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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白眼看綠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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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大秦鐵鷹劍士
商鞅鬥奸商的方法很簡單:一是統一度量衡;二是設定市場監管理商人。商鞅以法治國,凡事都認真依法,有法必依,執法必嚴,自然就沒有了奸商。統一度量衡的工作是一項基礎工作,是商業貿易的基礎,市場監的人每天都會去查商人的計量工具,如果計量不準確,商人會受到重罰。客人如果懷疑商人賣的東西計量不準確,可以請市場監用標準儀器測量,如果商人確實缺斤少兩,那麼商人會受到重罰。
秦國的官吏不貪且勤快,所有的商業糾紛當天就依法解決,跟本沒有迴轉的餘地。商人想賄賂秦國官吏而發橫財的機會根本沒有,秦吏會把你的錢收了,但是交歸國庫,辦事還是依法辦事。商人如果想投機取巧,只要違法了,就會有很多人舉報你,很快就被法辦了。在一個整體唯法是從的社會,所有人都守法,所有人都有舉報的義務,事情處理起來又快又狠,根本沒有奸商生存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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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隨口華歷史
自古以來都有“無商不奸”的說法。不奸沒錢轉沒利潤可圖。
在古代商人是很沒有地位的。
在秦朝國家推崇的是“重農抑商”,以農業為主,商業副所以商人的地位是很低賤的。即使是富可敵國,富得流油在生活方面也不能穿絲綢衣物的,更不能私自購買房產、土地。在政治方面不僅商人本身不能入朝為官,連其子女也是不行的。“重農抑商”的政策可以說貫通了整個封建社會。
在古人的眼裡,商人其實都為奸商。他們低買低賣,投機倒把,一些很正常的商業手段當時的人都會認為這是一種不勞而獲,偷封建主義“大米”行為。
在治理奸商的方面,商鞅做的絕對是前無古人後來來著,他拉動了整個社會來抵制商人,抑制商業。不允許商人穿上等人才能穿的絲綢,就是向社會,向廣大民眾宣佈,你商人再有錢也做不了上等人,再有錢也不能在世人年前衣衫光麗,你商人就是低賤的。
不允許商人入朝為官,不允許你接觸統治階級。讓你商人明白貴族的圈子你是進不來的,絕對不允許你作為統治階級的形象出現在世人年前。
最重要的就是法律面前商人也是弱勢群體,同罪不同治的現象很多,商人以及子女被髮配邊疆,流放的可能性都比一般人大。
商鞅對商人所有的打擊,就是其形象,你經商可以有錢可以,我不讓你穿好的,住好的,不讓你做官,不讓你成為世人崇拜熱衷的物件。防止世人崇商毀農,走前朝的老路子。
但是同樣是在秦朝商人呂不韋官職很高也是一個例外。呂不韋的出現以及成就在當時也大大的提高了商人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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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小郭玩部落衝突
商鞅鬥奸商的方法其實很簡單,就兩個方面。一,統一度量衡,全國上下統一標準,變法之前,秦國個個地區的度量衡都是不一樣的,為了增加秦國稅收,打擊不法奸商,商鞅製造了統一的度量用具,現在傳世的有商鞅量。統一度量衡不光只是為了打擊不法奸商,他還為貨物的流通提供了更大的便利,具體的改進這裡就不一一贅述了。基本上從根上根治了奸商偷奸耍滑的途徑。二,採用嚴刑酷法,使奸商有心而沒膽,商鞅的法令是嚴酷的,而且秦國官吏在變法後辦事效率非常高,基本上作奸犯科當天就會有具體的處理結果,對於奸商的處罰按照現在來講非常的不人道,商人只要敢偷奸耍滑,本人及其家人都會被沒入官府,為奴為婢,你想想為了一點蠅頭小利這代價也太大了。所以基本上也就沒人敢做奸商,估計連想都不敢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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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美女安琪
這個是假命題。秦非以法治國,而是以暴力治國。中國古代禮法不分,但基本上是禮主法從。原因是法為暴力,能不用即不可用!古羅馬以法為主,但必須要在公平公正公開之下實行。十二銅牌法在所有城市都刻石刻銅公示!而秦?法不透明,小罪重罪,政法不分,根本便不是法治,說這是法,根本便是偷換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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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朝以法治國和後世的依法治國或法治有著本質的區別,這點必須首先強調,否則沒法討論了。秦朝的法,乃是帝王治民之具,不是後世的社會公共契約,他只為君主一人服務,不問社會公平公正。商鞅變法,推行以法治國,目的只有一個:把全社會置於君主絕對控制之下。為此他採取了以下措施:第一是利出一孔,即由國家全面控制社會財富。不聽話的、異見分子和會獨立思考的,就不讓他們參與社會財富分配,不給他們飯吃。從這個角度來講,秦朝是要消滅所有商人而不是僅僅打擊奸商。所謂奸商,都是妖魔化的結果,目的是給消滅商人階層提供藉口。因為商人不產生社會財富,反而會佔有超出社會平均值以上很多的社會財富。第二是一教,就是向全華人民灌輸特定的意識形態,給人民洗腦,目的是造就全民腦殘的局面,讓他們成為君主的精神奴隸,只會崇拜、跪拜,不會思考。第三是明法,即以法律控制全國民眾,動不動就殺雞駭猴,以酷法嚴刑震懾天下。第四是弱民。商鞅的政治理念中,民和國是絕對對立的,所謂“民強則國弱,國強則民弱”,所以統治者應當用盡一切手段削弱老百姓。具體做法就是“政做民之所惡”,把政策制定的出發點定為損害、控制老百姓利益,讓老百姓痛恨又不敢反對。