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愛車加滿油需要多少錢,每個司機應該都會心裡有數。那麼如果某一次加油的錢不對,有可能就是加油站的油槍測量不準確導致的。湖州的施先生也是這麼認為的,前幾天他去加油,油箱裡還有少量存油。正常情況下加滿油只需要350元,可那天卻加了420元,他覺得加油站的測量不夠準確,於是便撥打了能源監督熱線求助。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加油站、施先生和市場監督的工作人員做了大量的數學分析。
1.施先生的車是二手的別克Excelle,郵箱容量為60升,平時都加92號汽油。加油當天92號汽油的單價是7.21元,但是施先生的汽車裡還有存油,所以加滿大約只需要350元,但是那一天加了420元錢才加滿。但是第二次加油的時候,他就覺得不太對了。
2.當時,施先生跟工作人員要求加滿92號汽油,但是對方只給他加了200元,再次加滿的時候油價顯示為220元,一共是420元。小票上顯示了一共加了58.25升,意味著施先生的車裡存油不到2升,施先生認為這不可能,自己的油箱裡不可能只剩下這麼一點點油,肯定是加油站算錯了。
隨後,施先生撥打了市場監督熱線,雙方開始多次測量進行數學分析:
1.他們把汽車開到附近的修理廠,把油放了出來,想測量一下油量。但是,當天並沒有測量出來,加油站沒有不同意測量。(必須雙方都同意測量,才能開始檢測)後來,能源監督的工作人員做通了加油站工作人員的工作,雙方才開始測量汽車的油量。這是第一次協商,只是確定了測量的方式,並沒有動手開始檢驗。
2.第二次協商,施先生的這輛二手別克Excelle被開到了4.1公里外的汽修廠,按照百公里耗油10升算,這段路一共耗油0.41升。汽修廠將發動機附近的漏油嘴開啟,用加油站提供的20升容量的測量杯進行測量。如果施先生加油前,車子裡已經有存油了,那麼倒出來的汽油+開車到修理廠消耗的汽油應該會超過60升,因為小票上顯示施先生加了58.25升汽油。但是倒出來的汽油並沒有裝滿第三個量杯,雙方產生分歧,暫停了測量。
3.施先生買了一個喇叭在加油站喊話,要求再次協商。這一次,還是用的3個20升的標準量杯,將油箱裡的油放完,顯示只有55.27升,加上之前開車去修理廠所消耗的0.41升,也只有55.68升,比加油時小票上顯示的58.25升還要少2.57升,這還不算施先生之前的存油。但是加油站卻認為測量不準確,因為在測量過程中可能會出現誤差、揮發、油耗等各種情況影響準確性。所以,加油站並不認可測量的結果。這已經是第三次協商了。
為此,加油張與施先生在市場監督局的協調下,已經進行了4次測量:
目前,車輛被封條封住,仍停留在加油站。但由於加油站不認可測量結果,雙方僵持住了。加油站認為,他們抽油是有嚴格標準的,不可能出現測量不準確這種事。市場監督局的工作人員經過調查表示,加油站的加油槍是合格的。面對施先生的要求,他們不可能像立案調查一樣,每一步都給他確認,沒有這個精力。
最後,在雙方進行了第四次協商,加油站再次強調加油的過程是符合規範,不存在問題的。但是施先生認為,這仍然存在“黑幕”。為此,加油站方面表示,可以給施先生一定的補償。而市場監督局的工作人員則告訴施先生,如果這次再協商不成的話,那麼建議走訴訟的渠道,畢竟一直這樣協商下去也不是辦法,他們精力也有限。對此施先生不置可否。
會不會是施先生自己記錯了汽車加油前的汽油存量呢?還是二手的別克Excelle因為使用時間太久了,導致油耗不夠穩定呢?為了70塊錢的油錢,花了這麼多的時間,自己的車也被封存在加油站,這是否值得呢。畢竟,你再怎麼測量,加油站也不會承認加油過程有問題,這樣一直協商,可能也不會發現什麼本質上的問題。拿點補償了事,不是更好麼?
