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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大唐的小魚

    1、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中規定,業主透過業主大會共同決定選聘和解聘物業服務企業;業主委員會執行業主大會的決定事項代表業主與業主大會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

    2、業主、業主大會選聘物業服務企業之前,建設單位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的,應當簽訂書面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透過招投標的方式選聘具有相應資質的物業服務企業。

    3、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可以約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滿、業主委員會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終止。

    以上是《物業管理條例》中相關條文。

    實際情況中如果有業主委員會在物業服務合同到期前三個月可以組織召開業主大會就物業服務合同續聘或解聘進行表決,贊同達到過半即可。

    然後根據業主大會表決情況進行續聘或解聘,如果解聘的話可以透過招投標進行物業服務企業選聘。

    如果沒有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合同是建設單位和物業公司籤的合同,在沒有業委會簽訂新的物業服務合同前一般情況是順延,直到業主委員會新簽訂物業服務合同止。

    擴充套件資料:

    在物業服務合同期滿後,如果業主大會希望繼續聘請原物業管理企業,可以按照原合同續簽,也可以進行協商修改部分條款。如果採取重新招投標的方法,在同等條件下,原物業管理企業有優先獲得聘請的權利。

    合同到期如果沒有續簽合同行為,即解除了合同關係。業委會與其它物業簽訂合同受法律保護,原物業的過激行為當自我承擔不利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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