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時間8月21日晚,2018年雅加達亞運會在格羅拉蓬卡諾水上中心結束了男子400米自由泳決賽爭奪。中國選手孫楊以3分42秒92的出色成績獲得冠軍。400米奪冠後,孫楊“服軟”了,他身著官方贊助商的服裝參加了頒獎典禮。透過現場的情況來看,我們很容易可以發現孫楊領獎服上面的LOGO,的確已不是他個人代言的品牌,而是官方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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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笑熬漿糊56024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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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迎春2021
孫楊在穿衣這件事上遵守了契約:360不就是他們的簽約方嗎?如果不穿他們的簽約方才叫沒有契約精神!這個事件只能怪體育總局,你給安塔達成協議,就不顧人家之前的契約了嗎?安塔公司把這件事上升到國家利益的層面,誰給他們的這個膽子?!
首先,要明白孫楊確實做錯了。其次,在被指出錯誤並被批評後,他可以算是態度惡劣,拒不改正錯誤。
世界上難道只有孫楊有個人代言?為什麼其他所有運動員,包括有個人贊助代言的運動員,都能在作為國家代表領獎時身著統一制服領獎,就你孫楊做不到?而且好像還受了多大委屈?
這並不是簡單的“商業問題”,這是一種基本的道德和基礎的素質。梅西、C羅夠大牌了吧?他們代表集體領獎賽的時候,穿的也是集體統一服裝,而不是個人贊助商提供的服裝。在所有奧運會領獎歷史上,還從來沒有見過孫楊這樣明目張膽的不穿統一制服,只穿個人代言服裝領獎的先例!真是破天荒了。別的運動員無論多大牌的,最大膽的也只做到耍點小聰明,比如把個人代言的服裝穿在裡層,然後“不經意”露出標誌等等。或者用國旗遮擋標誌等等小聰明,何曾見過孫楊這樣連基本的臉面都不顧了?就好像在游泳池裡偷偷撒尿本就不道德了,有人居然站在池邊明目張膽的向池子裡撒尿,我們難道還要為這種行為張目?
更別提孫楊被指出錯誤後毫無悔過之意,還在用各種小手段,如故意遮擋贊助商標誌等等行為繼續破壞規則,可見外界對孫楊的批判並沒有不當之處,他的行為確實應該被嚴厲批判。直到他認清錯誤為止,否則孫楊這種公眾人物如果給大眾做了不好的示範卻還能得到大眾的吹捧,會造成惡劣的長遠影響。
孫楊能爭金奪銀,證明孫楊是個有能力的人,但這是能力的問題,他不穿統一服裝上臺領獎是道德問題,不能因為一個人有能力,就可以不講道德,不能因為一個人能力強。就可以不守規矩!
支援在孫楊徹底認清自己的錯誤前,對孫楊的錯誤行為及思想進行嚴厲的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