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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心唯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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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我是Alin
強行二字肯定不合法!強行只有法院可行!任何人、任何組織、團體、企事業單位都屬違法。
理無法論證,單位強行員工轉為勞動派譴即勞務關係是否合理?這要從不同角度去分析,站在員工的角度去分析肯定不合理,也不合法。如果從企業角度去分析,企業虧損,拿什麼給員工開資?只能企業轉型,由勞動關係轉為勞務輸出關係,但企業應該為員工焦想,應與員工協商,但不能強行,顫自單方改變勞動關係。
因為勞動合同關係,是雙方協商一致,才形成合同關係。如果合同未到期限,單方改變預先約訂的合同關係,則違約方,應該承擔違約責任。這合同法是有規定的。
單位輸出員工時,應與輸入方簽訂勞動關係,以確保輸入方遵守勞動合同法,使單位員工自身利益不被傷害,如果員工不同意,不能強行,強行則視為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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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Sir聊HR
我看了你的問題和描述,我可以明確的告訴你,企業強行要求普通員工轉為勞務派遣工是不合理不合法的;同時員工要意識到繼續在這種企業工作無論是否聽從企業安排轉為勞務派遣工都註定吃虧,但員工還是有對策應付的。
我之所以說企業強行讓員工從正式工變為勞務派遣工是不合理不合法的,是因為員工與企業之間本身存在勞動合同關係,在合同沒有到期的情況下,企業強行把普通員工變成勞務派遣工,本質上就是提前強行、非法解除勞動合同。企業的這種做法是明顯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自然是不合法的,企業不合法的做法對普通員工來說必然是不合理的,因為這樣做只會損害普通員工的切身利益。
另外,企業為了達到變普通員工為勞務派遣工的目的,對不按照企業要求轉為勞務派遣工的員工實行不漲工資的做法,從而逼迫員工就範。可是,員工們想過沒有,一旦聽從企業的安排轉為勞務派遣工,那就意味著員工跟企業沒有直接的合同關係了,勞務派遣工也就不是企業的員工了,跟用人單位半毛錢關係都沒有了,企業會給那些已經不是企業的員工漲工資嗎?不可能的事。所以只要員工變成勞務派遣工了,企業以前的承諾都會與你無關,到時候員工就是“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了。
還有一點,企業強行讓員工轉成勞務派遣工,也就是逼迫員工先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然後與勞務公司籤合同。這裡面有一個利益問題,那就是員工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是沒有任何補償的,員工這樣做的話就吃大虧了。
因此,普通員工在面對企業強行要求轉為勞務派遣工的問題上應該主動採取行動,盡最大努力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我認為員工可以這樣做:被要求轉成勞務派遣工的員工聯合起來進行抵制,要求企業按照勞動合同履行約定內容,這樣起碼可以保證員工幹到合同到期。如果企業強行讓員工轉勞務派遣,那麼員工們就應該要求企業支付相應的賠償金,然後再轉勞務派遣不遲。不進行任何賠償就讓員工轉成勞務派遣,堅決不做;寧願不漲工資也不做勞務派遣工。
如果企業不答應你們的要求,那沒得說,直接去勞動局投訴,員工聯合起來一起投訴,一定會得到法律支援的,到時候就可以跟企業談判處理轉勞務派遣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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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光芒萬丈34957
劉強東說過,如果他不給手下員工交五險一金,全部換成派遣工,一年能少花五六十億。
可卻被全華人民噴的體無完膚,不得不收回發言,說是口誤,可見人民的力量大於企業主的能量。
如果一個企業主敢將員工變成派遣工,註定會走不遠,人民會收拾它,國家也會收拾它,法律就會收拾它,作為員工就不要為它賣命,趕緊套現走人,不然得不償失,浪費青春,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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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白熊貓xch
原則上企業應與員工直接簽訂勞動合同,企業既是用人單位,又是用工單位,勞動者便於維權。轉為勞務工後,企業只是用工單位,勞務公司為用人單位,勞動者不便維權。
國家已出臺《勞務派遣暫行規定》,勞務工控制在用工總量的10%,並且符合三性,輔助性,臨時性,可替代性。
維權可找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先找勞動監察大隊,再可申請勞動仲裁,直至運用法律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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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秋晨147355414
企業強行要求普通員工轉為勞動派遣不合理也不活法,你是什麼企業,是自由市場嗎?員工到單位上班都是根據與本企業之間存在活法的勞動關係,你們不能損害員工的自身利益,在合同期沒有到的情況下不可能轉為勞動派遣,員工是國家的主人,是建設祖國不可缺少的主力軍,有的企業要根據國家的政策妥善對待員工,他們與企業存在關係,與派遣無任何關係。派遺與派遣公司訂活同才存在關係的,不能亂來。這是我的看法。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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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芸芸百姓
個人認為,既然回答問題就應該說些實際的,什麼理啊法啊的,你們經歷過嗎?沒經歷過就多看看,免得誤導新人,讓新人靠著理法載個大跟頭!
