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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籃球資訊晚知道

    先讓我們瞭解一下什麼是Exhibit 10合同吧!

    Exhibit 10合同其實是一份“一年時長的底薪,帶有Exhibit 10條款,除Exhibit 10本身獎金之外不能再有任何獎金”的合同,所以嚴格來說,Exhibit 10只是一個條款、而不是一種合同。具體的Exhibit 10合同有下面這些規則:

    1、Exhibit 10合同不計入球隊工資帽;

    2、NBA球隊可以將Exhibit 10合同轉為雙向合同,但這一操作必須在常規賽開始之前完成;

    3、沒有發展聯盟附屬球隊的NBA球隊不能與球員簽署Exhibit 10合同;

    4、每一支NBA球隊不允許有超過6份Exhibit 10合同,Exhibit 10合同不能重新簽約、不能提前續約;

    5、如果這位簽下Exhibit 10條款的球員被NBA球隊裁掉,然後加盟了該NBA球隊在發展聯盟的附屬球隊並且留的時間達到60天,那麼這位球員就可以得到5千至5萬美金的獎金。

    6、如果Exhibit 10合同轉正成了雙向合同,那麼上述5千至5萬美金的獎金就直接變成全額保障的工資。

    從合同的具體解釋我們就可以看出Exhibit合同的最大的意義就是保障了一隻球隊的薪金靈活性。迪米特里厄斯-傑克遜身高只有1米85,體重91公斤,曾為凱爾特人、火箭和76人出戰過,生涯至今場均出戰5.2分鐘,可以拿到1.9分0.7籃板0.7助攻。這個資料實在不是很亮眼。而且他更多的時候在發展聯盟進行鍛鍊。

    迪米特里厄斯-傑克遜今年只有二十四歲,他的技術特點很明顯。優點就是速度極快、身手靈活,而且具有不錯的爆發力,可以得分與傳球,別看身高只有一米八五,但是不懼場上對抗,這就強於大多數小個後衛。缺點也比較明顯,傑克遜臂展並非優勢,在正式比賽中的出手很容易捱到蓋帽,突破的速度快,可是限制於身高命中率不是很高,還有就是因為他的身高,在防守端他是一個巨大的漏洞,特別還有三分命中率也不太穩定,在這一點上很不契合湖人隊。

    很明顯湖人簽下他的意義就是為了暫時的補充球隊的陣容名單。在新賽季開始之後,可以在垃圾時間讓他進行鍛鍊,如果發揮的好可以留下來當一個第三第四位置的輪換,而且他轉正的價格很便宜,合同也是一年期的合同,並不會影響球隊後期的引援。如果發揮的不好,完全可以裁掉他,把這個位置空出來,在賽季中期根據球隊陣容的缺點,去進行一些交易性的補強。最有可能的就是留出這個位置去簽下伊戈達拉或者安東尼,他們兩個人的能力都比傑克遜強出去不是一丁半點。相比於現在底薪簽約一個球員,他的exhibit合同更加實惠,可操作空間大,

    綜上所述,傑克遜對於湖人僅僅是一個過度的選擇,湖人為的是賽季中的名單靈活度,以便於交易補強。所以傑克遜大機率不會留在湖人隊,很可能在賽季中就已經被裁掉了。

  • 2 # 老K競彩推薦

    所謂“Exhibit 10合同”嚴格意義上來講,應該叫做一份NBA合同包含的Exhibit 10條款,是指球員被某支NBA球隊裁掉後,如果簽約該球隊下屬的發展聯盟球隊並待滿60天,可獲得5000到50000美元。這期間,該球員的所有權屬於發展聯盟球隊,但在常規賽正式開打前,NBA球隊有權將這份合同轉化為雙向合同。此外,“Exhibit 10”合同是一年底薪且無保障,不得提前續約或重籤;但在轉換成雙向合同後,又可再繼續轉為NBA合同。而“Exhibit 10”合同的獎金不計入NBA球隊總薪資,但會計入NBA聯盟總薪資,此前丁彥雨航與獨行俠簽約的正是這種合同。

    相信絕大多數球迷都不熟悉這個傑克遜,他是2016年第2輪第15順位的新秀,身高1.85米,司職後衛,當時被凱爾特人選中。作為一個次輪秀,傑克遜進入聯盟之後自然一直沒有得到球隊的重用,即便是他的效率還算不錯,可職業生涯至今仍然場均僅能得到5.4分鐘的上場時間。

    進入聯盟第二年傑克遜就被送到了休斯敦火箭隊,可德安東尼向來不喜歡用新人,所以最終他還是遭到了拋棄。不過很快他便加盟了費城76人,上賽季他一共為球隊出戰過6場比賽,場均僅能獲得6.7分鐘的上場時間,不過可以得到3.7分0.5籃板0.8助攻0.3搶斷,命中率53.3%,三分命中率33.3%,效率還算說得過去。

    截至目前,湖人的大名單上已經有14個人了,而如果最終他們將傑克遜的合同轉為正式合同的話,那湖人的15人大名單就會滿了。現在他們之所以會給這位年輕的後衛一次機會,想必也是考慮到他們的後場實力相對比較薄弱。總之呢,現在湖人的陣容已經基本穩定了,接下來的動作也就是一些小修小補罷了。至於這個25歲的小夥子最終能不能得到湖人的青睞,還要看他接下來的表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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