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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妞妞毛毛的媽

    這個很簡單,接到電話告訴他(她),我們已經結束了,橋歸橋,路歸路,以後不要聯絡了。如果在騷擾你,直接拉黑。

    除非你不想和他(她)撇的一乾二淨。

  • 2 # 斫界白淺

    無需搭理!

    必要時,使用官方語術迴應,

    並做好收集為起訴證明的準備。

    離婚了,

    "前任"帶有法律色彩,輿論的麻煩,

    遇小人行小人之道,

    遇君子行君子之禮,

    多些無力言語,

    只會糾由自取!

  • 3 # 勾勒青春

    如題所述,前任是前妻(前夫)或者是前女友(前男友)?

    夫妻前任繼續糾纏的話,要看當時離婚是為了給他或她一個教訓,還是想徹底離開對方!不過估計很少是為了給對方一個教訓而選擇離婚的!如果想徹底斷了對方的糾纏。

    一個方法是收集證據,包括錄影,錄音,簡訊,騷擾電話截圖,聊天截圖等等,直接交給派出所,有民警同志給予教育警告!屢次不改嚴重了可以拘留!

    另一個辦法很簡單,交給自己新歡去解決,完全放任對方去處理!

    不過確實有很多離婚了前任繼續糾纏幾年的情況。很多情況民警也無能為力,沒有刑事責任,沒有違法行為很難處理!

    如果是婚前的男女朋友的前任情況,基本是同上的!婚前確實多了很多選擇,也會考慮的更加多一點,因為沒有構成婚姻雙方的責任跟義務還沒有明確的開始。

    還是希望不管那種情況,多給雙方一些寬容,多些忍讓!畢竟兩個陌生人能在一起是千年的緣分!就算分開也要多一些理性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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