自己的愛車加滿油需要多少錢,每個司機應該都會心裡有數。那麼如果某一次加油的錢不對,有可能就是加油站的油槍測量不準確導致的。湖州的施先生也是這麼認為的,前幾天他去加油,油箱裡還有少量存油。正常情況下加滿油只需要350元,可那天卻加了420元,他覺得加油站的測量不夠準確,於是便撥打了能源監督熱線求助。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加油站、施先生和市場監督的工作人員做了大量的數學分析。
1.施先生的車是二手的別克Excelle,郵箱容量為60升,平時都加92號汽油。加油當天92號汽油的單價是7.21元,但是施先生的汽車裡還有存油,所以加滿大約只需要350元,但是那一天加了420元錢才加滿。但是第二次加油的時候,他就覺得不太對了。
2.當時,施先生跟工作人員要求加滿92號汽油,但是對方只給他加了200元,再次加滿的時候油價顯示為220元,一共是420元。小票上顯示了一共加了58.25升,意味著施先生的車裡存油不到2升,施先生認為這不可能,自己的油箱裡不可能只剩下這麼一點點油,肯定是加油站算錯了。
隨後,施先生撥打了市場監督熱線,雙方開始多次測量進行數學分析:
1.他們把汽車開到附近的修理廠,把油放了出來,想測量一下油量。但是,當天並沒有測量出來,加油站沒有不同意測量。(必須雙方都同意測量,才能開始檢測)後來,能源監督的工作人員做通了加油站工作人員的工作,雙方才開始測量汽車的油量。這是第一次協商,只是確定了測量的方式,並沒有動手開始檢驗。
2.第二次協商,施先生的這輛二手別克Excelle被開到了4.1公里外的汽修廠,按照百公里耗油10升算,這段路一共耗油0.41升。汽修廠將發動機附近的漏油嘴開啟,用加油站提供的20升容量的測量杯進行測量。如果施先生加油前,車子裡已經有存油了,那麼倒出來的汽油+開車到修理廠消耗的汽油應該會超過60升,因為小票上顯示施先生加了58.25升汽油。但是倒出來的汽油並沒有裝滿第三個量杯,雙方產生分歧,暫停了測量。
3.施先生買了一個喇叭在加油站喊話,要求再次協商。這一次,還是用的3個20升的標準量杯,將油箱裡的油放完,顯示只有55.27升,加上之前開車去修理廠所消耗的0.41升,也只有55.68升,比加油時小票上顯示的58.25升還要少2.57升,這還不算施先生之前的存油。但是加油站卻認為測量不準確,因為在測量過程中可能會出現誤差、揮發、油耗等各種情況影響準確性。所以,加油站並不認可測量的結果。這已經是第三次協商了。
為此,加油張與施先生在市場監督局的協調下,已經進行了4次測量:
目前,車輛被封條封住,仍停留在加油站。但由於加油站不認可測量結果,雙方僵持住了。加油站認為,他們抽油是有嚴格標準的,不可能出現測量不準確這種事。市場監督局的工作人員經過調查表示,加油站的加油槍是合格的。面對施先生的要求,他們不可能像立案調查一樣,每一步都給他確認,沒有這個精力。
最後,在雙方進行了第四次協商,加油站再次強調加油的過程是符合規範,不存在問題的。但是施先生認為,這仍然存在“黑幕”。為此,加油站方面表示,可以給施先生一定的補償。而市場監督局的工作人員則告訴施先生,如果這次再協商不成的話,那麼建議走訴訟的渠道,畢竟一直這樣協商下去也不是辦法,他們精力也有限。對此施先生不置可否。
會不會是施先生自己記錯了汽車加油前的汽油存量呢?還是二手的別克Excelle因為使用時間太久了,導致油耗不夠穩定呢?為了70塊錢的油錢,花了這麼多的時間,自己的車也被封存在加油站,這是否值得呢。畢竟,你再怎麼測量,加油站也不會承認加油過程有問題,這樣一直協商,可能也不會發現什麼本質上的問題。拿點補償了事,不是更好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