企業強制你改合同,不管合不合理,都得改簽!就兩條路,一是你簽了繼續上班,另一個就是你別籤,合同到期回家吧,企業肯定不要你了,這!才是實際情況,該怎麼做自己做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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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凡真堂
針對企業強行要求普通員工轉為勞務派遣是否合理的問題,我的建議如下:
1.首先要強調的一點就是,企業這樣做是不合理的,也是違背勞動法規的,你完全可以拒絕的。
2.蒐集相關合同等證據,向勞動部門申訴,維護自己的相關權益,企業該補償你的部分,一定要求企業補償,不能逆來順受,否則你一但簽字認可轉為勞務派遣,則會後悔莫及!
3.具體做法是,如果之前簽訂的勞務合同沒有到期,單位強行提前解約,需要支付你的補償金。勞務派遣是自願行為。不可強行,如果企業有不合法的地方,可以向所在區域的勞動監察大隊舉報!弱勢群體,也可以申請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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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紅豔的綻放
不合理。
企業強行要求普通員工轉為勞務派遣工的做法不合理,屬於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應給予員工相應的補償金。
員工的對應措施有以下幾方面:
一、聯合抵制,不予改簽
員工與企業簽訂了勞動合同,享受相應的社保和各種政策福利。企業為了自身利益,強行要求員工轉為勞務派遣工,本就屬於違法行為,更重要的是損害了員工的利益。很多勞務派遣工的社保都難以保障,而且,成為勞務派遣工,公司什麼時候不要你了就不要了,員工隨時面臨失業的危機。
二、向勞動部門起訴,尋求保護
企業強行要求員工轉為勞務派遣工,屬違法行為,員工可向勞動部門起訴,要求企業按照勞動合同執行,員工仍是正式員工,直到合同期滿。
三、要求企業支付賠償金
企業強行要求員工轉為勞務派遣工,屬於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應該向員工支付賠償金,一般是每工作一年支付一個月的賠償金,兩年兩個月,以此類推。
除了以上幾種做法,員工更應看到目前的就業形勢和自己的處境。不論是企業不負責任,還是迫於大環境的壓力,很多企業都面臨轉型,員工也會面對很多的變化,應從多方面提高自己的就業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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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朱哥的生活vlog
這個情況下,企業的做法當然是不合理的,也當然會激起員工的憤怒。現在企業招工,和我們競聘上崗,都是簽有合同。按照國家勞動法和合同法,員工應該利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正常權力。企業強行要求員工轉為勞務派遣,跟本就沒考慮員工的權益,無視員工的工作利益和工作環境。無視合同法,勞動法。員工可以不接受企業按排。並且要求企業給付該給的工資。
回覆列表
1、合同約定。如果合同未到期,可以拒絕,嚴格按合同執行。如果合同到期,企業要求按勞務派遣合同簽訂,則要完全看企業與員工如何協商,條件好就籤,如果覺得權益得不到保障和體現,就不籤。
2、《勞動合同法》對勞務派遣工的使用,有嚴格的比例限制,這個比例一般是正式用工數量的10%,雖然用工數量有變化,但大體不能超過這個比例太多,目前有的企業50%以上的員工都是勞務派遣工,最高的甚至達到80%以上,這些都是明顯違法的。
3、《勞動合同法》要求勞務派遣工和同崗位的正式員工“同工同酬”,而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勞務派遣工不僅不能做到同工同酬,其社保措施也往往得不到保障,問題還是比較多的,這個就需要員工主動站出來維權,根據《勞動合同法》保護自己的權利。
4、如果員工合同未到期,企業強行要求員工改簽勞務派遣合同,員工可解除合同並要求賠償。《勞動合同法》規定每工作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並且如果企業有過錯,可以要求兩到三倍賠償。同時,對員工的“五險一金”足額補繳,醫保措施也要按要求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