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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頭遺囑,是指在危急的情況下所立的遺囑。但在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 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繼承法》第十七條,公證遺囑有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 自書遺囑有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 並有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 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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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河北青年報

    哥哥說有“口頭遺囑”想獨佔父母房產,我能否同樣享有繼承權?

    父母房子拆遷,哥哥拿走全部拆遷款

    吳女士的父母名下有一套房子,之前由父母和吳女士的哥哥吳先生居住。近幾年吳女士的父母先後離世,之後房子也一直由吳先生居住。最近房子拆遷,在吳女士不知情的情況下,吳先生簽署了協議並拿走全部拆遷款,吳女士去索要拆遷款時被哥哥拒絕。

    吳女士認為自己作為女兒,也盡到了贍養義務,房子理應有自己的一部分,哥哥應該把拆遷款中屬於自己的那部分給自己。但吳先生認為,房子一直由自己居住,父母曾當著親戚朋友的面說房子要留給自己,雖然沒有立下書面遺囑,但這也算是口頭遺囑,是父母對遺產分割的意願表達,自己沒有義務給妹妹拆遷款。

    吳女士諮詢,父母的承諾是否算是口頭遺囑,自己是否可以分得部分拆遷款?

    法律對於口頭遺囑有明確規定

    針對吳女士的問題,趙瑞娜律師做出瞭如下解答。

    首先,法律規定遺囑的形式有自書遺囑、代書遺囑、錄音遺囑和口頭遺囑。法律對成立口頭遺囑有明確的規定。《繼承法 》第十七條規定:“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吳女士的父母生前雖當著親戚朋友的面說房子要留給兒子,但其情況不符合成立口頭遺囑的法定條件,不構成口頭遺囑,不具有法律效力。

    其次,《繼承法》第五條規定:“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吳女士的父母並沒有立下有效遺囑,吳女士作為其父母的法定繼承人,依法具有繼承其父母遺產的權利她和哥哥一樣,有權繼承其父母的遺產。

    最後,拆遷款是房屋的轉換形式,吳女士和其哥哥都有繼承權利,吳女士的哥哥無權取得全部拆遷款。綜上所述,吳女士可以先和哥哥協商分配拆遷款,協商不成,可透過訴訟的途徑解決。

    編輯/王亞偉

  • 2 # 陳武鵬律師

    嚴格說來,口頭遺囑不能算是正式遺囑,因為法律規定只有在及其危急的情況下才能訂立口頭遺囑,並且一旦危急情況解除,所立的口頭遺囑便失去效力。

    那麼,什麼才能算是及其危急的情況呢?根據法律規定,一定要在被繼承人即將陷入難以逆轉的意識喪失、或者失去生命的情況下,沒有足夠時間和條件訂立其他形式的遺囑,才能構成及其危急的情況,被繼承人可以訂立口頭遺囑。比如被繼承人遭遇車禍,被送往醫院進行搶救,在救護車上時他即將陷入昏迷,由於傷勢極其嚴重,送到醫院也不一定能搶救回來,這時候他就可以讓救護車上的兩個搶救人員做見證人,訂立口頭遺囑。當然,如果他最終幸運地被搶救回來了,所訂立的口頭遺囑便失去效力。

    另外,題目中問找人代寫可以嗎?根據法律規定當然可以,只不過這叫做代書遺囑,是正式的具有法律效力的遺囑。代書遺囑也需要兩個沒有厲害關係的人作為見證人,可以由其中一個見證人代書,最後由遺囑人和兩個見證人共同簽字確認。

  • 3 # 竹君楠

    口頭遺囑和找人代寫遺囑都可以祘正式遺囑,但必須要有二個人證明,此兩個人必須與財產無牽扯的人。

    關於遺囑國家明確規定5種形式,才能生效:

    1:代書:他人代筆(2人證眀)

    2:自書:自己寫,頭腦清醒,他人不相逼。要寫明地址、年、月、曰。(證人2個)

    3:口頭:在緊急情況下(證人2個)

    4:錄音:要有與當事人直接對話,2人以上(證人2個)

    5:如果有人寫過1一2次或者多次遺書,更改的遺書,以日期最近的為主。(如果經過他人遺書更改,筆跡不一樣,不是當事人寫的,則無效)

    6:公證:經過國家專業利益人,進行法律公正最好,生效率也最高。

    最後註明:(證人2個,要與遺產無關係人員和遺產不牽扯的人。如與當事人合夥經營的、親朋好友都不祘)。

  • 4 # 楊在明徵地拆遷律師

    遺囑代寫人有什麼要求1、要有兩個及其以上的見證人現場見證;2、要由見證人中的一個來代為書寫遺囑;3、遺囑要標清楚寫遺囑的年月日;4、代寫遺囑的人和立遺囑的人均要在遺囑上簽名。滿足上面四個條件的代寫遺囑才是法律認可的有效遺囑!按《繼承法》規定,遺囑的法定形式有:(1)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2)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3)代書遺囑:應當有二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見證人,遺囑人簽字。(4)錄音遺囑:由遺囑人口述錄音,應當有二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5)口頭遺囑: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應當有二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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