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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小毛絨

    題主的問題強調了“不被男方父母”接受的婚姻,現在怎麼樣了?

    我剛好遇到過幾對這樣的情況,就跟題主聊聊我的觀點吧。

    我認為,戀愛可以是兩個人的事情,但結婚卻是兩個家庭的結合!

    雖然婚姻法第五條規定: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這個第三者包括父母。

    但得不到男方父母祝福的婚姻,兩個人過起日子來,來自男方父母的麻煩就很多,加上大多數的夫妻婚後都要面對一道“千古難題”——婆媳關係,如果處理不好這個關係,兩人大機率的結局就是分手。

    所以,婚姻中兩個人的結合,其實是與雙方家庭的結合,如果男方父母不接受,就會影響到家庭關係的和諧,矛盾吵鬧成家常便飯,最後以離婚收場成為必然。

    01 門不當戶不對,得不到男方父母的接受,即使在一起有了孩子,也走不進男方家門。

    比如,男方出身富豪家庭,而女方家境貧寒,女方再出色,大多數情況下,也會被男方父母嫌棄。

    著名影星梁洛施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巳經3個兒子的媽媽了,也沒能進豪門。

    還有臺灣影星賈靜雯,當年她和孫志浩愛的轟轟烈烈,未婚先孕,但孫媽媽認為賈靜雯學歷低,配不上紐約大學畢業的兒子,另外還覺得賈靜雯是娛樂圈中人,生活作風肯定有問題。

    當賈靜雯嫁入孫家後,和婆婆發生了矛盾,隨著婆媳矛盾的升級,她與孫志浩的婚姻也走到了盡頭。

    所以,門當戶對是婚姻和諧的基礎。

    02 男方父母心裡已有兒媳人選,一開始就會排斥女方。

    我朋友A,剛畢業時,單位一同事追她,她也挺喜歡對方的,就談起了戀愛。

    談了半年,兩人愛的如膠似漆,準備談婚論嫁時,男方媽媽卻帶來一個她挑選的朋友的女兒,讓兒子跟這女孩結婚,堅決不同意兒子和A的婚事。

    男方不聽媽媽的,執意跟A領了結婚證,但A的苦日子也從此開始了。

    婚後,婆婆橫挑鼻子豎挑眼的,處處跟A作對,想盡辦法挑撥A兩口子的關係,還干涉他們的財務內政……

    開始A的老公還幫著A說話,但男人不像女人那麼感性,男人很實際,時間久了,他也覺得是A不懂事,為啥總跟他媽過不去,乾脆跟著媽媽一齊聲討起老婆,A白天上班,晚上還要面對這兩個“敵人”,精疲力竭,最後只有離婚收場。

    所以,沒得到男方父母同意時,千萬別衝動去領證。

    03 女方條件太好,倒追男方,讓男方父母懷疑和反感。

    朋友B,長相身材非常美,但30歲了還單著,家裡催婚急,後遇到一個各方面條件都不如自己的人,她不知為啥就跟人家好了。

    去見男方家長時,未來的公婆竟然不同意,理由是B條件太好了,一定不是什麼好人。

    B賭氣硬是偷著跟男方領了證,把男方父母氣壞了。

    婆婆公公都不是好惹的,合夥把B和老公搗散了。

    馬伊琍說過:戀愛雖易,婚姻不易……

    戀愛是兩個人的事,而結婚卻是兩個家庭的事情,尤其是婆媳的相處,關係處好了可以讓夫妻雙方更加幸福和諧,如果跟公婆相處不好,則婚姻就會蒙上陰影甚至是破裂。

    04 那麼,怎樣避免上述的問題發生呢?

    第一,儘量找門當戶對的物件。

    其實,雙方家庭的門當戶對真的很重要,因為門當戶對,各方面勢均力敵,雙方才能做到平等互利,家庭才能和諧,這樣的婚姻才能得到雙方家長的同意和祝福。

    第二,如果雙方非常相愛,就要想辦法得到父母同意後,才能去領證結婚,這既是對父母的尊重,也是對自己的婚姻負責。

    常言道,人心都是肉長的,你對婆婆好,你老公一定會感激你,跟你組成統一戰線幫你去哄婆婆;婆婆再不待見你,也經不住兒子的哄,和你日積月累的“糖衣炮彈的襲擊”啊!

    尤其是在男方父母不接受你時,你更應該有耐心、找方法,跟男友一起去贏得他們的歡心和同意。

    而不是仗著老公喜歡你,去跟公婆對著幹,因為那是老公的父母,他們的血始終濃於水,最後的結局只有一個,他跟你離婚。

    所以,千萬不要贏了口水輸了婚姻,最後的苦果只能自己吃。

    第三,溝通很重要。

    在家庭關係中,夫妻關係是擺在第一位的,其他關係都是從屬於夫妻關係的,所以,夫妻雙方一定要經常溝通,客觀地看待問題,共同商量對策,去處理和父母、子女的矛盾,這樣夫妻之間才能相互信任和包容,才能不走散。

    寫在最後:

    還是那句話,戀愛是兩個人的事情,結婚卻是兩個家庭的結合,家庭關係處理不好,尤其是得不到男方父母的接受,一切都好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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