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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東北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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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任律說法
我覺得對於這個問題,現在已經不是那麼難以啟齒的問題了,其實現在隨著人們財富的增多,財產種類的複雜,適當的把醜話說在前面,有時候也未必是一件壞事。
特別是對於財產比較多的男女雙方而言,能夠提前避免一些因為財產而產生的糾紛,我覺得也未嘗不是一件好事。而且現在越來越多的年輕人已經能夠越來越能夠接受這種公證。
婚前財產公證的這種行為,這就如同很多人一開始不願意立遺囑是一樣的,覺得這樣不吉利,好像立完遺囑就盼著自己死一樣,其實並非如此。
立遺囑只是為了把自己的財產更能夠按自己的意願進行處理,畢竟有的時候死亡是突如其來的,雖然我們誰都不願意遭受這樣的事情,但是誰又說的準呢?而且對於財富比較多的人,每年都要重新訂立遺囑,更新自己的財產範圍,所以這是一種非常理性的處理方式。
那麼,婚前財產公證也是一樣。婚前財產公證不代表雙方就一定要離婚,它只不過是把各自的財產約定清楚,大家都能夠開誠佈公的來把自己的財產分配一下,這樣反而會減少婚後因為一些不好意思開口,因為一些面子問題而產生的一些不必要的財產糾紛。所以,如果一方提出來這個要求,我覺得沒有什麼大不了的,大家坦然接受就好了。如果兩個人的感情真的很好,一切都可以有商量的空間。相反,只有對自己感情沒有信心的人,才會七想八想,不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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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讀書芽聊情感
我是讀書芽,我來回答。
如果我的物件要求婚前財產公證,我會接受!
常言道:易求無價寶,難得有情郎(人)!
很多人可能並沒有意識到,豐厚物質與知心愛人,後者才是最難獲得。
多少紅塵男女,認為有了財富,就有了一切。在不少人心目中,地位、爰人只是附贈物。
然而,在追求財富之路上,擁有越多,卻越感孤獨。
甚至發現,財富達到一定程度,誰都像惦記自己的財物,誰都不可信,最後,連個講知心話的人都難找。
一邊守著自己的財富,一邊獨自品嚐孤獨。
如果恰巧我遇見這樣一個他,男未婚女未嫁,並且彼此有情有義,我願助他放下心防,談一場肆意的戀爰,牽手有愛的婚姻。
相信我的他在卸下心防後,能夠開啟自己,我們一起投入地戀爰,自在地相處。生活中,我們完全可以展示和釋放真我。
我認為,不必因為對方一開始的防備耿耿於懷。而是要理解TA的不安和顧慮。
實際上,在TA並未放下戒備時,如果我們單方面要求TA用財物對自己展示"真心"與"誠意",可能非但不會如願,反而加重對方疑慮。
原因很簡單,情未到,利先行,那不是爰情,是赤裸裸的索取。當然啦,如果都甘心情願,用物質促進愛情和感情,那也未嘗不可。
只是,沒有任何投入,一上來就先講條件,怎麼看都象不肯蝕本的"交易"。
比如,很多男士找物件,事先就"底氣滿滿",設定硬要求:必須孝敬父母!必須勤快!必須……
結果是,女生繞行。
可能男士認為繞行女子都"不孝敬父母","不勤快",不……。如果這樣想,那可就大錯特錯!
男士的要求,很正確!但站在女性角度,她們看到的卻可能是:未見付出,先行索取。是會引人反感的!
這便是本末倒置!結果不盡如人意,便不足為奇。
所以,大可不必一上來就要求對方為你"表忠心",也不必因物件要求婚前財產公證,便感到受傷。
如果你倆明明可以相知相爰,但這個關節過不去的話,那實在可惜。
如果可能,若干年後,夫妻心心相印,彼此融入生命,那既便是作過婚前財產公證,也不過是一種形式——而已。
重要的是,你們夫妻,已歷經所有。一生相爰,不再芥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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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的社會,這是非常正常的現象。愛情需要理性一些了,時代發展必然的一個結果。什麼最靠譜,是法律,而不是愛情。
愛情像個過客,愛過如潮水以後,會有一個冷靜期,或是一個冰凍期,忽然就醒來,原來的愛情不是這個樣子的。
現在人的耐心越來越差,甚至記憶也差,經常會忘了初心,忘了那些海誓山盟,忘了自己曾經發誓說過的話。
面對誘惑,沒有操守,很容易犯規。像吳秀波這樣的事情,越來越普遍 。有錢的人能嘚瑟 ,開出租的人也變得不省心。
現在的女人沒有年齡的界限,出軌變得 越來越普遍 。一夜情,毀掉了許多人的道德觀。
一旦開啟了好色的模式,好像 就無法停下來,找女人,成了一些男人生活。不停地找下去,這樣好像更刺激更生活。生活的主題變味了。
許多人為了利益結婚,而不是為了愛情。
誰信得過誰?誰也不敢相信 誰 ,因為,都不相信自己,還能信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