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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出自論語里仁篇,即君子之於天下也,無適也,無莫也,義之與比。依照楊伯峻先生的翻譯:君子對於天下的事情,沒有規定要怎樣幹,也沒有規定不要怎樣幹,只要怎樣幹合理恰當,便怎樣幹。那麼義之與比的意思就是隻要怎樣幹合理恰當,便怎樣幹。依照金良年先生的翻譯是:君子對於天下的事情,沒有什麼一定可以或不可以的成見,只依從義來行事。那麼義之與比的意思就是隻依從義來行事。這樣說不符合你的要求,只是先引一下前輩的觀點。還請注意,此句爭議歷來很大,上述翻譯是以朱子的訓詁為基準的,不贅言,引出這個問題只是為了說明下述翻譯的理由。我和我的好友對於義之與比是這樣理解的。首先,我們非常淺陋地說明一下義這個字。孟子云羞惡之心,義之端也。那麼義的內涵中想必要有羞惡的意味。禮記曲禮雲道德仁義,非禮不成。清人孫希旦對這句話中義字作了這樣的解析:義非禮則無以得因事裁製之宜。這樣一來,義又具有了依禮裁製的意味。援此兩例,當義作動詞理解時,大概可以解釋為基於羞惡而依禮因事判斷。其次,之字在此可作代詞理解,前面講義字作動詞理解,則義之即為對於不特定事物的一種行為。再次,當比字採我們認為的意思時,與字可以解為以或用,見下文。當比字採朱子訓詁時,與字因在動詞前,為虛詞無實意。最後,談談比這個字,朱子的訓詁:比,從也;而前述兩位先生認為此字屬去聲,讀必,楊先生譯為挨著,靠攏,為鄰,金先生譯為靠近、依從。但因為比字還有類推的意思,我們認為採這個意思作解釋文意更為通順,並且與前輩的翻譯沒有衝突。綜上,義之與比即為,以類推的方法依禮因事判斷而行為(之所以用類推這個解釋就是要體現靠攏、挨著、為鄰這些意思,與原句前半部分的適字、莫字形成對比,包含一種趨近完美卻永遠不能窮盡的表達。這樣的解法,大概就可以和前文容為一體了)。而我們解釋裡的禮字你也不要小覷,但因為非你所問,而且解釋起來過於繁瑣,不再贅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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