繼續大量射水會引發新的災害,可考慮現場滅火射水的重複利用。在低窪處攔截水流,利用排吸器、真空吸水器、臨時水槽、浮艇泵、手抬泵吸水,當然也應當採取必要的隔汙措施,防止雜物堵塞水泵。
4、採用先進的技術裝備減少環境汙染
滅火救援裝備落後,一方面會導致滅火效率低下、難以在短時間內控制災情,甚至導致災情失控,造成環境汙染;另一方面會直接導致消防員防護不足或因災情失控導致大量人員傷亡。如果98年西安“3.5”液化氣大爆炸,如果我們當時有先進的堵漏工具、偵檢裝置,也許可以避免或是減少此類事故引起的環境汙染。
環保與消防密切相關,消防部隊的滅火救援不僅應保護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也應儘量減輕災害事故對環境的汙染。如何在災害事故處置過程中減少對環境的汙染,也是消防部隊在滅火救援中所面臨的重要課題。
一、滅火救援對環境造成的影響
1、滅火劑的使用對環境造成的汙染
中國消防部隊常用滅火劑有蛋白泡沫滅火劑、氟蛋白泡沫滅火劑、水成膜泡沫滅火劑。蛋白泡沫滅火劑在使用的過程中雖然可以100%被生物降解,但是由於它具有特有的黑顏色和臭味,蛋白泡沫滅火劑在被生物降解的過程中,伴隨著一些含氯、含氮氣體的溢位,會給大氣造成一定的汙染;氟蛋白泡沫滅火劑具有腐蝕性強、易腐臭變質,保質期短的特點。使用過程中若流入水體中,往往會導致水中魚類死亡,水生植物大量繁殖。水成膜泡沫滅火劑在環境中非常穩定,不易降解,在人類和動物體內會長期積聚而造成危害。
2、滅火方法不當對環境造成的汙染
隨著全球性環境意識的加強,消防人員在火災撲救過程中,如何注意保護環境,已成為不容忽視的課題。儘管滅火是消防員的天職,但有時不瞭解可燃物的性質,見火射水往往不是最佳選擇,對這個問題消防人員在實際滅火中應引起足夠的重視。如1986年11月1日,瑞士巴塞爾市聖多日化學倉庫發生火災,消防隊員救火時使用了幾百萬加侖的水,結果滅火用水與約30噸農藥和其它化工原料混合流入西歐著名的萊茵河,造成大量魚類和其它水生動植物死亡,嚴重破壞了生態環境。該河流沿岸的法國、聯邦德國、荷蘭等國家也深受其害,這起事故是有史以來汙染環境最嚴重的火災。
3、廢水控制不當對環境造成的汙染
消防部隊在處置化工火災事故時最常用的滅火劑就是水,混雜了化學危險物品的消防廢水一旦處置不當,就會構成對環境的汙染,但往往消防部隊在處置過程中對水的汙染估計不足,重視不夠,未提出防控措施和要求,常常會忽略對汙水的控制,任由其經排水管網流入地表、河流、海洋中,導致環境汙染。2005年11月13日,中國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雙苯廠苯胺二車間發生爆炸事故。嚴重的爆炸事故不僅帶來人員傷亡,其排入松花江的苯類汙染物總量達到79.95t,在處置過程中伴隨消防用水進入松花江,導致80公里長的高度汙染水順松花江而下,嚴重威脅黑、吉兩省數百萬民眾,也給沿江地區的經濟發展和居民生活帶來了很大的影響。
二、減少滅火救援對環境汙染的對策
1、使用環境友好型滅火劑
細水霧滅火劑既具有氣體滅火和水滅火的雙重優點,同時又彌補了兩者的缺點,細水霧適合撲救的場所,A類固體火災;B類液體火災;E類電氣裝置火災。同樣兩類滅火劑都適合撲救的火災,細水霧與泡沫滅火劑相比較。
如可燃液體儲存室發生火災時使用細水霧滅火,幾乎無水漬損失滅火用水量少,系統不需要龐大的儲水裝置;滅火後幾乎無水漬損失,對環境、保護物件、保護區人員均無損壞和汙染;有效吸收和降低火災區煙氣中的固體懸浮顆粒濃度,提高能見度,減少煙粒對人體的損害;降溫作用強,火場周圍的環境溫度低。而使用泡沫滅火劑滅火,滅火使用泡沫量大,滅火後殘留物不易清除,容易對環境造成汙染,透過比較更能體現出細水霧滅火劑的環保性。
2、貫徹不見明火不射水原則
不見明火不射水是防止水漬損失和減少環境汙染的基本原則,要遵循這一原則,首先必須認真進行火情偵察,查明燃燒物的性質、範圍、用水滅火的可能性、射流和水對臨近物資裝置的影響程度,這樣就可避免因盲目射水而造成的水資源的浪費和用水過量造成的汙染。
3、現場消防用水迴圈使用
重大火災長時間滅火作戰,火場積水嚴重,而現場消防用水又不足,若繼續大量射水會引發新的災害,可考慮現場滅火射水的重複利用。在低窪處攔截水流,利用排吸器、真空吸水器、臨時水槽、浮艇泵、手抬泵吸水,當然也應當採取必要的隔汙措施,防止雜物堵塞水泵。
4、採用先進的技術裝備減少環境汙染
滅火救援裝備落後,一方面會導致滅火效率低下、難以在短時間內控制災情,甚至導致災情失控,造成環境汙染;另一方面會直接導致消防員防護不足或因災情失控導致大量人員傷亡。如果98年西安“3.5”液化氣大爆炸,如果我們當時有先進的堵漏工具、偵檢裝置,也許可以避免或是減少此類事故引起的環境汙染。
環保與消防密切相關,消防部隊的滅火救援不僅應保護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也應儘量減輕災害事故對環境的汙染。如何在災害事故處置過程中減少對環境的汙染,也是消防部隊在滅火救援中所面臨的重要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