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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青山不掩

    近親繁殖不好,最快的在當代,生下的兒女就會體現,遲點的,在孫輩體現。

    最早的古人,部落裡聚居,近親繁殖不是個別的,而是普遍的,所以,後代殘缺不全的狀況非常普遍,所以,也能迅速引起共識。

    當時的生產力低下,集體勞動,人人都必須參加勞動,還不能保證溫暖;殘障兒童還要增加陪伴,照料,顯然成為整個部落的負擔。

    那時候的人壽命短,少年就要和成人一起,參加必要的勞動。如果不能打獵,至少要和婦女一起採摘水果,根莖充飢。但殘障少年或肢體殘缺,或者弱智,是否可以吃沒有辨識能力,沒有自我控制能力,自然遭嫌棄,可以說人見人煩。

    近親繁殖的程度,和部落密切習慣。部落大的,近親繁殖的機會稍微少一點。特別是幾個部落捱得近的,婚配最容易跨越部落,後代強壯,人見人愛,其起因也被重視,被複制,經驗也就推廣開來。

    由於生產力低下,資源豐富的地區,部落竭盡全力爭奪,俘虜的男丁和婦女,作為俘虜,強制參加勞動。和這些人的交配,後代強壯,這種現象非常明顯,自然引起普遍的重視,願意被採納,複製。

    部落環境人口少的,近親繁殖機率非常大,部落的勞動力,能參與戰爭的男人,都嚴重缺乏,已經影響到部落的生存,改變現狀刻不容緩。

    隨著生活經驗的積累,認識能力的提高,文明也逐漸發展。對近親繁殖的惡果,不能再置之不理,不能再繼續,必須採取果斷措施。

    沒有戰爭,沒有俘虜,急於獲取這種俘虜的,只能由部落組織人力,硬強!參加搶奪少女的隊伍,有偵查的,搶奪的,掩護撤退的,也有幾十個人,浩浩蕩蕩。部落一方面要搶親,一方面又要防止被強人,難以兩全齊美。後來逐漸推廣,逐漸認識其合理性,不再死死護住,甚至還可以相互交換。

    搶親最後演變成迎親,硬強也改變成有陪嫁。

    但搶親的痕跡至今沒有完全消失,小夥子到了女方寨子,整個寨子有攔截,從刀棍相迎變成喝酒,大碗大碗的酒,根本不是善意,完全是為難,是懲罰,當然也有考驗對方是否有能力,能喝酒就被認為有誠意,有能力。

    到了女方家,仍然拒不開門,各種刁難,都是原始社會護衛家中少女的表現。

    可見,近親繁殖不好,古人早已經看得非常清楚,並有了對策,從遠方搶親,完全避免近親繁殖。

    杜絕近親繁殖,在一些寨子,也有碑刻,作為世代相傳的教訓。

    當然,在人口眾多的城市,近親的機率實在太少。歷代的征戰,逃難,人口大規模遷移,這些也有效的促進了遠方的融合,避免了近親繁殖。所以,城市裡,似乎沒有刻意的談論近親繁殖。

  • 2 # 史味人生

    從遺傳學角度看待近親繁殖的危害,這已經是19世紀的事了。中國民間有一句古話叫“表哥表妹,天生一對”,放在今天來看,就是近親繁殖。那麼古代真的沒有近親繁殖的觀念麼?

    早在幾千年前,人們已經有“近親不通婚”的觀念了,但其原因卻不是基於遺傳學的考慮,更多的基於政治、倫理的考慮。

    其中文獻資料上最早記載此事的最出名的有兩句話:

    1、同姓不婚,惡不殖也(出自《國語·晉語四》)。意思是同姓倘若結婚,便不能生育;

    2、男女同姓,其生不蕃(出自《左傳·僖公二十三年》)。意思是同姓結婚,則子女會先天不足;

    其中《國語》是西周時期的著作,距今已3000年。“同姓不婚,惡不殖也”有點危言聳聽之意,是國家為了鞏固統治,制定的規則。

    而“其生不蕃”已經有了“近親繁殖”的概念了,古人雖沒有先進的科學技術,不能知其“所以然”,但瞭解到其“然”還是很容易,動輒上百年的穩固的王朝統治,足以讓世人發現“近親繁殖”對下一代造成的影響。

    “同姓不婚”要比今天的“近親結婚”更為嚴格,今天僅是指“直系旁系三代以內”,而在周朝,無論相隔多少代,只要是同姓,便不能婚配。

    同姓不婚的約定俗成大機率是出於政治因素,周朝打敗商朝後,在周公旦主持周朝的7年之內,周朝確立了宗法制,以王室為主幹,諸侯為枝幹分封。同姓不婚相當於強制王室子弟必須與當地諸侯進行聯姻,對於鞏固中央對地方的監視,防止叛亂,於國是有利的。

    鄧偉志就在《中國家庭的演變》的一書中說過,周人規定同姓不婚,“在統治者那裡,還有擴大異姓聯姻的用意。天子與諸侯,諸侯與大夫,以及士大夫之間盤根錯節、密如蛛網的聯姻關係,構成了天子的家天下”。

    這是對於“同姓不婚”最初的初衷最好的解釋了。

    所以從周朝始,同姓不婚便一代代王朝中延續了下來。既然如此“表哥表妹”不屬於同姓,自然是“青梅竹馬,天生一對”了。影視劇中也常把“表哥表妹”牽在一起,例如《天龍八部》中的王語嫣、慕容復,《新白娘子傳奇》中的許士林、civilian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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