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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於左

    晴雯是《紅樓夢》作者偏愛的一個角色,性情剛烈、敢愛敢恨,用平兒的話說,就是“爆炭”脾氣。

    也因此,作者在晴雯身上不惜筆墨,份量只比黛玉略少,在丫鬟當中是最多的,足見作者對她的欣賞和偏愛。《紅樓夢》中有許多經典的場面,與晴雯相關的就有晴雯撕扇、晴雯補裘等等,寶玉最後與晴雯訣別,也是其中之一。

    第七十七回,病中的晴雯被王夫人趕出大觀園,住到表哥家中。寶玉偷空前去探望,中間的過程描寫,有不同的版本。比較簡潔的版本是晴雯咬斷兩個指甲交給寶玉,又脫下貼身的一件舊紅綾小襖兒。

    寶玉在這方面經驗豐富,立刻明白她是要交換,就把自己的貼身襖脫下來,扶她半坐起來,幫助她套上袖子。然後晴雯躺下,哭道:“你去罷!這裡腌臢,你哪裡受得,你的身子要緊。今日這一來,我就是死了,也不枉擔了虛名。”

    隨後她的表嫂就闖了進來。

    那麼,晴雯為什麼要與寶玉交換貼身的小襖?

    在脫衣之前,她哭著這樣對寶玉說:“……只是一件,我死也不甘心的: 我雖生的比別人好些,並沒有私情勾引你,怎麼一口死咬定了我是個狐狸精!我今日既擔了虛名,而且臨死,不是我說一句後悔的話,早知如此,我當日也另有個道理。”

    在這裡,晴雯說的是真情。寶玉膽子小,夜裡需要有人陪在房中一起睡,就是在他的床外再搭一張床,同屋不同床。過去一直是襲人睡在那裡,兩個人的雲雨之事也就是在這種情況下發生。後來王夫人承認襲人的地位,襲人反而越發注重自己的行為,夜裡或者揹人的時候,儘量避免與寶玉親近。

    於是夜裡換成晴雯陪著寶玉睡一房。晴雯一直沒有任何越軌之事,反而蒙受指責,所以特別冤屈。現在她很後悔,當初沒有和寶玉做成好事,空擔罪名。

    也有的版本中,晴雯說她穿著寶玉的襖,她在棺中就像在怡紅院中一樣。又囑咐寶玉,回去別人看見了要問,不必撒謊。

    無論如何,此時晴雯知道自己死期將至,送指甲、換襖,是把一個少女的身心全部交付給寶玉。一切都難以挽回,這是心比天高、命比紙薄的美麗女孩的剛烈表白,當她孤獨面對死亡時,那件貼身的小襖將是她最後的一點慰藉。

  • 2 # 雲隱

    “衣,依也”。寶玉與晴雯之間的感情發展,始終有“衣”在其中穿針引線,有衣才有依。

    第五十一回,襲人不在家,晴雯與麝月服侍寶玉,夜間麝月出去,晴雯唬她,沒有披衣前著了涼,寶玉叫她“快進被窩來渥渥”,這是二人因緣之始,是小兒女無機心純潔動人的情緣。

    接下來晴雯果然病倒,恰巧寶玉將賈母所賜一件俄羅斯來的孔雀金裘燒了一個洞,明早見不得老祖母。於是正發高燒的晴雯只得奮勇拼命,以至補完之後昏倒在地。後來晴雯死後,寶玉睹物傷心,關起門來焚香祭亡魂。

    尤其是第七十七回《俏丫頭抱屈夭風流》,寫晴雯臨死前拼盡殘存的一點力氣,在被窩裡將貼身穿著的一件舊紅綾襖脫下,要寶玉穿上,說: “這個你收了,以後就如見我一般,快把你的襖兒脫下來我穿。我將來在棺材內獨自躺著,也就像還在怡紅院一樣了……,既擔了虛名,越性如此,也不過這樣了。”這真是中國文學中驚心動魄一幕!

    晴雯姑娘之用貼身小衣,既表達了對寶玉公子熾熱大膽之情,又表現了對舊禮教、舊秩序的壓抑的反抗,兼有自由生命之倔強剛烈與男女情緣之深至細膩,如此用“衣”,兼有衣之二柄:突破秩序與直入人心,二者相反而相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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